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行动中农民声音的有效表达与责任效力
2021-07-29张利明
探索 2021年4期
张利明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79)
1 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将乡村建设作为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在此背景下,国家势必进一步投入大量公共财政和资源来建设乡村。为了有效推进乡村建设,需要自上而下的国家投入与自下而上的民众响应相结合,充分激发基层群众的主体自觉性[1]。而要激发基层群众的自觉参与,需要重视农民的声音,有效的农民声音不仅是相互尊重和民主的基础,也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真正基础[2]。从现代政治学来看,声音表达发挥着两大功能:交流信息和为决策者提供激励,即公民通过表达告知决策者他们的利益与偏好,并向他们施加压力以对听到的事情做出积极回应[3]3。在中国,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基层群众的声音和民意表达,“国家各项工作都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4]55,并在农村基层形成了一系列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表达体系[5],这对于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与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国际层面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2018年通过《联合国农民和农村地区其他劳动者权利宣言》,在其中专门强调了农民的表达权,指出:“农民和农村地区其他劳动者……有权以口头、书面或印刷的方式,采取艺术形式或通过其选择的其他任何媒体,在地方、区域、国家和国际层面表达自己的意见。”但在实践层面,研究人员越来越发现农民的声音,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小农的声音没有被听到,社区和小农户很难发出自己的声音[6],尤其是在影响“政治权力和政策的变化方面”,小农的声音往往很弱或根本不存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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