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制度下值班律师的困境与出路
2021-06-29张文晋马晓萍
荆楚理工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监督
张文晋 马晓萍
摘要:2018年10月26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值班律师制度,这场为了提高诉讼效率的主动性改革活动,在刑事诉讼中开始落地。值班律师制度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实践效果,但在实际运行中值班律师制度仍存在不足。目前主要面临的难题有值班律师参与程度低、“名不符实”、运行机制不足,同时,由于值班律师的定位问题得不到解决,其在实践中难以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已经严重的抑制了值班律师的功能。因此,从当前值班律师制度中面临的问题和现实困境考虑,我们应不断完善值班律师制度,使值班律师制度和值班律师在我国当前的认罪认罚案件中发挥向好作用。
关键词:值班律师;认罪认罚 ;监督;完善
中图分类号:D916.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4657(2021)01-0019-05
一、值班律师制度现状与困境
(一)现状:处于失衡状态的值班律师制度
值班律师制度虽然不是我国本土自有的,但经过一系列探索,值班律师制度已经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自2014年开始,我国提出设立值班律师,到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1),再到2018年10月26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值班律师制度,至此,我国值班律师制度正式确立[1]。值班律师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初步立法到逐渐完善的过程。这场为了提高诉讼效率的主动型改革活动,在刑事诉讼中开始落地。
值班律师制度的设立,对于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具有标志性的意义,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构筑全方位的认罪认罚制度,值班律师有效参与其中已经成为不可缺少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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