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地区三生空间冲突的时空评测及优化
2021-07-19尹昌霞马仁锋毛菁旭
上海国土资源 2021年2期
尹昌霞,马仁锋,毛菁旭
(1.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6地质大队,贵州·遵义 563000;2.宁波大学地理与空间信息技术系,浙江·宁波 315211)
“冲突”一词起源于社会学,表示人类社会中的某些不和谐因素引发矛盾的非均衡状态[1-2]。而人类社会发展中,人口剧增、自然资源利用失调等系列问题,直接引发土地资源利用的矛盾,严重影响生产、生态和生活空间的协调性。以此为切入点,英国乡村协会首提“土地冲突”概念[3],其被定义为具有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不同个体之间产生的矛盾[4],抑或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土地利益方的不同需求的矛盾[5],即:土地资源利用过程中,不同利益相关者出现不同用地方式、不同用地规模以及环境响应的矛盾状态。土地利用冲突的产生机制研究中,国外土地冲突主要源于土地分配不均[6]、土地所有权的投机[7]、移民迁移[8]、种族冲突和政府腐败[9];而土地三权分离[10]、政府管制和经济利益以及外部性分配驱动[11]、流动性增强[12]则引起了中国的土地冲突。综上可知,中国国情的独特性,使得土地利用冲突是由资源的有限性和资源利用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所导致的,其本质为空间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需求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且此矛盾随着城市化、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加速而越发显著。
党的十八大第一次从战略的高度把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概括出来。同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界定了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发展的边界。2013年12月12日,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再次提出具体的发展目标,生产空间的利用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最后使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结构协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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