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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绿色金融改革 创新发展探析

2021-07-11李涛

金融发展研究 2021年5期
关键词:绿色金融

李涛

一、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成效

(一)顶层设计日益完善,初步形成五大支柱

2016年以来,中国“自上而下”不断完善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持续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初步形成了标准体系、信息披露、机制构建、市场体系、国际合作等五大支柱。2016年8月,人民银行联合财政部等部委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建立了系统性绿色金融政策框架。2017年12月,人民银行联合证监会出台《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从机构资质、业务承接、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完善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2018年,人民银行牵头成立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出版《绿色金融术语手册(2018年版)》,对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标准等进行规范界定。2019年第一季度起,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逐步完善约束机制,中国成为全球第一个广泛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国家。2021年初,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发《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试行)》,规范和强化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与此同时,中国积极借助G20等平台,日益深化绿色金融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和标准与国际接轨。在各项政策推动下,中国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不断完善。据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末,全国绿色贷款余额近12万亿元,居世界第一位;绿色债券余额8132亿元,居世界第二位。

(二)各地绿色金融实践效果明显,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

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积极性较高,截至目前,设立浙江、广东、贵州等六省(自治区)九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形成不少“自下而上”的实践经验。

1. 绿色金融机制不断健全。全国六省(自治区)九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相继出台多项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文件,持续加强政策引导和专项资金支持。浙江省湖州市成立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绿色金融专家咨询委员会,出台全国首个绿色信贷服务自律公约,联动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成立绿色金融联盟,强化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合作,集聚广州、深圳、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四地丰富的金融资源支持大湾区绿色产业发展,提升大湾区绿色金融在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贵州省贵安新区13家银行机构建立了贵安新区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按照市场化原则有序、规范地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创新。

2. 绿色金融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浙江省湖州市建立绿色金融综合服务“绿贷通”“绿融通”“绿信通”三大平台,科技赋能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绿色金融服务。广州市依托“粤信融”开发建设绿色企业和项目融资对接系统,为绿色企业或项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加大了对绿色企业或项目认定申报的灵活性。贵州省贵安新区、甘肃省兰州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分别建立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绿金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和“政金企”信息共享平台。

3. 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日益健全。各试验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设立绿色支行、绿色金融事业部,不断增加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提升绿色金融业务能力。浙江省湖州银行已成为国内第三家赤道银行,2019年被评为“最佳绿色金融区域性商业银行”;廣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建立绿色金融创新中心、保险产品创新实验室;江西省赣江新区建立绿色保险产品创新实验室、绿色保险事业部、绿色保险双创基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成立财务公司绿色金融事业部,克拉玛依市以绿色金融“六单”机制、“3+1”模式、“绿色支付+”推动绿色支行的建设与推广。

4. 绿色金融服务不断提升。广东省出台全国首份试验区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林业碳汇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开展全国首单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业务,创新国内首个充电桩行业“电桩融”产品,首创了“绿色农保+”“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心追溯保险”等多种绿色保险产品。截至2020年末,广东累计成交碳排放配额1.69亿吨、34.89亿元,均列全国第一。江西省赣江新区发行我国首单绿色市政专项债,发行规模为3亿元。新疆特变电工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首期1亿元的全国首单绿色债权融资计划成功挂牌发行。浙江省衢州市首创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湖州市创新发展白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船舶油污损害责任险等产品。贵州省建立大数据产业基金、节能低碳产业投资基金、绿色发展基金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成立“公司+基金+基地+实验室”昆仑银行卓越绿色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一)对绿色投资的需求大增

为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将全方位推动绿色生产、流通、生活、消费等发展,全面带动一二三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也将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和绿色市场机制发展完善。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离不开绿色信贷、绿色直接融资等资金支持,更需要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市场双向开放和绿色信用评级标准等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发展。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预计,为实现碳中和目标,中国总绿色投资需求约139万亿元。德意志银行预测,按目前发展态势推进,中国绿色金融市场规模或将在2060年增至100万亿元。

(二)促进碳市场发展

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结构,减少碳排放量,降低碳排放强度,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减少碳排放需要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即通过碳配额、自愿减排量等碳产品交易,形成碳交易市场,以“看不见的手”驱动碳减排。我国8个碳市场试点从2013年陆续运行以来,已经覆盖了电力、钢铁、水泥等20多个行业约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截至2020年底,碳配额累计成交量4.45亿吨,累计成交额105.5亿元。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我国在试点碳市场基础上,加快建设“双城”模式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阶段。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并自2021年1月1日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第一个履约周期。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总经理刘杰预计,“十四五”期间,石油、化工、建材等八大重点行业将被纳入碳市场,控排企业约8000—10000家,加上金融机构入市交易,我国碳市场将成为全球最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三)金融环境风险可能增大

一是控排企业经营成本上升,信贷质量可能下降。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重约束,煤电等控排企业或将低负荷运行、或将购买碳配额、或将技术改造降低碳排放,均会增加排放成本,压缩利润空间,增加经营压力和违约率,相关信贷资产存在不良风险隐患。二是绿色转型背景下,宏观经济增速面临下调风险。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为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碳配额上限将递减,环境成本将逐渐增加,诸如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生产和消费会受到一定程度的结构性冲击,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经济增长面临绿色转型的结构性压力,增速会受到一定影响。中宏国研信息技术研究院测算显示,“十四五”时期,在基准经济增速为5.5%的情景下,碳中和战略的实施将使经济增速较基准情景下降0.2个百分点。三是环境信息披露刚起步,金融机构对环境风险评估尚不成熟,尚未建立全面科学的环境风险评估标准,较难准确地评估和覆盖环境风险。

(四)有利于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2015年《巴黎协定》设定了21世纪后半叶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目前,欧盟、日本、韩国等都明确表示,计划于2050年实现碳中和;英、法、德等20多个国家公布碳中和时间表。世界资源研究所预计,2030年全球将有57個国家实现碳排放达峰,占全球碳排放的60%。我国明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主动对接《巴黎协定》,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有助于提升国际社会和境外投资者对我国绿色金融市场和产品的认可度,推动双边或多边绿色金融合作,促进碳市场等绿色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三、进一步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政策激励,强化绿色金融供给

一是创新绿色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促进绿色信贷发展。对绿色信贷优良的银行给予存款准备金率优惠,增设绿色再贷款、中央银行绿色票据、绿色信贷支持计划等工具,通过互换利率、额度支持等方式,从量、价两方面支持绿色信贷发展。二是完善绿色融资激励措施,加大贴息、担保、奖励等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供应链金融、绿色直接融资、绿色保险等产品,推动绿色资产证券化,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

(二)健全绿色标准建设,促进绿色产业与金融对接

一是建立健全中国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的认证标准体系,减少金融机构识绿、辨绿成本,便利绿色企业与绿色金融精准对接。二是建立健全环境责任和信息披露标准,逐步推进环境外部性内部化,推动企业将碳收益和碳成本纳入生产经营中,带动碳交易发展。三是规范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标准,鼓励和推动银行机构参照赤道原则建设绿色金融专营机构,采纳赤道原则服务企业融资。四是建立健全绿色债券及其评级标准,便利绿色债券发行、认购等,促进绿色债券发展。

(三)完善碳市场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根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逐步将碳排放权控排企业范围从发电行业拓展到石化、建材、交通、纺织等行业,适当降低控排二氧化碳当量要求,不断扩大碳市场的交易主体。二是在碳配额产品的基础上,不断丰富自愿核证减排量、林业碳汇、绿色电力证书等碳交易产品,并适时发展碳期货、碳期权等碳衍生品交易。三是加快构建碳配额上限分配、使用及递减制度,完善全国统一碳市场交易系统和交易制度,防范市场操纵、过度投机等行为,维护好碳市场秩序,发挥好碳价机制,促进碳交易健康发展。四是稳步推进碳市场的国际接轨,吸引合格境外碳投资者,促进碳交易开放。

(四)开展绿色信用和环境风险评估,降低绿色金融风险

一是推进绿色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信用信息指标体系,开展绿色信用评估,防控绿色信贷风险。二是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关注控排企业信贷质量,建立健全信贷环境风险评估标准或办法,对控排企业信贷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增加环境风险拨备,积极防范化解不良风险隐患。

(责任编辑    刘西顺;校对   GJ,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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