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失独老人社会政策重建研究
2021-07-26方曙光
中国西部 2021年3期
方曙光
一、问题提出
失独老人问题是我国社会问题之一,是特定历史条件下计划生育国策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计划生育政策是国家通过对人口增长实行有计划的调节和控制,达到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1980年9月25日,《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号召全国党团员率先实施计划生育政策;1982年,计划生育政策成为我国基本国策;2001年,我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始计划生育政策正式成为国家法律。截至2015年国家允许二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了35年,它降低了人口数量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消极影响,但也相应引发了一定的社会问题,其中独生子女意外死亡伤或残及其产生相应后果便是主要风险之一。
关于我国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的概率和数量的主要观点有:姜全保等(2008)基于2000年“五普”数据生命表推算,我国独生子女在30岁之前死亡的概率是5.1%〔1〕。据此推测,2010年前,我国估计会有900万的独生子女面临死亡的风险,并且独生子女死亡的风险和概率会持续到2045年,其中包括2015年后仍然只有一胎的家庭。国家卫生部发布的《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10年)》和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推测我国失独家庭已超百万,并且每年将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2〕。据王广州(2013)测算,2010年我国失独父母数量高达200万左右,2015年独生子女的数量将达到1.76亿,2050年将达3亿〔3〕。易富贤根据“五普”数据推算,预计2025年我国失独家庭估计达到1000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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