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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体到程序:德国联邦议院组织法的图景展开

2021-08-02谢立斌

法治社会 2021年4期

谢立斌 李 艺

内容提要:德国联邦议院是真正代表全体德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权力机关。总体上看,德国联邦议院的组织机构可以分为领导机构、功能机构、政治机构、辅助性机构四种类型。其中,领导机构主要包括主席团、元老委员会;功能机构主要包括全体大会、委员会;政治机构主要包括党团;辅助性机构则是指图书馆、警卫等各种行政性机构。德国联邦议院的运行遵循议员平等原则和效率原则。议员和党团是联邦议院最基本的组成单位,联邦议院的组织、工作运转都是以议员和党团为基本单位而进行的。就联邦议院具体的工作程序而言,其主要围绕《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而展开。全体大会和质询是联邦议院行使其职权、履行其职责的最重要的方式和途径。

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工作,这是该法实施三十多年来的首次修订;2020年8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正式提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20年8月17日至9月30日,该修正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2021年3月11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发布了修正后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运行的基本规则,议事规则的完善对于人民代表大会运行程序的完善、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以及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落实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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