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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共治下的农村治理能力研究

2021-06-28查浩然

河南农业·教育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多元共治治理能力

查浩然

关键词:多元共治;农村治理;治理能力

一、构建多元共治的农村治理体系是时代之需

自从党的第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我国农村发展迅速。但是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的地缘关系逐步淡化,农村生活呈现碎片化的特点,农村治理难度加大。顺应时代的呼唤,多元共治的乡村治理模式应运而生,由点到面、多元共治的乡村治理格局初见成效,各方力量参与性也有所增强。但是,当前我国农村社会问题和不同主体之间的矛盾凸显,政府尚未完全转变大包大揽的角色,自治组织发育不充分,民众参与性不强。这些问题形成了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短板,不仅束缚了农村的社会发展,而且影响了整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

二、构建多元共治社会治理体系困难重重

(一)历史发展的烙印

文化是导致农村思想观念落后的主要原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随着文化强国战略的深入,城乡一体化建设体系的推进,中国农村的面貌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物质财富逐渐丰富,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忽视了农村的文化建设,导致农村村民的思想观念滞后。虽然政府对于农村的文化建设力度也在逐步倾斜,但是和长期以来的文化缺乏相比是远远不够的。此外,农村居民思想中根深蒂固的文化漠视导致了农村文化建设困难重重。这种文化的缺失和文化建设的不足,体现到基层社会治理中就是村民缺乏参与意识、“搭便车”行为明显,阻碍了农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步伐。除了文化以外,传统思想的束缚也是影响村民思想观念的原因。中国的农业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如,乡土公共性逐渐消失,长期以来在历史长河中形成的安土重迁、不愿改变的思维导致思想观念具有滞后性。政府在长期以来形成的管理惯性让滞后性在社会治理层面充分显露。村民不愿改变依靠政府来处理村内大小事务的常态,难以形成治理合力。

(二)党和政府职能缺位

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的作用,凝聚思想共识,调动各方积极性,让多元力量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离开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谈社会治理,就像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目前,我国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客观实际严重导致其作用发挥不明显。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类企业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数量虽然逐渐增多,但是传统村落中的党组织的覆盖面依然不足。另一方面,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因为经济指标的可量化性,部分党员干部狠抓经济,用单一的经济指标应对政绩考核。

长期以来,政府一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唯一主体。但是农村治理问题复杂,一味地依靠政府来处理各项事务,不仅对于政府人力、财力是一种考验,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治理效能,影响社会自治组织的发展,削弱村民参与意识。科恩认为:“不论什么情况,必须要有持续性的参与,自治才会持续进行。”虽然协同治理、多元共治逐渐形成社会共识,但是,村民对政府的依赖和政府压力型体制下的政绩观,导致政府迟迟不能转变自身角色,居民和政府的这种缺乏持续性参与的社会治理,也必将影响整个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

(三)社会自治组织不健全

农村自治组织是连接村民和政府的重要桥梁。目前,我国农村基层社会组织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首先,社会自治组织并非完全独立于政府之外,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这就让自治组织的功能发挥受到限制,不仅不能公平、公正的处理问题,而且还会模糊同政府的界限,导致权责不清。其次,农村自治组织成员的选举方式尚不成熟,成员通过关系网来处理村内事务,严重阻碍了民主发展的进程。杨华把社会治理事务的性质分为嵌入型和脱嵌型,而嵌入型事务的关键就是正确处理好治理主体与农民的关系。这种通过熟人网络的自治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背离了自治组织的初衷。最后,农村自治组织的经费缺乏问题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原因。无论自治组织以何种身份出现在村民身边,要保持一个机构的有效运转就必须有经费的支持,但是村民自治组织的经费大多来源于自发赞助,很多组织没有经费支持,没有利益的支撑,单单依靠村民的参与热情是不具备长效性的。

三、探索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一)加强党政建设

基层党组织居于农村多元共治的领导地位,缺乏党的领导,多元共治无从谈起。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首先应该增强党组织自身活力,不少基层党组织没有发挥领导带头作用,难免存在脱离群众的现象。这就需要建立一个置于民主之下的长效监督机制,并且坚定不移地持续推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乡村振兴等战略背景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在每一户村民中的领导力。优化基层党组织结构,提升干部自身素质,既可以通过发掘当地的种植、养殖、经营等方面的本土专家,也可以依托大學生村官、三下乡等措施吸纳人才。建立完善的职业流通渠道,提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基层政府应该及时转变角色定位,将自身定位于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引导者和监督者,在行使职能中坚持不缺位、也不越位,以此促进基层政府与广大村民在基层治理中的有效互动。从自上而下的单向管理模式转变为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双向互动模式,依托自治组织、专业人士、志愿者等互动中介,形成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在这种模式下,政府的权力也应该适当下放,赋予更多主体权力。这种简政放权具体体现为充分发扬民主,提高民众决策型治理发言权。在促进多元主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如果权责不对等,不仅会影响参与积极陛,而且会降低治理效能。

(二)培育基层自治组织

首先,需要培育多样化的自治组织,通过角色扮演的专业化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各种自治组织有效运行的关键就是一定的经费支持,一方面,政府可以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同时通过清单制度明确每一笔资金的去向。另一方面,利用当地农村的优势申请各种赞助,如,通过给企业提供团建场地等寻求一定的资金支持。相应的也应该利用多元主体相互制约,加强资金流动监管。当自治组织被赋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以后,不仅会提高村民的参与热情,也提高了解决简单村务事件的效率。虽然农村自治组织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重塑了基层治理体系的构架,为提升治理效能奠定了基础,但无论是我国的国情,还是多元共治的探索正处在初级阶段的基本事实,都不允许自治组织完全脱离政府的控制。所以,普遍来说我国农村的社会组织都具有一定的行政化色彩,正是因为如此,自治组织的发展才应该厘清和政府的权责边界。一方面要积极落实政府的各项政策,另一方面对于村内能自己解决的事就自己解决。基层自治组织是村民直接接触到的协调矛盾、化解危机的组织,所以,自治组织对提升农民参与积极性、促进多方利益的平衡有重要的责任。

(三)重塑文化建设新方式

农村的文化建设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短板,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还应该建立一个客观的文化评估标准,让文化输入更加有力。农村文化素养难以提升的症结是长期文化缺失所形成的文化漠视,甚至文化抵触,所以,不能一味地进行文化输入,而是要改变村民对文化的认识,强化文化对农民生活的作用,让他们切实感受文化所带来的益处。首先,可以优化文化输入方式,通过不同村落的喜好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文化输入,如,失独或孤寡老人最需要的就是陪伴,可以通过定期聚集起来学习文化的方式,也可以通过积分制换取礼物的方式促进村民的文化学习,让他们切实感受文化所带来的益处,让文化融入他们的生活。其次,文化输入的载体也是影响村民接受文化的重要方式,农村的互联网发展迅速,抖音、快手等软件在农村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可以借助这种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文化,培养共同的治理意识,政府和自治组织就可以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培育村民参与意识。最后,可以依托当地重要的文化资源,对乡村文化解释和重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让现代乡村文化更加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逐渐扎牢现存文化的根基。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改变村民心中根深蒂固的观念,唤醒社会治理的激情。

(四)挖掘参与新动力

在农村基层治理中,构建动力驱动机制是关键。动力驱动机制可以由三个层次构成,三个层次互为补充,第一个层次是利益驱动机制,这是促进村民积极参与村内事务的重要保证,这里所指的利益并非全是物质的利益,可以是权威、声望、荣誉等。同时必须注意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问题,一方面是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协调,政府可以通过宣传、出台政策的方式保证集体利益的实现,增强主体之间的互信、互助意识。另一方面是不同主体之间利益的协调,基于平等协商的共识,各方共同发力进行社会治理,应避免社会资源的优势所产生的利益压制。第二个层次是情感驅动机制,情感驱动机制的核心是来源于村民心中的共情思想,虽然地缘关系逐渐淡化,但是情感的根是不会断的,唤起传统乡土文化中的邻里思想,将村落作为自己的“大家”,以“小家”的情怀投身于“大家”的事务管理。第三个层次是政令驱动机制。这一层次是对前两个层次的重要补充,也是促进不同主体参与治理的强制手段。在社会治理的初级阶段,这一机制的作用发挥应稍强,政令驱动即发挥政府的作用,做好制度结构规划和行为主体引导的工作,促进良洼的公共服务机制建设。同时可以联合自治组织适当制定搭便车行为的惩处办法,如,通报批评等。同时加强多元主体之间协同治理的监管力度,增强主体的长效治理能力。通过三个层次的相互补充,挖掘多元主体参与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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