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顿:中国政府管理社会组织的一种非常规手段
2021-07-16孙发锋
河南社会科学 2021年6期
关键词:管理
孙发锋
(郑州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一种规律性现象,即每隔几年,有关政府部门会集中一段时间,清理整顿社会组织。与年检、重大活动请示报告等制度化工具相比,清理整顿是中国政府管理社会组织的一种非常规手段。这种管理手段的实施运用,对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纪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确保社会组织的政治正确性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清理整顿的副作用和消极影响也不容忽视。深入分析中国政府清理整顿社会组织的历程及特点,探讨清理整顿的动因,反思清理整顿的影响,对于改革和创新中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府清理整顿社会组织的历程及特点
清理整顿是在科层权威的强力推动和高位拉动下,通过定向资源动员和有效整合管理力量,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1]的制度优势,对社会组织发展中累积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的一种管理行为。改革开放后,中国政府统一部署了三次大规模的、全国性的清理整顿社会组织活动(见表1)。

表1 改革开放以来针对社会组织的大规模、全国性的清理整顿
第一次清理整顿始于1984年11月,止于1986年上半年。1984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严格控制成立全国性组织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成立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对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已经成立的全国性社会组织进行复查。……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