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的经济学分析及其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启示
2021-06-29马红梅
马红梅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湖北武汉 430079)
一、引言
“为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和人才支撑”是当前的公共政策核心议题之一。“完善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等成为教育补偿工作的重点。基于学校所在地区工作环境的优劣实施差异化教师补助,对“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具有重要作用。
2013年9月12日,教育部和财政部发布《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教财函[2013]106号),(1)详见: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7058/201402/163752.html。启动了针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教师的生活补助政策。同年12月,《关于加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153号)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要求做了进一步规范。(2)详见:http://www.moe.edu.cn/s78/A10/s7058/201402/t20140212_163753.html。教育部每年对各地报送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张榜公布,比如,《关于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优秀案例的通报》(教师厅函[2017]17号)对河北等13个省(市)的经验进行了总结。(3)详见: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30/201709/t20170911_314180.html。下表归纳了近几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综合执行概况。

表1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执行概况(2015-2017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进一步明确了“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4)详见: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6/08/content_9833.htm。这体现了决策部门高度重视对艰苦地区工作环境进行经济补偿的工作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