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畅通双循环的地方政府作为
2021-07-29谢来位
探索 2021年4期
关键词:企业
谢来位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重庆400041)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1]。习近平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2]。这必然要求破除制约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因此,优化营商环境是畅通双循环的主要抓手。根据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客观要求,面向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现实需求,针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现实制约,厘清优化营商环境畅通双循环的政府作为目标,消除地方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顾虑及其由此导致的不当行为,据此推动地方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畅通双循环中积极作为,成为学界与政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
1 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畅通双循环的作为取向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核心在于强化国内大循环的主体地位和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为企业改善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堵点痛点,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进而激发市场活力,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条件。”[3]找准并打通制约国内大循环的突出堵点,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所在[4]。这说明,构建新发展格局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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