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养老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2021-07-11付佳平
人口学刊 2021年4期
韩 烨,冀 然,付佳平
(吉林大学 哲学社会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一、问题的提出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关于福利多元主义的理论研究不断深入,西方学者将带有强烈“社会导向”的福利多元主义理论投射至社会政策,在需求总量最高的养老服务领域总结出不同的“养老服务供给多元主体模式”以考察理论应用于实践的实效。伊瓦斯(Evers)将福利多元主义应用于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的研究中,并联合斯维特里克(Svetlik)、约翰逊(Johnson N)、沃克(Walker)等学者,对奥地利、加拿大、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英国等14个国家(地区)的养老体系进行了分析,提出以“民营化”为导向,多元整合老年照料的基本路径。[1]研究显示老年照护项目中需要强调多元部门的平衡以及不同部门的协作。随后,平克(Pinker)提出应发挥非正式照顾在养老服务模型中的作用,强调私营企业与志愿服务的作用。[2]达尔伯格(Dahlberg)对瑞典社会中养老服务供给的研究显示非营利组织的运作并不能完全替代法定服务(政府供给),而只是在不同层面对法定服务的补充,非营利组织的互补理论比替代理论更有充足的实证支持。[3]20 世纪末受新公共管理思潮和女权运动的影响,西方国家开始进行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私有化”“多元化”等关键词成为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中讨论的主流,对于养老服务供给的分析集中于福利国家财政危机、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等背景。这一时期,虽然对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的结构分工有诸多观点,但以下研究结论还是达成了共识:第一,作为介于制度型福利与剩余型福利供给形态之间的中间道路,学者们主张废除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的唯一性,突出“分权”与“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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