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框架下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构建的思考
2021-07-11潘洁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19期
关键词:一带一路
潘洁
摘 要: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深化与推进,沿线国家间经贸往来日益深入与密切。由于国家间的文化、现行法律制度以及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存在巨大差异,现有的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机制无法完全适应“一带一路”新格局的发展。本文通过对比分析现有国际社会中具代表性的区域性及全球性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不足,探索构建“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具体设想。
关键词:“一带一路”;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仲裁;ADR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19.009
“一带一路”倡议对确定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具有深远战略意义,拓展了各国经贸往来新的合作模式。在共商、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共享其发展成果过程中,诸多问题也逐步凸显,投资争端与日俱增。沿线各国的投资争端解决方面的法律规范差异较大,东道国国内法对投资者保护法律救济途径规定不完善,导致国外投资者会面临较大的非商业性风险,不利于进一步推进沿线各国合作。现存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无论是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仲裁,均不能避免适用范围的局限性,已经无法完全滿足“一带一路”倡议对争端解决的需求。因此,为了有效促进解决争端效率的提高及国际投资环境的优化,构建专属于“一带一路”倡议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具备其必要性和紧迫性。
1 当前“一带一路”区域内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概览及现状……p>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