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对医疗机构技术劳务收入的影响分析
2021-07-04魏添添刘晓云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21年4期
魏添添 祝 贺 刘晓云
1.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北京 100191 2.北京大学中国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 100191
1 研究背景
长期以来,我国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体系都存在着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药品、耗材及大型检查项目价格偏高,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却严重偏低,使得医务人员真正付出的劳动价值被低估。[1]同时,从医院补偿的角度,医疗技术服务类收入的受限促使医疗机构通过提高药品、耗材和检查等收入来实现经济效益,加剧了“以药补医”、“以耗养医”现象以及过度检查等不合理医疗行为[2- 4],导致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医患关系恶化等一系列问题[5, 6]。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有关部门自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多次在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坚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提升反映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耗材等收入占比,不断优化医疗费用结构。北京市顺应改革潮流,于2017年4月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本次改革取消了药品加成,同时以医事服务费为创新点,建立新的补偿机制,初步打破以药补医的不合理补偿机制。2019年6月15日,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基础上,北京市启动了公立医院医耗联动综合改革,这次改革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和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重点,废除以耗养医不合理激励方式,进一步健全补偿机制[7],实现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的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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