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的重要论述及其对武汉的启示
2021-07-18邓锐
民族高等教育研究 2021年3期
邓 锐
(1.江汉大学 期刊社,湖北 武汉 430056;2.中南民族大学 教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我国宪法对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干部民族化也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1]进入21世纪后,学术界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较多,[2]然而,学术界对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尤其是武汉市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研究相对较少。据历史记载,自南宋起,就有蒙古族、回族人随元军进入武汉。[3]1949年5月武汉解放时,武汉市的少数民族就有回族、苗族、蒙古族、满族、藏族等5个民族4000余人;1958年,武汉市的少数民族发展到22个,居民11654人;1978年,武汉市少数民族有28个15908人;1982年,武汉市少数民族有32个24022人,占全市人口的0.57%;1990年,武汉市少数民族有42个37897人;[4]529-530据2010年第6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武汉市少数民族总人口数为8.844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9%。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中超过1000人的民族有12个。[5]从历年统计数据来看,武汉市少数民族种类和人口不断增加,加强武汉市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的研究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习近平关于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自地方从政时期,尤其是担任宁德地委书记期间,就开始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更是将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摆在了重要位置,习近平关于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的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体现在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注重少数民族干部的素质提升,倡导采取特殊措施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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