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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供给侧视角下旅游类专业“产教融合”的现实思考

2021-08-04吴剑豪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7期
关键词:产教产教融合校企

吴剑豪

(福建商学院 旅游与休闲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12)

一、教育供给侧与旅游产业转型

(一)教育供给侧

201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制度保障改革、政策调整创新、简政放权等提高土地、资本、技术创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供给效率,以增量改革促存量调整、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优化升级产业结构,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代大学承担着培养人才、创新知识、服务社会的主要功能。作为人才培养的供给侧,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与培养产业急需的应用型人才关系紧密。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和科研成果服务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并为“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战略项目提供智库保障和人力资源支撑。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 “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1]教育供给侧改革是高等教育融入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助推产业变革和业态创新,破解高等教育人才供给与社会经济产业需求结构性矛盾的必经之路。

(二)旅游产业转型

当前旅游业供需关系呈现出结构性不匹配,具体表现在: 以跟团观光旅游为代表的旅行社传统旅游产品供给难以满足中高端旅游者对消费升级和服务品质的需求; 旅游景区、目的地城市的旅游接待公共设施落后,面向游客需求的信息化新技术普及应用程度不高; 全行业标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基于大数据整合的省级旅游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参差不齐等问题。以OTA(Online Travel Agency,线上旅行社)为代表的旅行服务代理商更加注重传统观光型外的休闲度假、康复疗养、商务会展、主题旅游等定制型复合产品,满足追求个性、多元和品质的旅游需求。旅游企业转型在2020年后疫情时代更加突出,部分景区宣布破产、国内民宿业务大幅萎缩、以旅行服务为主营业务的旅行社退出市场或调整主营方向。2020年6月,上市公司“中国国旅”完成公司名称变更,集团内部合并重组,剥离原有旅行社业务,公司新名称为“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以免税业务为核心的旅游零售。大众旅游时代与互联网技术普及的双重叠加对以旅行社、酒店住宿、旅游景区为代表的传统旅游业架构产生冲击。旅游产业转型摆脱了旅游资源固有概念的思维局限,从“旅游+”到“+旅游”的方式转变,推动了主题公园、文旅融合、研学旅行、自驾车营地、低空旅游、邮轮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乡村旅游综合体等新业态的出现或业态升级,市场增量和产业赋能有效提升,带动了旅游业综合效益增长。

二、旅游类专业“产教融合”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与产业岗位需求匹配不足

旅游行业、企业的岗位需求导向与高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密切相关。高校在制定、论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会基于学校所处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区域旅游产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再结合学校自身办学特色和定位规划,提出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能力要求。部分高校试点“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简称“1+X证书”制度),将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标准与专业课程标准、实践教学内容、课程考核评价有机融合,力图将相关国家标准、产业界新的技术规范、新的职业(行业)标准贯穿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体现高校作为教育供给侧主动适应旅游业转型和就业岗位需求的变化。由于旅游行业企业和高校院系各自所在的界域差别,其预期目标、工作任务迥异。旅游业相关企业类型多样,包括旅行社、酒店、景区、OTA、旅游电商平台、文旅企业、旅游演艺团体、研学旅行相关企业等,行业内部业务范围跨度大、经营模式灵活、核心技术流程差异明显。近年来,从用工岗位设置来看,除导游、旅行社计调、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等固有工种外,还新增网络软文编辑、美工设计、会展策划、旅行定制师、旅游新零售门店服务、研学旅行策划与管理、葡萄酒营销、邮轮运营服务等新兴岗位工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在学科建设、专业发展方面存在全局性、战略性的规划原则依据和周期性动态调整的机制特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旅游管理类下设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以及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4个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截至2019年)中,旅游大类下设旅游类、餐饮类、会展类,包括旅游管理、导游、酒店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等14个专业(见表1)。总体来说,旅游类本科与高职(专科)专业设置普遍滞后于产业变革转型。专业课程模块化开发虽能部分兼顾旅游行业新变化趋势,体现一定程度的业界前瞻性,但考虑到国内高校青年教师普遍存在“从高校到高校”的实际情况[2],加之学科建设、专业发展、学制培养周期等因素,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相较于旅游产业的岗位需求变化,明显匹配不足。

(二)校企“产教融合”实践合作的“深水区”

产业界与教育界的协作关系本质上反映的是我国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适应性表征。从半工半读、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到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双师型教师、二元制人才培养、校企共建“产业学院”、行业职教集团等,都体现了产教关系的阶梯化演进。现阶段,旅游类专业“产教融合”实践面临“深水区”。

第一,从教学过程看,产业界对院校的教学环节不甚了解,参与度不高。旅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虽然在前期的制定过程中注重吸纳业界人士的建议意见,但在课程授课任务方面,仍以校内专任教师为主,企业教师参与单独、系统讲授一门专业课程、实践课程的比例较低,即使有参与也是以课程团队成员短学时章节授课或开设讲座的形式。企业高管、业务骨干更多地以实践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身份介入旅游专业的认知实习、专业见习、顶岗实习、毕业论文等环节。大部分旅游企业对实习学生的接收管理流于形式,除给予基本的岗前培训使学生具备岗位服务能力要求外,较少主动配合实习指导大纲,安排内部机构、专人跟进实习管理,不太重视学生轮岗诉求以及对基层管理岗位的职涯期待,旅游类专业本科生对顶岗实习企业忠诚度普遍偏低。校企双方前期协调沟通不够,企业对产教深度合作的内生动力不足,企业教师参与实践指导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实习效果未能达到合理预期。

第二,从师资构成看,互兼互聘师资是校企合作的通常做法。由于双方利益关联松散,人员身份认同冲突和主体责任分担不明确等因素,校企双向师资交流效果不甚理想。而高校直接从旅游业界补充入职实践指导教师或通过柔性引进旅游企业高技能专门人才,又受到年龄、专业、学历、业绩成果认定等一系列人事政策“硬性指标”的限制和羁绊,难以破局。有鉴于此,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师成为现实选择。结合所从事的学科、专业,鼓励专任教师到相关的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为期半年的挂职锻炼,了解行业发展的前沿动态,提高其服务实践能力。工作难点在于高校教师的日常教学、科研任务繁重,如何引导、激励教师主动投入实践锻炼,参与企业项目服务,并制定政策支持合作成果转化,与旅游企业形成“产教融合、协作共赢”的良性循环。

(三)“产教融合”共建格局和保障体系不完备

旅游类专业“产教融合”的最初实践是从“校-企”合作的双主体参与开始的,其初衷是既能迎合旅游企业用工需求,又能实现专业实践的教学安排。但也随附合作保障和利益平衡等问题。基于“工学结合”特征的校企合作全面展开,“政-行-校-企”多元利益主体的协作格局初步形成(见图1): 政府以制度设计、法规配套、财政投入保障等统筹协调推动平台协作; 旅游行业协会提供行业讯息、人才需求规格并参与专业建设指导; 旅游企业既参与专业实践教学和岗位技能培训,又是实践教学成果的验收者和用人主体,承担校企协同育人的职责; 高校是融合产教资源和主导人才培养的核心主体,政府、行业、企业都是围绕并服务于办学的一种存在,构成一种向心格局。[3]

目前,多元主体共建“产教融合”的格局和保障体系尚不完备。第一,行业协会改革和定位问题。由于历史体制的原因,部分行业协会依附主管单位的行政权力资源,存在违规开展评比、搞权力寻租、强制服务收费等乱象。2015年7月,国务院启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改革,在明确自身职责定位、内部组织建设、政企关系联结等“去行政化”改革后,势必对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培训及校企合作格局产生一定影响。第二,“诺斯悖论”和行政效率问题。美国经济学家诺斯教授提出: “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4]“诺斯悖论”可以大致表述为: 政府作为国家代言人,主要任务是提供经济活动的产权规则和制度环境,保障产权治理的目标实现,但出于政治考量,政府一方面向多元利益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获取租金最大化; 另一方面,需要推动降低交易成本以最大程度地发展经济。双重目标之间经常发生冲突,政府作为“有限理性”经济人,在面对“两难”时,会选择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而维系低效率的产权制度。当前教育界与产业界关于人才供需的错配矛盾与“校热企冷”的校企合作普遍现象,符合“诺斯悖论”。第三,顶层制度设计和法规配套问题。近年来,《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颁布,展示顶层设计的制度框架逐渐明晰,但保障配套体系建设尚不完备。亟须地方政府跟进国家支持“产教融合”的政策文件,落实参与深度校企合作的产业财税优惠、项目奖补支持、法律法规保障等,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广示范,推动产业界增强社会责任,从人才培养的战略高度主动融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形成教育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反哺教育链的良性互动(如图1)。

图1 旅游类专业“产教融合”多主体协作及职能描述

三、教育供给侧视角下旅游类专业“产教融合”的建设思路

(一)明确“产出导向”的培养目标定位

在教育部发布的《旅游管理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培养目标”表述为“能够从事与旅游业相关的经营、管理、策划、规划、咨询、培训、教育等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产出导向”原则主要呼应两个问题。第一,“从哪里来?”即: 课程体系设置和专业能力要求的依据来源是什么。第二,“到哪里去?”即: “学生达到毕业要求后,能在哪些岗位实现就业?”应用型本科高校根据行业发展转型和市场需求变化对人才标准的逆向传递,从教育供给侧角度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作出适时调整并通过对应课程教学实施达到毕业要求的质量标准,以期毕业生获得旅游行业认可的专业能力,具备较强的就业竞争力。2020年6月,教育部文件将电子商务创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经营活动(开设网店),互联网营销工作者、公众号博主等自由职业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5]旅游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也应体现“产教融合”,顺应新业态变革,可开“民宿经营管理”“旅行社门店经营”“新媒体旅游营销”等专业类“双创”课程,明确“产出导向”的培养目标定位。

人才培养目标改革需关注两个“对标”。第一个“对标”是对照《旅游管理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在学分控制、师资结构、教学要求、课程设置等方面严格规范。例如,旅游管理类专业“4+X”必修(核心)课程组合,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与旅游管理专业在“X”部分体现专业差别,前者由旅游经济学、旅游规划与开发、旅游法规3门课程组成,后者由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论3门课程组成。第二个“对标”是对照国家职业资格以及旅游行业技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14年以来,国务院发文取消了咖啡师、插花员、调酒师、餐饮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等职业资格证书认定。根据2017年9月人社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导游资格、餐饮服务人员等职业资格在列(见表2)。从人才培养方案看,专业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标准通常基于岗位能力解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例如,出境旅游领队实务课程,培养学生的岗位技能目标对应GB/T15971—2010《导游服务规范》(国家标准)、LB/T039—2015《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LB/T040—2015《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LB/T005—2002《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LB/T008—2011《旅行社服务通则》(行业标准)等。同时,必须认识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不是职业证书的辅导培训班,应避免将获取职业证书等同于专业能力培养。人才培养目标设定需关注国家层面对新兴职业的认定以及技能人才市场化、社会化评价机制改革的进展,在教育供给侧予以调整和跟进。

(二)构建“课程-师资-场所”教学协作体系

课程、师资、场所是开展“产教融合”教学协作的必备资源要素(见图2)。2018年8月,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明确各高校要打造“金课”,加强教学过程管理。[6]“两性一度”标准即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特征。课程体系是学生对专业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及素质目标等进行系统学习、训练的载体和途径。通过解构旅游行业相关岗位能力标准,将职业资格证书、行业竞赛或技术能力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本科课程教学标准相融通,建立专业课程设置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矩阵,明确各课程对毕业要求的具体支撑,结合“两性一度”标准,把对应指标点落实到每一门具体课程,实现课证、课岗、课赛融通。需遵循职业能力培养的一般规律,整体谋划理论授课和实践教学的时序性安排,实践教学不是点状分布、间歇式存在,而是立体式分布、全程贯通。[7]在课程内容开发方面,可基于旅游行业前沿趋势设置更新,如开发研学旅行课程设计、国家公园开发与管理等课程; 或者结合地域文化特色开设专业选修课程,笔者所在的福建商学院地处中国温泉之都——福州,可开设温泉度假地经营管理、闽都文化等专业选修课程。此外,还可以根据本科生的考研或国际交流意愿,设置对应衔接课程模块。总之,课程体系的梯度设计和合理架构直接决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能否实现,应结合院校的办学定位及发展规划,在充分的行业企业人才需求调研后,定期进行专业课程调整论证。

表2 旅游类专业相关国家职业资格列表

师资结构与实践场所是“产教融合”的基本评价指标,也是课程教学实施的重要保障。“双师双能型”教师通常要求具备本专业相关中级及以上专业资格证书(非高校教师系列)或技能考评员资格。教师以“下企业”或“挂职锻炼”等形式融入行业企业获得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以一年以内、半年以上的在职脱产培养为主。在“产教融合”背景下,“双师双能”建设是目前多数高校师资结构调整优化的主要路径,同时采取以校企双方互兼互派师资作为辅助补充的积极举措。根据政策指引,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探索“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1]等。

如何明确产教双方是否实质融合、深度融合?实践场所“共建共享”程度是主要观测点。校内实训基地、校外实践基地、校企共建产业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企业(政府认定)等都是行业企业介入教学一线的主要场所,也是帮助学生实现职业能力螺旋式上升的工作情境空间载体。其中“校企共建产业学院”和“产教融合示范企业”形式的融合程度比“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践基地”更深。2018年11月,福建商学院与福州聚春园集团共建福建商学院聚春园烹饪学院,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高水平企业师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聚春园佛跳墙”制作技艺传承人、中国烹饪大师等)团队参与课程开发、教材编撰; 实施双主体授课、现代学徒制项目等,支撑闽菜产业转型升级和烹饪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随着“产教融合”地方政策配套落实,以“引企入教”的产业学院和“产教融合型”示范企业等多元办学实体在旅游类专业教学与行业发展的赋能升级,在实现产学研合作创新方面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图2 旅游类专业“产教融合”教学协作体系

(三)完善“持续改进”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

国家层面的政策引导是校企协同育人深度合作的重要推动力。[8]旅游类专业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要依托“政-行-校-企”协作平台,发挥政府在完善产教协作的法规政策、财政保障、税费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文旅行政部门在推动旅游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参与专业建设论证和旅游人才培养改革以及学生参加旅游公益社会实践方面的引领和支持作用。

校方要主动对接区域内知名旅游企业,组建“政-行-校-企”多方共建的旅游类专业产教融合协作理事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建立成本分担、利益均衡、激励保障的长效机制,重视合作企业诉求反馈,营造支持校企合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校企共同制定的旅游类专业实践能力培养计划,制定并实施“双导师”选聘标准、职责待遇等规范文件,安排专项经费配齐校企“双导师”。通过安排参观旅游企业的专业认知性实践、企业高管定期开设专业讲座、企业教师参与模块化课程授课、组织学生参加企业岗位技能竞赛、学生主动选择企业进行毕业顶岗实习、“双导师”共同指导毕业论文等进阶式实践项目予以贯通衔接,在校企合作实践育人过程中辅以设立企业冠名奖学金、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研修、优秀毕业校友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有机嵌入企业文化。校企双方共同做好实践教学资源配置、组织保障和教学质量监测,实现校企协同实践育人。

校外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和评价体系是教学质量监测的重难点。过程性评价由校内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共同完成,通常涉及岗位操作技能目标达成情况、职业精神和服务意识、实践报告或项目任务总结等内容指标,需要特别注意合理评价专业实践的隐性知识获取部分。一般来说,知识由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构成,显性知识以“符号编码方式”传播,具有易于学习和系统表达等特征。隐性知识也称“缄默知识”,难以被规范化,不能被系统表述,具有默会性、非理性等特征。隐性知识与旅游类专业实践能力的关系,可以表述为: 旅游类专业实践知识的获取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实践者个体的日常隐性知识的积累沉淀,配合企业教师的“传帮带”业务指导,加之操作技能的大量重复积累习得。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服务意识、企业文化等缄默知识的传授也只有在企业实践的真实氛围中,通过学生的技能强化、回顾自省、内化吸收、发展创新才能获得。因此,隐性知识的获取与应用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关键。[9]要建立短周期评价和长周期评价相结合的校企协同育人监测体系,结合旅游类专业毕业生职涯发展的调查统计信息,定期汇集学生、专任教师、企业指导教师、用人企业、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各方意见反馈进行分析研判,并按照“持续改进”的要求,对校企协同育人的运行机制、保障机制、评价机制等进行改革完善。

四、结语

建立“产教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国家层面教育综合改革的战略选择。推进产教一体协同育人,综合运用校内外资源,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有利于高校旅游学科专业建设与行业发展转型适配,也有助于地方高校实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社会功能,为旅游行业蓄积新动能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当前,在金融财税政策支持下,产教融合示范企业、校企共建产业学院等办学实体引领带动各类企业参与校企深度合作,旅游类专业建设要顺势而为,紧跟行业创新需求,以“产出导向”结合自身优势,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方面凝练特色,构建“课程-师资-场所”教学协作体系,依托“政-行-校-企”协作平台,“双主体”制定专业实践能力培养计划,选配“双导师”实施进阶式实践教学项目,以期实现校企合作实践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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