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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研究

2021-07-02陈海燕

王 欣,陈海燕

(阜阳师范大学 商学院,安徽 阜阳 236037)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为了减缓我国经济受到的影响,各地政府开始大规模举债加强公共基础“铁公基”建设,以保持经济的持续增长趋势[1]。高速增长的地方政府债务背后是不断攀升的债务风险。党的十九大要求关注国家社会各类重大风险,其中特别提到了金融风险和政府债务风险。

阜阳市作为安徽省西北部的一个地级市,常住人口数量位居全省地级市第一,一旦出现债务风险,将影响820万常住人口的经济生活秩序。阜阳市2019年经济生产总值达到2601亿元,总量居全省第四,但是人均量较低,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的上升空间。自《预算法》修订后,新的政策对各地政府举债渠道作了要求,禁止私自发债,并要求债务情况公开。2017年,阜阳市成立债务风险防范领导小组,此后阜阳市各地政府将举债情况按规定对外公示,为本文提供了数据支持。

一、地方政府债务形成机制

在现行的政治经济体制下,经济发展是地方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地方要发展,就需要大量投资驱动。分税制改革后,财权集中在中央,地方政府可支配的资金有限,财政预算收入无法满足投资需求,地方政府就会选择对外举债[2]。由于政府债务的偿还期限一般长于领导人任期,举债主体和偿债主体常常不一致,因此地方政府在政治考核的压力下会加大投资工程项目来拉动GDP上升[3];且预算软约束的存在,使得地方政府更容易增加借债和财政支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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