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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亲水作用色谱-串联质谱的非衍生化法测定绿茶中草甘膦、草铵膦及其代谢物残留

2021-08-03邱世婷贺光云覃蜀迪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2021年4期

邱世婷 侯 雪 韩 梅 李 莹 贺光云 覃蜀迪 沈 璐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成都),成都 610066)

在茶园管理中,除草是一项贯穿整个生产过程的农事活动,草甘膦(glyphosate,GLY)和草铵膦(glufosinate,GLU)是我国登记允许在茶园使用的除草剂[1],但近年来,滥用草甘膦等引发的茶叶质量安全事故引起消费者越来越多的关注。草甘膦具有与有机磷化合物相似的作用毒理,主要通过抑制胆碱脂酶的活性而导致神经系统机能失调[2]。草铵膦的主要代谢产物为3-(甲基膦基)丙酸(3-methylphosphinico propionic acid,MPP)和N-乙酰草铵膦(N-acetyl glufosinate sodium,NAG)。草铵膦对人体的生殖系统会产生毒性,其代谢产物也具有相似毒性[3],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同时检测草铵膦及其代谢物十分必要。许多国家和组织已制定草铵膦及其代谢物的最大残留限量,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日本和韩国规定草铵膦的残留定义为草铵膦、MPP和NAG之和[4~6],我国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草铵膦的残留仅为草铵膦。欧盟、美国、日本和中国对茶叶中草甘膦的最大残留限量分别为2.0、1.0、1.0和1.0 mg/kg,欧盟、日本和中国对茶叶中草铵膦的最大残留限量分别为0.1、0.3和0.5 mg/kg。

草甘膦、草铵膦及其代谢物结构类似,含有膦酸基、羟基、氨基,为强极性的两性化合物,不溶于大部分有机试剂,无发色团或荧光基团,难气化,在反相液相柱上无保留,采用常规手段对其进行定性定量极困难[8~10]。目前国内外测定绿茶中草甘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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