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首例“套路贷”案件认定之解惑
2021-07-11郭恩泽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19期
郭恩泽
摘 要:以何为“套路贷”即山西屯留公安机关首例“套路贷”案件认定为线索,对“套路贷”案件的认定及一些案件类型、特点进行了初步的认识。该案虽然已经时隔三年,但是省内仍有部分兄弟市区县政法机关,还是对其中的一些案件性质认定存有疑惑,司法机关在侦查机关中的证据认定上,不敢轻易认同。尽管在此之前已经对其中的一些困惑有所阐释,但是由于篇幅问题未能对侦破过程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展开更为详进的论述。本文旨在对“套路贷”案件侦破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集中阐释、叙述,以消除对“套路贷”案件的认定困惑。
关键词:“套路贷”;疑惑;困惑;解释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19.052
1 “套路貸”的立案依据
一起刑事案件的受案、立案都受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侦查机关在接到受害人的报案后,除按照相关行政法规进行受案登记后就要根据案情的事态严重做进一步的分析研判,判断是否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从屯留公安机关侦破的首例“套路贷”案件辐射全国范围来看,“套路贷”案件多以民事经济纠纷为幌子,以涉黑性质为保障的涉黑犯罪组织为自己的讨债工具,通过一系列的“软暴力”违法讨债行为,不仅危害社会对受害人也是一种身心摧残。同时2018年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其中明确指出:在正式立案之前的调查取证环节,对于受害人(报案人)所说的违法行为要进行调查落实。同时规定指出:对于符合受案标准的,但是超越自己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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