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业中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选择
2021-07-30耿春燕
科学咨询 2021年18期
耿春燕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重庆 400069)
一、问题的提出
在家庭养老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背景下,我国养老服务业过去一直是作为民政事业来推进的,主要帮扶鳏寡孤独的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服务范围极为狭窄,属于典型的民政“补缺型”福利。1986年,国家计委、民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保护和扶持社会福利生产的通知》,由此福利机构开始走向社会化,其服务对象从“三无”老人向非“三无”老人扩展,民办养老院也开始出现,但发展的极为缓慢。到2000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全面推进养老社会化、产业化进程已经刻不容缓[1]。
二、市场与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
关于社会要如何组织、分配资源,John Hicks提出有三种分配方式:traditional(传统), command(政府计划),market(市场),三种方式没先后,可能同时存在。微观经济学理论指出市场是配置资源的最有效手段。市场机制中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价格,即Adam smith所说的“看不见的手”。要妥善的组织社会资源,价格是最好的方式,价格会反映卖方的成本和买方的期望,一旦送出讯号后,买方跟卖方就会随之有所动作。价格看似引领独立个体的行为,最终却会带给整体好处。
市场可以集合买卖双方,进行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交易之后双方会互利。市场不一定是在实体空间。买卖双方在市场进行互动后做出决策。买方做出的决定是需求面(supply)、卖方做出的决定是供给面(dema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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