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企业横向并购反垄断规制:争议、难点与对策*
2021-07-24周孝
法治研究 2021年4期
周 孝
一、引言
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 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增加至39.2 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高达38.6%①参见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 年),载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官网,http://www.caict.ac.cn/kxyj/qwfb/bps/202104/t20210423_374626.htm。当然,关于这一测算的准确性还存在较大争议,但其反映了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基本态势,具有一定参考性。。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数字经济逆流而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流砥柱,②2020 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名义增速为9.7%,比同期GDP 名义增速高出约6.7 个百分点。数据来源同上注。充分突显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我国将发展数字经济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③近年来,中央层面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包括《国家数字经济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等。《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作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然而,数字经济发展中也涌现了很多不利因素,严重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其中,平台企业实施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行为引发了广泛的反垄断关切。以欧美调查谷歌、苹果,我国调查阿里巴巴、腾讯、美团等为代表,全球已掀起加强平台企业反垄断规制的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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