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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间舞蹈的民俗文化特征

2021-06-28温济民

艺术评鉴 2021年8期
关键词:秧歌民间舞蹈民俗文化

温济民

摘要:民间舞蹈往往与民间风俗互相渗透,具有地域性文化特征,民间舞蹈适应于群众的民俗心理、民俗行为的需要。本文运用分析、综合和比较的研究方法,以秧歌为个例,对民间舞蹈中的民俗文化特征进行讨论。民间舞蹈与岁时节日民俗等有关,是多种民俗活动的形象载体。民间舞蹈的传承发展需要在特定的民俗环境中进行。

关键词:秧歌  民间舞蹈  民俗文化  传承

中图分类号:J7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21)08-0058-03

秧歌是民间社火中常见的民间舞蹈,动作质朴、活泼,表演有一定的套路,同时带有极大的即兴创造成分,充满民间生活的情趣。由于秧歌舞蹈形态异彩纷呈,自娱性和观赏性较高,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关于秧歌的形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秧歌是广泛流传于“走会”“社火”“闹红火”中的各种民间舞蹈,历来有“北歌南灯”之说。狭义的秧歌泛指地秧歌和高跷秧歌,也可以是秧歌舞队本身。秧歌有多种名目和表演形式,有代表性的如陕北地区的大场秧歌和安塞腰鼓、山西晋北地区的踢鼓子秧歌、山东的三大秧歌(鼓子秧歌、海阳秧歌、胶州秧歌)、北京地秧歌、东北大秧歌、冀东地秧歌等等。秧歌与各地区人民的生活、劳动方式、风俗习惯、文化动态的差异密切相关,带有浓厚的地域色彩,本文通过秧歌的个例分析民间舞蹈中的民俗文化特征。

一、民间舞蹈与岁时节日民俗

“以文娱活动辞旧迎新是民间舞蹈最广泛的社会功能,在年节时扭秧歌、耍花灯、男女老少尾随舞队,人们既是舞队的观赏者,又是舞队的助兴者,人越集越多,舞越演越欢。白天是阵容庞大的秧歌队,晚上则是气势宏伟的花灯队”。对一地民间舞蹈的考察离不开与之相关的各类民俗事象,民间舞蹈往往是民俗活动的重要表现方式,在岁时节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的表演可以不受场地、时间、人数的限制,人们能自由的宣泄内心的情感。《辽阳县志》中记载:“十五日为上元节,俗呼元宵节,又名灯节。由十四迄十六,商民皆张灯火,间有奏管弦者,街市演杂剧,如龙灯、高跷、狮子、旱船等沿街跳舞,俗谓之秧歌”。又如《沅陵县志》载有:“元宵前数日,城乡多剪纸为灯,或龙、或狮子及鸟兽,十岁以下童子扮采茶、秧歌诸故事”。从以上所引资料可知,秧歌为元宵灯节的盛大游艺活动。在流传秧歌的陕北、山西等地区,把灯节中表演的各种民间舞蹈形式称为“闹红火”“闹秧歌”,秧歌的活动中依然保持着诸多古老的风俗习惯。例如:元宵节这天秧歌队要“转九曲黄河灯”,九曲黄河灯阵与民间舞蹈紧密结合,给人们提供了重要的场地、精湛的秧歌表演,吸引了更多的观众参与其中。一年一度的灯节对于过去相对贫困的山村是难得的娱乐机会,激烈欢腾的场面,锣鼓声、鞭炮声由远而近,各路秧歌队尽兴表演,队伍越演越大,或踩高跷扭秧歌、或持红绸扭秧歌、或持扇扭秧歌……表演形式多样,满足了民众的审美体验和情感宣泄的需要。

民间舞蹈与民俗活动密切相关,民间舞蹈的多数活动都是在岁时节日中进行的。“在汉族的元宵节、苗族的芦笙节、维吾尔族的麦西热甫等节日活动中,民间舞蹈是其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传说中的民俗活动因有大量的舞蹈活动而招引众多的参与者”。中国历来重视乐舞在节日风俗中起的作用,汉武帝每逢正月十五盛张灯火;隋炀帝在正月十五那日,调数万人在皇城门外着盛装,通宵歌舞;唐玄宗时期,在上元夜张灯结彩,载歌载舞;宋代,增添了多种娱乐活动;元、明以后,各府县多撰写地方志,主要描绘民间舞蹈的内容和形式,有踩高跷、扭秧歌、打腰鼓等等。研究民间舞蹈,不可以脱离当地的民俗,民间舞蹈也是民俗学研究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民间风俗为舞蹈艺术提供了内容、气氛和表现环境,而舞蹈又是民俗文化整体中有形传承的重要表现。特别是民间舞蹈,往往与民间风俗互相渗透、结为一体”。由此可知,民间舞蹈与民俗两者的关系非常密切,民俗为民间舞蹈提供了必要的舞台,节日的周期性又为秧歌的延续提供了有利条件。绝大多数秧歌的表演不是单独进行的,一般会在元宵节和庙会来表演,种类繁多,形式多样,成为节日民俗里固定的内容,秧歌在特定的岁时节日里表演,因此也可以把它看作是節日民俗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民间舞蹈是多种民俗事物的形象载体

民间舞蹈是在特定的民俗活动中产生的,它通过具体的形象来表现群众的民俗心理,展示出民俗文化的诸多方面。民间舞蹈是中国古代舞蹈的源头,也可以说民间舞蹈是一切创作舞蹈之母。民间舞蹈与群众的民俗活动关系密切,人们常把它称作民俗舞蹈。民间舞蹈作为特定民俗活动的形象载体,其本身就包含着复杂纷纭的民俗事象,不同的民间舞蹈都有自身古老的历史源流。

秧歌最初是农民田间劳作时所唱之歌,由一般演唱发展为多种戏曲人物扮相的民间舞蹈形式,它与民间口头文学、民间戏曲、民间信仰、民间音乐、民间工艺美术、民间游戏娱乐等要素密切相连。民间故事具有丰富的想象力,易于被人们理解和接受。民间故事更加丰富了秧歌的表现,其创造的语境也有助于进一步理解秧歌,流传于山西武乡的秧歌,形式独具特色,头顶彩灯,脸上画上脸谱,相传当时石勒所在的部落经常在夜晚遭到攻击,于是让部落里的人身穿白色长袍,脸部画上狰狞的图案,头上顶一盏油灯,偷袭石勒部落的人看到这一现象,全部逃去。其后石勒又为安稳自己的统治,顶灯这种形式便一直相传下来。秧歌深受广大人们群众的喜爱,很多地方有这样的谚语:“锣鼓响,脚底痒”“正月十五闹元宵,扭秧歌纳鞋底我两不误,洗了锅碗还不误闹红火,等天热了我还要去锄挖庄稼”“听到秧歌唱,手中活放一放;看见秧歌扭,拚者老命瞅一瞅”等,充分说明了秧歌不仅使人们享受美感,自身参与还可以尽情的宣泄情感。秧歌即兴编词诙谐幽默,如山东胶州秧歌扮演“膏药客打诨”人物在上场后,有一段逗人的话:“锣鼓煞住乐自然,尊声诸位听我言,有心还想说几句,我的膏药又不粘”。民间口头文学增强了秧歌的趣味性,解释了众多民间舞蹈的内容,同时民间舞蹈又是众多民间口头文学的形象载体。

民间戏曲的成分增添了秧歌的艺术效果。在秧歌的表演当中有不同的戏曲人物扮相,服饰多是戏曲人物的衣着,表演者可以按照自己的生活扮演不同的形象。流传于山西武乡的顶灯秧歌,表演者要在面部和后脑勺画上脸谱,脸谱的图案来自戏曲里的人物,描绘的人物脸谱一前一后都是大花脸,如《杨家将演义》京剧《穆柯寨》中的人物——孟良、京剧《霸王别姬》中的霸王。无论是孟良还是霸王,顶灯表演者的脸谱在正对或背对观众时,都会露出或威武、或狰狞、或诙谐的面孔。秧歌的表演有生、旦、丑等行当的划分,如山东胶州秧歌所扮演的鼓子就是戏曲的老生,棒槌扮如戏曲中的小生、武生,翠花扮如青衣,扇女扮如花旦。又如辽南高跷秧歌的扮演者,女角称上装,男角称下装,头跷武丑打扮,二跷武旦打扮,高跷表演的小戏都取自戏曲的剧目,常见的曲目有《打渔杀家》《铁弓缘》等,每出戏都充满着民间乡土气息,动作风趣幽默、技艺精湛。收场“过街楼”的表演有固定的曲调与表演形式,曲牌名为《五匹马》。秧歌的伴奏乐器,除了唢呐和锣鼓之外,同时还加入了戏曲里的板鼓、堂鼓、板、拍等乐器,大鼓在众多秧歌表演中具有规定主要节奏、统一舞者步伐和指挥的功能,伴奏乐队的人数不受限制。

道具的运用在秧歌的演出中也是颇为常见的,例如山东鼓子秧歌的伞和山西临县地区的伞头秧歌。在鼓子秧歌表演中因所用道具和人物扮相不同,分为伞、鼓、棒、花等角色,伞又分为头伞和花伞,头伞作为全场的指挥,花伞因伞的装饰华丽得名,在表演形式上以伞为中心进行队形的变化。伞道具的运用具有风调雨顺、来年丰收的美好寓意,高跷在秧歌的表演中运用较多,高跷和秧歌结合扮演的人物为“高跷秧歌”。关于高跷的起源,据《山海经》记载:“长股之国在雄常北,被发,一曰长脚”。晋人郭璞对此文注释说:“或曰有乔国,今伎家乔人盖象此身”;清人吴任臣有注释说:“乔人,双木续足之戏,今日屣跷”。由此看出高跷源于鹤图腾崇拜,并从表演杂技到扮演戏曲人物的一种表演形式。高跷的高度多在一米左右,最高可达到两米。 彩灯常作为秧歌时的道具,一般在夜晚表演,人们持灯而舞,或通过彩灯形成不同的队形、图案,如“吉祥”“天下太平”等字样,灯的造型有动物、花卉等,象征吉祥、幸福。在民间社火活动中,除了灯作为秧歌道具使用,还有用灯摆设灯阵,为秧歌提供了独特的表演场地,如“九曲黄河灯”,黄河阵的设置原理和《古战阵》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蕴藏着很多古文化的遗存,但依然需要进一步考证。

秧歌作为一种民俗娱乐活动,起到情感宣泄功能,同时可以促进人们之间的交流。可以说,所有的民俗活动贯穿着一条主线,那就是和谐。秧歌的表演从另一层角度理解,可以是一种软化剂,是为村上搞和谐的一种方式。鼓子秧歌中“背布袋者”,是负责收纳礼物的人,当地有这样的习俗,在村与村之间,秧歌队到另一地演出时,接待一方热情招待,赠送礼物,以表示谢意,互贺新春。海阳秧歌表演中“土炮鸣礼”,两村之间若有前隙,一方送秧歌,另一方村外相迎,表示两村和好。“三进三退”的表演,若两队秧歌相遇,从不冲突,越舞越烈,各显实力,接触时相互礼让,这一习俗也充分显示出重礼好义的古风。

三、民间舞蹈的传承发展离不开特定的民俗环境

民间舞蹈由广大人民群众集体创作,不断积累、发展,又在群众中进行传承,它的形成和各地区人们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自然条件密切相关,具有鲜明的地域和民族特色,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会注入新的成分。世界上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有各自不同特征的民间舞蹈。由于特定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生活的熏陶,秧歌的表演者从小就和长辈们一起参加各种歌舞活动,很小就可以掌握秧歌的基本舞步,可以跟着锣鼓踩点。秧歌除了固定的表演模式,还可以将现实的情感加入舞蹈中,使得传统秧歌的表演不断注入新的成分。例如:辽南高跷秧歌之所以得到很好的发展,其原因是和辽南地区民间高跷有直接的关系,很多民间艺人自愿加入,特定的民俗环境使得高跷秧歌不断继承与发展。

民间舞蹈属于群众性的活动,参与者同样也是表演者。节日中的特定环境成为传播民间舞蹈的重要场所。传递与传承往往成为众多民间艺术的衡量标准,很多民间艺人和年轻人在每年的春节和元宵节等重大活动中都愿意参加秧歌的表演。正因为这种特定的民俗环境,秧歌这种传统艺术才会不断得到传承与发展。汉族的春节、傣族的泼水节、水族的端节都带有辞旧迎新的含义,人們通过歌舞活动展示自我,表达内心的情感,这种特定的环境在人们的脑海中留下心象,并鼓动人们再创造,无疑为民间舞蹈的发展带来了动力。流传于我国众多地区的“迎春百花盛会”,来自民间各种花会,人们积极地参与迎春表演。又如沈阳的“秧歌节”、昆明“民间艺术节”等等,这些特定的民俗活动为秧歌的发展增添了新色彩。

各地的秧歌大多被列入省级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营造非遗保护良好氛围对于秧歌的传承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秧歌的表演在娱乐形式多样化的城市逐渐减少,在一般村镇和一些偏远地区,秧歌依然比较流行。各地区秧歌面临的现实状况不同,可以尝试一些新的秧歌形式,在我们的生活中,把秧歌与旅游、贸易、影视等活动结合在一起,在发展各地经济的同时也可以促进当地民间舞蹈的传承发展。

四、结语

民间舞蹈出现在民俗活动之中,可以说是一种民俗文化现象。民俗文化为民间舞蹈的表演提供了背景,并解释了民间舞蹈的表演内容。不同地区的秧歌具有不同的地域特色,都会和当地民俗紧密结合,并呈现出不同的民俗文化。秧歌与众多民俗事象有关,依然发挥着它的社会作用。通过对秧歌的个例分析,不难发现各种民俗活动中几乎都有相对应的民间舞蹈。众多民间舞蹈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保护、重建更多文化空间,对于民间舞蹈的传承发展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339.

[2]引自《沅陵县志》光绪二十八年刻本.

[3]李北达.试论民俗与民间舞蹈的关系[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1999(04):249.

[4]张紫晨.舞蹈艺术与民俗文化[J].舞蹈,1989(06):14.

[5]袁珂.山海经校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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