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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系统学术权力异化逻辑可能、经验表现与解决对策

2021-06-22蓝邱勇

关东学刊 2021年4期
关键词:异化解决对策

[摘 要]布尔迪厄场域理论提供了学术权力运行分析的有效视角。以此为基础分析高等教育系统学术权力发现,高等教育系统学术权力在逻辑上存在着异化的可能性,而在现实的学术行为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学术权力异化表现。高等教育系统学术权力异化的逻辑可能和经验表现主要存在于自主性“不适度”导致学术权力生态场域破坏;利益主导导致学术行为“权力寻租”和竞争策略失范导致学术权力行为扭曲三个方面。解决学术权力异化要做到:以反思性保持学术权力运行的客观性和规律性,增强学术权力对外来场域渗透的选择性和自主性,确立“知识处理”对利益诉求的优先性,降低学术资本的继承性和形式性。

[关键词]高等教育系统;学术权力;异化;逻辑可能;经验表现;解决对策

[作者简介]蓝邱勇(1972-),男,闽南师范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副研究员(漳州 363000)。

高等教育系统学术权力运行整体上积极向上,但近年来,高等教育系统的学术造假、学术剽窃和学术腐败等现象不断出现。这些问题表面看是学术良知、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问题,更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是学术权力异化的结果。无论是我国,还是西方,都存在学术權力异化的逻辑可能性和经验上的不同表现。解决学术权力异化问题是世界高等教育系统面临的普遍性、紧迫性问题。布尔迪厄很早就注意到了学术权力异化问题和现象,其场域理论为深入认识此问题提供了有效视角。场域理论是一个具有相对客观性的、分析学术权力异化现象的有效工具。本文以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分析高等教育权力系统异化在逻辑上存在的可能性,并以此为基础深入研究以往经验上的高等教育权力系统异化表现,从而为规避学术风险,根治学术失范、优化学术生态、建立健康学术秩序提供有效对策。

一、高等教育系统学术权力异化的逻辑可能

(一)自主性“不适度”:学术权力生态场域破坏的核心因素

权力与资源紧密相连,权力是“权力主体由于占有某种资源而具有的影响、制约和控制行为的能力”

[法]亨利·戴菲弗:《空间与政治》,李春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46页。。吉登斯也认为,“必须把权力同资源联系起来”

[英]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胡宗泽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第7-8页。。

在权力中,那些有价值的资源对于权力形成起着核心作用。布尔迪厄将那种成为人们争夺对象的有价值的资源称为资本

Pierre Bourdieu. La noblesse dEtat:Grands corps et grands écoles.Praris:Editions de Minjuit,1989,p.375.。布尔迪厄给资本下的定义是,“资本是积累的(以物质化的形式或‘具体化的形式的)劳动,这种劳动在私人性,即排他的基础上被行动者或小团体占有时,这种劳动就使得他们能够以物化的或活的劳动形式占有社会资源。”

[法]布尔迪厄:《布尔迪厄访谈录: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包亚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89页。因此,权力实际上就是通过调节和分配资本而影响、制约和控制行为的能力。布尔迪厄将资本分为四类:“经济资本(货币与财产)、文化资本(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社会资本(熟人与关系网络)、符号资本(合法性)”Pierre Bourdieu.The forms of capital. In Handbook of Theory and Research for the Sociology of Education,ed.J.G.Richardson.New York:Greenwood Press,1986,p.243.。布尔迪厄的“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属于马克斯·韦伯的“价值理性”范畴,是学术行为者追逐的直接对象;而“社会资本”与“符号资本”则属于马克思·韦伯的“工具理性”范畴,是学术行为者获取“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的工具和手段。文化资本包括知识、文化、文凭等,可再进一步分为如声望、权威占主导的形式资本与质量、功能与能力占主导的实质资本;经济资本包括收入、财富、财产等。大学学术权力就是围绕着这一系列的资本的争夺、转换和交换而得以运行。布尔迪厄指出了各类资本之间转换和交换的问题。“转换”强调自然性和规律性,而“交换”强调目的性和功利性。经济资本相对于其它资本而言,由于具有更高的“可通用性”、更具体的“存在性”、与生理需求联系更紧密的“实在性”以及获得上的“成本性”,而使其与其它资本相比处于优先位置,而实际上经济资本有时也在各种资本中起着一种“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媒介作用,布尔迪厄本人也将所有资本的决定性力量或根源归结为经济资本,这一点与马克思的经济决定主义异曲同工。资本之间的相互转换和交换是学术权力系统与其它外部系统以及自身内部子系统之间的联系和交流的基石,既为学术权力系统争取丰富的资源提供了便利,也存在着被其它系统诱导﹑侵略与压制的风险。

场域是“生产、流通与挪用”资本类型与资本数量的结构化空间。

Pierre Bourdieu.Questions de sociologie.Paris:Editions de Minuit,1980,p.138-142.布尔迪厄认为场域具有相对独立性,同时又是一个“开放的概念”,场域基于“关系性”而建构起来。

Pierre Bourdieu,Loic J.D Wacquant.An Invitation to Reflexive Sociology.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2,p.96.学术系统作为客观性最高的场域,其具有较强的相对独立性,表现为其依据自身规则对于经济、政治等外部因素(“场域”)的排斥性,但其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

潘懋元:《教育基本规律及其在高等教育研究与实践中的运用》,《潘懋元论高等教育》,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143页。,也与这些外部因素存在着相互渗透的联系。以布尔迪厄场域理论为架构,以克拉克学术权力分类为依据,可建构高等教育系统学术权力运行机制模型如图1。场域的运行以关系为基础,布尔迪厄曾指出,“根据场域概念进行思考就是从关系的角度CD7EF3D2-B1D4-4D01-8108-E78A8FB3E887

基于高等教育学术权力系统的特征,该系统在伯顿·R·克拉克学术权力层次中增加了“个人”层次;同时,由于“感召力”是一种“百搭牌”,所以其没有形成独立的场域,而是渗透在其它场域中发挥影响;鉴于信仰在学术权力系统中的重要性,布尔迪厄的实践公式由[(习性)(资本)]+场域=实践修改为[(习性)(资本)(信仰)]+场域=实践。

进行思考”

[法]布迪厄、[美]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133页。。学术权力系统中横向和纵向坐标上的不同位置和不同位置之间的关系,使得行动者的资本分布存在不平衡性。布尔迪厄认为“场域位置是由不平等的资本分配而不是位置占据者的贡献决定的”。

[美]戴维·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陶东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第143页。这可以有效解释学术系统内部资本继承而导致的资本优势者与劣势者的“遗传”倾向,以及文化资本优势确立后的垄断统治倾向,但其却忽视了在现代民主和实用主义盛行的今天,资本的分配除了繼承外也必须通过场域贡献而获得场域的认同。为改变场域位置而进行的学术体系内部争做学术贡献的激烈斗争,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术的进步与发展。机构化程度是场域的核心特点之一,机构化程度意味着场域准入、运行与组织的严密性程度。由于学术系统具有严密甚至近乎苛刻的准入、运行与组织,因而相对于社会其它场域而言就有较高的机构化程度。这种较高的机构化程度使得场域的准入、场域位置与关系的变化都较为艰难。通过这种对外排斥外来成员的加入与对内压制位置与关系的变化,而发展了自身的高度独立性与专业性,从而为文化资本价值的增值铺平了道路。场域相互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使得场域边界的划定极为困难,又因为“边界本身就是斗争的对象”

[美]戴维·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陶东风译,第141页。,布尔迪厄拒绝划定场域的边界。其实,正是这种场域边界的模糊性以及对其的争夺,增加了场域与场域之间流动的可能性。学术权力系统高度独立,但同时经济、政治等外部场域“同化”其与渗透其的竞争不断增大着其开放性。学术系统需要保持适当的自主,才能构建良好的学术权力生态场域。当学术系统过度独立时,学术系统就会固步自封,产生专制性的学术权力;而当学术系统独立性不足时,学术权力的正常逻辑就会受到其他系统的影响而有失科学性。学术系统自主性的“适度”把握是十分艰难的,学术系统总是处于左右摇摆的“钟摆现象”之中。因此,场域自主性导致的学术权力异化是最普遍和最核心的权力异化。

(二)利益主导:学术行为“权力寻租”的主要动因

利益与信仰是学术进步与发展的两大核心要素,两者相得益彰才能更好地促进学术发展。合理的利益诉求,不但不阻碍反而会促进学术进步和发展,知识分子只要坚持学术信仰对于利益的优先性,是可以做到“出淤泥而不染”的,而不必也不可能进行“禁欲主义”。因此,信仰主导下尊重学术人员的合理利益,是学术权力行为科学合理运行的内在逻辑。高等教育学术权力行为者为了获得学术权力而进行激烈的竞争。布尔迪厄赞同“科学的论战逻辑”,提倡“规范的竞争”,其核心在于竞争要遵循科学标准,即“证明与程序在多大程度上符合逻辑连贯性的原则并与可以观察到的证据吻合”

Pierre Bourdieu.Epilogue:On the possibility of a field of world sociology.In Social Theory in a Changing Society,ed.P.Bourdieu and J.S.Coleman.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9,p.376.,实际上就是逻辑上的连贯性和经验上的契合性,具体到大学学术权力系统而言,就是要遵循布鲁贝克的“知识处理逻辑”。因此,学术权力行为者竞争学术权力,必须基于“知识处理逻辑”的标准,实行逻辑上和经验上的批评与辩护。高等教育学术权力竞争主要包括学术权力场域内的竞争与学术场域外的竞争两种。不管哪种竞争,都要以遵循“知识处理逻辑”为准则,否则,就会异化学术权力行为,而保持这种准则主要靠学术信仰的力量。

布尔迪厄却不承认学术行为的信仰影响,将所有的行为看作是利益定向的

Pierre Bourdieu.Out of a theory of practic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7,p.178.,认为学术系统中“超功利”行为背后也隐藏着利益导向。布尔迪尔认为,知识分子处于知识场域之中,而知识场域是“有等级层次明确的位置结构的”,基于“存在就是区分”和“追求差别的劳动力法则”的信念,知识分子把维护或强化自身在知识场域位置的努力掩盖为“只是为科学进步作出贡献”的认知理性主义。

[美]戴维·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陶东风译,第258页。利益导向着行为的方向、性质和内容等核心要素,为了强调行为的利益性,其将行为定义为“策略”(对于“实践逻辑”或“实践感”的外化),认为策略与“物质和符号利益的最大化”相关,行为者总是试图将行为的利益最大化。布尔迪厄行为的利益定向主张

Pierre Bourdieu.Out of a theory of practic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7,p.178.和场域位置主要由不平等资本分配的观点

[美]戴维·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陶东风译,第143页。,仿佛从一开始就预设了高等教育系统学术权力异化的必然性。在学术权力系统内部,尽管不像布尔迪厄所认为的那样“一切行为都与利益相关”,但也不会是马克斯·韦伯理想状态下的“以学术为志业”CD7EF3D2-B1D4-4D01-8108-E78A8FB3E887

[德]马克斯·韦伯:《韦伯论大学》,孙传钊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90-102页。和洪堡所提倡的追求“纯粹知识”。其实,布尔迪厄强调学术的客观性,强调知识分子的自由,实际上承认了知识分子的信仰,但其却通过把这种信仰归结为利益驱动的方式,而导致其在利益与信仰之间的摇摆不定。在经济至上和利益至上的今天,尽管学术权力行为并非布尔迪厄的利益定向,但却在某种程度上显示出学术权力行为的利益主导性。利益主导一旦染指学术权力,学术行为必然“权力寻租”。

(三)竞争策略失范:学术权力行为扭曲的内在根源

“策略”是布尔迪厄社会学的核心概念之一。策略被布尔迪厄定义为“场域赌注游戏的走向”,策略是“行动者从小养成的,通过惯习表现出来的,为了扩大资本量和占有场域中的最有利位置而对游戏走向的一种判断”。

宫留记:《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70页。“习性”是指深刻内化的、无意识的“心理习惯”“文化语法”“文化母体”和“实践感”,“可持续、可转换的倾向系统”,“具有结构能力的结构”,具有导向行为产生的生理和心理倾向,既具有保持的稳定性,又具有改变的创新性,其核心要素包括“结构”和“性格倾向”。

[美]戴维·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陶东风译,第110-135页。“习性”的稳定性保持了学术权力系统的墨守成规,学术权力占有者与支配者根据“习性”塑造行为和期待;但“习性”的创造性又滋生学术权力系统的竞争对抗,产生权力占有者和权力挑战者之间的竞争和冲突。在布尔迪厄看来,“习性”对行为具有定向作用,但却不能决定行为;“习性”通过一种感觉的形式(实践感,而不是理智核算的形式)对行为定向,这种定向是无意识的。但本人认为,这种定向并非总无意识,尤其是当行为者运用布尔迪厄提倡的反思性反思自身的时候。策略是行动者根据自身的认知和经验,在综合评价现实与目标的基础上,权衡博弈所采取的最为经济的达成目标的行为方式。策略通过对于行为方式性质的影响而产生对于学术权力顺利运行的促进或阻碍。策略的选择主要受三个方面的影响:“习性”、资本和位置。就“习性”而言,尽管存在着“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特立独行,但是“习性”在通常情况下还使得“行动者偏向于选择依据他们的资源与过去经验最可能成功的行为方式”

[美]戴维·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陶东风译,第110-135页。。就位置而言,学术人员的目标追求其实就是场域位置自身或场域位置的外显形式,目标达成是由现实的场域位置向目标场域位置无限趋近的过程。因此,当前的场域位置决定了学术人员行为努力的可能路线,学术人员只能在这些可能路线中选取路线和行为方式,而不能随心所欲,尤其不能南辕北辙。策略和场域位置还具有同构性。布尔迪厄提出了“差异中的相似”的场域之间的“结构、功能与策略的同构性”,意指行为者在一个场域的结构、功能与策略,会被反射到另一个场域中而发生出类似的结构、功能与策略,也就是说,“那些在一个场域中处于被统治地位中的人常常在别的场域中也同样处于从属地位”

[美]戴维·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陶东风译,第116-133页。。布尔迪厄强调场域中行为者阶级结构的产生不是有意识的理性计算的结果,而是由于场域的同构性和“习性”的倾向性而使得行为者不自觉同构场域位置阶级的结果。按照布尔迪厄的逻辑,学术系统中形成具有不同等级的学术集團,并非是学术人员主观意识建构的结果,而是由于学术人员已经形成场域位置的倾向性与学术人员在其它场域,比如经济、政治和文化等的结构、功能与策略相结合而“同构”的结果。尽管这明显夸大了场域位置对行为者的制约与限制作用,但却令人信服地证实了场域的巨大同构作用。就资本而言,资本掌握的数量和类型直接决定了学术人员的学术策略——保守、继承、颠覆

Pierre Bourdieu,Loic J.D Wacquant.An Invitation to Reflexive Sociology.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98-99。保守产生稳定性,但却严重束缚创造性和发展性;继承有利于知识累积,但却具有强烈的阶级复制或再生产性;颠覆利于系统的新陈代谢和进步发展,但却可能产生“否定性放大”和“治乱循环”。

二、高等教育系统学术权力异化的经验表现

(一)自主性“不适度”下的学术生态场域破坏

1.外部系统“不适度”干预导致学术权力生态场域破坏。

学术权力的合法性来自于自身对于学术发展的促进,而非外在场域的赋予和认可。由于学术权力场域能够为其它场域提供具有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文化产品,能为其它场域的合法性进行科学化和合理化的辩护,使得其它场域积极主动干预学术权力场域。随着高等教育进入社会中心,高等教育背负的责任越来越多。学术权力的合法性越来越无法被高等教育学术系统所确立,学术权力的合法性必须受政府和社会的审视,而政府和社会的审视标准往往是学术权力对于经济、政治和文化的贡献,而非促进学术水平发展。政治场域通过财政拨款和国家暴力机器两种方式决定着学术权力场域的存亡;经济场域以物质利益引诱学术权力场域向他们靠拢;社会场域以舆论引导或压制和社会关系资源提供的方式干预学术权力场域;文化场域则以符号暴力的形式侵蚀着学术权力场域的性质、目标和内容。四种场域中,政治场域影响最大,其次经济场域,再次社会场域,最后文化场域。四种场域对学术权力场域又拉又压,在竞争中形成一种非均衡性的动态格局。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具有强烈的同化和投射功能,当它们同化和投射学术权力场域时,学术权力场域的政府科层制﹑企业管理制和社会阶级结构越来越大行其道。学术人员同时处于经济场域﹑政治场域﹑社会和文化场域之中,这种复合性身份要求学术人员必须能够灵活和准确地转换自身场域定位,但这种转换是很难把握的。因此,就出现了学术人员将自己在另一场域的“习性”和资本带入学术权力场域,间接导致外在场域对学术权力场域干预的现象。国家是符号暴力的垄断者,国家依靠学术系统实施符号暴力,学术权力系统不得不反映国家意志。外在场域对于学术权力的主导性干预,使得学术权力生态场域可能产生强烈的依附性,导致了学术权力场域无法按照自身逻辑运行,破坏了学术权力场域的生态性。CD7EF3D2-B1D4-4D01-8108-E78A8FB3E887

经济资本与文化资本之间的可转换性,打通了学术权力场域与其它社会场域的通道,原本相对单纯的学术权力场域,因此而变得十分复杂。经济领域的趋利性,政治场域的行政命令,社会场域的人情世故,文化领域的价值多元,都会对“知识处理逻辑”形成思想上和实践上的压力,学术权力场域的生态性面临着解构与重构。当前学术权力场域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国家和政府对其行政化问题。当政治场域渗透学术权力场域的时候,行政化的学术氛围就会滋生起来,学术权力系统将失去学术自由和系统自治。学术自由的丧失意味着学术权力行为的实施,不但要遵从“知识处理逻辑”的合规律性逻辑,而且要顾及是否触犯他者利益而遭受惩罚的合目的性逻辑。范富格特区分了两种自治——“实质性的自治”和“程序性的自治”。

[荷]弗兰斯·F·范富格特主编:《国际高等教育政策比较研究》,王承绪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1页。基于“谁出资谁定调”的法则,国家和政府对于高等教育“实质性的自治”的干预不可避免,只要控制在避免严重触及“知识处理逻辑”的范围内就行,但是对于“程序性的自治”的干预纯粹是外行统治内行。“政治权力”和“政府权力”对于学术权力场域的渗透往往通过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进行,直接的方式如:为学术权力者提供行政级别和行政职数,间接的方式如:掌握职称评定的核心权力等。通过这种渗透,学术权力行为不得不向“政治权力”和“政府权力”屈服,学术权力就可能被异化。当学术权力行为者进入“系统权力”或“学术管理组织”及其以上权力场域后,学术权力就必然反映政治意志和社会主流意志。自然被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等其它场域的权力所干扰,而做出违背“知识处理逻辑”的行为。这并不是说这种制度设计一定会产生学术权力异化,而是说它有产生学术权力异化的风险,现实中也确实因此而产生一些学术权力异化现象和问题。为了保障“学术自由”和“教授治校”,各个高校赋予教授一定的“个人权力”,设立了很多教授行使“专业权力”和“行会权力”委员会,但“官僚权力”“政治权力”和“政府权力”等的主导,使得这种权力仅仅具有咨询建议的功能,加之学校暗箱操作而非民主选举各类委员会委员的现象依然较为严重

张意忠:《大学教授学术权力的调查与思考》,《辽宁教育研究》2007年第2期。,导致学术权力被行政权力边缘化。

2.内部系统自主性“不适度”导致学术权力生态场域被破坏。

学术权力内部场域的分层与渗透导致学术权力科学逻辑的背离。两类文化生产场域的相互渗透导致利益在学术权力系统内部渗透信仰。布尔迪厄区分了两类文化生产场域的知识分子:有限文化生产场域和“大量受众”生产场域。有限文化生产场域为争夺文化的合法性而斗争,它们是“纯科学”或“为艺术而艺术”的市场,而“大量受众”文化场域属于文化资本转化为经济资本的逐利市场,其内部的竞争则往往是商业经营性的竞争。

[美]戴维·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陶东风译,第260页。就有限文化生产场域和“大量受众”生产场域两者的关系而言,前者处于支配地位,而后者则处于从属地位,按照布尔迪厄的逻辑,两者都是利益驱动的,差别在于后者直接性和前者间接性上。有限文化生产场域生产的文化资本取得学术体系内部和学术体系外部的双重合法性,是转化为“大量受眾”生产场域的经济资本的前提条件。在文化资本合法性的确立过程中,“大量受众”的作用不可低估,但是起主要作用的还是有限文化生产场域。在有限文化生产场域中,起主导作用的往往是学院、大学和研究机构等,它们不但确认了知识分子自身身份的合法性,而且还确认了文化的合法性。有限文化生产场域文化资本生产者之间“寻求差别”的竞争促进了文化的创新和发展,但由于这种创新和发展在教育系统确立起合法性时“总是表现出惰性与迟钝”,而使得知识分子爱恨交加。

[美]戴维·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陶东风译,第261页。有限文化生产场域文化资本的竞争必须建立在“公共预设”(布尔迪厄称之为“基本信念”)的共识基础上,而这种“公共预设”在市场经济主导的今天往往是基于利益协调所形成的集体契约。综上所述,可得“文化生产场域资本的转化”模式如图2:

这种学术权力系统文化资本与经济资本之间的相互转换性,使得学术权力系统遵从“知识处理逻辑”信仰的自主性从内部瓦解,使得学术权力行为在内外部利益因素的压迫下而背离“知识处理逻辑”,走向逐利化、行政化的道路。据李海萍对我国约100所高校的抽样调查显示,大学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三大学术机构成员与处级干部职务的相关性分别达到0.786、0.910、0.738,与系主任干部职务的相关性分别达到0.916、0.721、0.721。

李海萍:《高校学术权力运行现状的实证研究》,《教育研究》2011年第10期。

学术权力系统的过度自主性导致学术霸权的出现和学术利益集团的形成。布鲁贝克曾指出,“由于高深的学问处于社会公众的视野之外,在如何对待学问上遇到的问题方面,公众就难以评判学者是否诚恳公正地对待公众的利益……学者们是他们自己的道德的唯一评判者。”

[美]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郑继伟等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20页。也正是基于这种逻辑,高等教育学术权力场域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空间。这种相对独立被放大或被利用,就易于导致学术霸权和学术利益集团。在个人层次上,“个人统治”限制在“知识处理逻辑”之中,就会产生利于学术发展的学术魅力或学术权威,但如果抛弃或扭曲“知识处理逻辑”,就会产生个人学术霸权。学术权力行为者还可能会通过资本和“感召力”来压制其它观点,确立自己观点的优先性和合法性。当具有或坚持相同或相似观点的学术权力行为者结成一个集团时,就会压制挑战和不同声音而形成话语的垄断权,多样化的学术创新和发展就会凝滞。正如张维迎所说,功成名就的学者为了维护其学术权威往往压制新思想,阻碍科学创造,这种现象在高等院校更为明显CD7EF3D2-B1D4-4D01-8108-E78A8FB3E887

张维迎:《学术自由、“官本位”及学术规范》,《读书》2004年第1期。。在讲座层次上,克拉克曾指出:“从19世纪20年代发展起来的操作层次,特别是它的‘讲座形式的局部控制,到19世纪末,有许多已经变得僵化,已经变成凝固的权力,负责管理的教授已经发展了他们的既得利益,使在他们领域内兴起的新专业作为亚专业保留在他们自己研究所内,而不允许它们成为新的研究所或独立的讲座。”

[美]伯顿·R·克拉克:《探究的场所——近代大学的科研和研究生教育》,王承绪译,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8页。在“专业权力”领域内,学术权力行为者在利益的协商共识下形成攻守同盟,对内阻止其它力量的挑战,对外却防止其它力量的干预,形成了稳固的堡垒主义。“少数行动者和少数团体建制把足够的资本集中起来,抢先把该场域所获得的利益占为己有,以便对其他行动者所持有的资本、对小股资本的持有者行使权力。对资本行使权力,事实上是通过对获利机遇的分配结构行使权力来实现的。占主导地位者以他们的自我存在为唯一的存在,把所有他们在自己的实践中所遵循的原则强制性地规定为普遍原则”。

[法]布尔迪厄:《科学之科学与反观性——法兰西学院专题讲座(2000—2001学年)》,陈圣生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04页。在院校层次上,高等教育的过度独立性可能滋生拒绝变革和发展的学术保护主义。18世纪英格兰大学崇尚自由拒绝行政力量干预,为学术人员安于享乐的现状、拒绝学术变革提供了“保护伞”,使得牛津和剑桥长达一个世纪的衰落就是铁证。同样,在当今高校盛行去行政化的今天,由于人们的“习性”刻板化印象和“否定性放大”倾向,“高校去行政化往往以权力主体和行事主体为依据,盲目反对行政人员对一切学术事务的‘染指,却将学术人员的行政化行为‘误识为学术行为”

刘磊:《高校学术系统内部去行政化探究》,《教育评论》2016年第4期。。

(二)利益主导下的学术行为“权力寻租”

1.利益主导下学术权力系统内的学术行为“权力寻租”。

由于身份和职位决定了学术权力场域位置,而学术权力场域位置又决定了学术权力的大小和类型,因此,学术权力场域内的学术权力竞争主要是对于学术权力身份的竞争。学术权力身份是学术权力的有效载体,正是基于此,布尔迪厄认为这种“‘知识分子的标签本身就是符号资本的一种形式,它的价值与对它的拥有本身就是斗争的对象。”[美]戴维·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陶东风译,第252页。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身份声誉以一种符号资本的形式附加在文化资本上,通过权威和魅力的方式提高学术成果的符号资本而为学术行为者利益增值,而当媒体介入进行宣传时,这种增值就会成几何倍数增长,导致学术功利主义泛滥。文化资本作为一种无形资本,必须借助载体外在性地表现出来,否则,文化资本只能是一种能力或状态,而无法借助符号资本合法化为可以转让的资本形态。因此,文化资本常以论文发表、专著出版以及课题申请等形式表现出来,并使得对这些方面的追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激烈程度。高等教育学术场域评价关注论文数量及发表刊物的级别,关注课题项目资助金额以及关注学术成果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的做法,引导着学术权力行为者利益主导的“学术资本主义”倾向。在“高深学问”只有专业人士才有资格涉及的理念的支持下,学术权力场域发展了排斥社会问责和监督的自我保护主义,使得学术“权力寻租”免遭政治审查和外来场域的监督,而助长了不良风气和错误倾向的生长。占据文化权威的学术人员会竭力维持自己在场域秩序中的优先性,而处于文化边缘的学术人员则奋力挑战这种秩序,排他性的文化资本竞争取代水平性的文化资本竞争,加速了文化资本竞争中的急功近利倾向和不正当竞争倾向。“知识生产中的利益化取向,必然导致短视行为。受外在知识制度的驱动,大学盲目追求学术产出率和知识的外在价值,导致了诸如学术泡沫、学术腐败等现象泛滥”。

赵保全、罗承选:《论大学权力的知识特质和伦理意蕴》,《理论导刊》2012年第9页。

由于制度化文化资本是符号化了的资本,其“相对于其拥有者而言,甚至相对于该拥有者在一定时期内有效占有的文化资本而言,均具有一种相对的独立性”

[法]布尔迪厄:《布尔迪厄访谈录: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包亚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00页。,因此,对于其的追求尤其受到青睐。学术体系内部常常沿着“学术权力”“科学权力”与“知识名望”三种资本而内部分层。“学术权力”是对于“大学中的教学训练、筛选以及提升等机构化机制的控制程度”;“科学权力”“是在科学团体内部控制研究资源与威望的程度”;“知识名望”“指更大的受教育公众对其出版物的承认程度”

[美]戴维·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陶东风译,第273-274页。。从这三个概念中可以提取出学术水平、行政权力和身份声誉三种主要要素。学术水平作为核心要素,其首先通过同行评议的形式衡量,再通过受众以及媒体的衡量。学术体系内部就构成了以学术水平为核心,行政权力与身份声誉为辅助,以学术权力、科学权力与知识名望为表现,以文化资本与经济资本的“转换”和“交换”为规则的学术市场。这不是一个自我封闭的系统,而是不断受到外界因素特别是政治、经济等干预的系统。在这个市场中,学术权力行为者通过“各显神通”的方式以一种要素和类型为主导,通过交换和转换等形式竞争资源,以满足自身的利益和信仰。这就是学术体系中行政官员与专家权威对抗、文科與理科对抗以及同一科系内部不同方向以及同一方向内部不同知识分子相互对抗的深刻根源。在这种对抗中,合目的往往优先于合规律,“信仰”往往让位于“利益”,并由此营造以学术成果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评价学术水平主要标准的不良倾向。高等教育实行的“一人一票”形式上的学术权力民主制度,使得“除了正式场合的讨论、协商、投票之外,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事前的交流拜访‘结盟、宣传来自某个方面的‘导向性意见、隐蔽的‘暗箱操作等,都可能成为实实在在而又心照不宣的学术权力运行方式”CD7EF3D2-B1D4-4D01-8108-E78A8FB3E887

冯向东:《大学学术权力的实践逻辑》,《高等教育研究》2010年第4期。,导致了学术权力实质民主损害。

2.利益主导下学术权力系统外的学术行为“权力寻租”。

按照布尔迪的观点,社会分层是由个体所持有的经济资本与文化资本数量和类型上的不平等和不平衡导致的。在经济资本与文化资本的关系上,布尔迪厄认同马克思的物质决定意识的理论,认为经济资本主导和支配着文化资本。社会的整体分层主要依靠经济资本,由于知识分子主要拥有知识资本,而使得自身处于被统治的地位,但是同时由于知识分子的知识资本具有转化为其它资本的可能性以及支持与消解社会秩序合法力的能力,使得他们又是统治者。由此,布尔迪厄将知识分子定义为“统治阶级中的被统治者”,但后来的布尔迪厄更强调知识分子被统治的地位——将知识分子定义为“处于权力场域中的被支配的一极”

[美]戴维·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陶东风译,第254页。。由于经济资本具有极大的可计算性以及继承上的稳固性,而文化资本则具有很大程度的不可计算性以及继承上的可变性,使得文化资本的争夺更易于经济资本的争夺,而通过文化资本的争夺则可“曲线救国”式地夺取经济资本。尽管经济资本可以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转化为文化资本,但在学术体系内部却会被人视为学术腐败和学术霸权等不齿行为;而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化虽然在极端形式上会背上“追名逐利”的骂名,但是其却通过符号资本所带来的“误识”,“伪装成‘物质的经济资本形式”

Pierre Bourdieu.Out of a theory of practic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7,p183.。学术权力行为运行不再遵循内在科学标准,而屈服和附庸于外在物质利益的核算,学术腐败不断蔓延滋生。为了获得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学术权力不同场域有时会相互联合,特别是下层场域之间的联合,以谋取场域的上层位置,如院校为了寻找自身权益的代理人,进行了“个人权力”与“院校权力”的联合,竭力支持和推荐某位学术人员成为省厅及其以上的部门的委员或成员,进而生成“全系统学术权威人士权力”。“全系统学术权威人士权力”一旦生成,又反过来通过政策制定、资源分配、学术评价、课题评审等手段,维护推荐者和自身的利益。高等教育系统学术权力运行机制中,学术资本的生产主要在基层,但是学术资本的控制权却在高层,导致学术权力运行的错位。

(三)学术权力竞争策略的异化导致学术行为扭曲“知识处理逻辑”

1.学术权力竞争策略的经济性导致学术行为的急功近利。

学术权力的获得路径具有多维性,学术权力行为者常常寻求捷径。“学术权力的本意是学术事务的管理权,而在其运行过程中却逐渐异化成权力本身,并非以学术为中心,经常将学术事务放在次要地位。学术权力客体的转移不仅能为学术权力掌控者赢得更多权力的资本,也使学术水平和教育质量停滞不前,有时甚至压制了学术的发展。”关辉:《大学学术权力偏移现象分析》,《黑龙江高教研究》2008年第11期。文化资本与经济资本结合,学术权力与政治权力等结合,通过一系列的掩饰而进行表面看来合理但实质不合理的行为谋取学术权力。一些通过经济资本换取文化资本而最终大权在握的学术权力行为者,反过来通过垄断文化资本的优先性和合法性而获得经济资本。在这种情况下,真正起作用的往往不是实质文化资本而是形式文化资本。这就是为何出现马克斯·韦伯所描述的大学竞争往往推荐出微不足道的预言者,却“支配着比他优秀得多的学者和实事求是的教师”

[德]马克斯·韦伯:《韦伯论大学》,孙传钊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87页。的原因。于是一些非常规现象开始大量出现:不懂学术的人掌握学术权力,庸俗无知的人成为专家或教授,一些人为了获得权力而不择手段等。这种对学术身份竞争逻辑的扭曲,对学术生态场域造成了极大破坏。最可怕的是,这些非常规现象久而久之而形成人们的“习性”,就会由容忍而变成欣然接受,而最终建构到学术权力竞争逻辑中,被完全合法化。

2.资本的继承性竞争策略挫伤学术研究的积极性。

学术权力的竞争只有大家在同一起跑线,才最能促进学术权力顺利运行。由于所处的场域不同,学者所处的起跑线并不相同。处于上层学术场域的学者,自然就能够继承这个场域的优势,而在各种学术活动中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处于底层学术场域的学者,也自然会不情愿但却无可奈何地继承其不利条件。“那些具有相对多的科学资本或知识声誉的人也常常来自较高的社会阶层,特别是资产阶级”,“那些在学术界占据优势地位但符号资本(不管是在科学场域或在知识场域)不多的教授,则常常来自中低层阶级”[美]戴维·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陶东风译,第276-277页。的主要原因。这种现象一旦内化为“习性”的经验,就会导致优势资本者的狂妄自大,而使得劣势资本者安分守己、缺乏动力。最为可怕的是,这种策略对于学术权力“期待”的塑造:资本劣势者已经默然接受了这种场域中强弱分别的秩序,主动将“期待”降低到与自身现有资本水平相适合的位置。资本优先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为了弥补继承性带来的资本劣势,一些不甘于现状的“野心家”,疯狂地积累资本,快餐式学术产品,浮躁的学术心理,不端的学术行为,不断滋生。

3.竞争策略的商业化逻辑导致学术行为悖离“知识处理逻辑”。

处于不同场域位置的人会采用不同的竞争策略。“在特定的力量关系的状况中,那些或多或少垄断着作为特殊场域的政权或特定权威的基础的特殊资本的人们,总是倾向于采用维护文化财富的再生产中的正统性的策略;而那些较少掌握资本的人们,那些在多数情况下属于新兴起的人们(其大多数往往是年轻一代)则倾向于采取异端的颠覆策略。”

高宣扬:《当代法国思想五十年》(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516页。为了改变自身的处境,布尔迪厄强调“边缘者”向“中心者”的挑战,进而产生“寻求差别”的学术竞争,最终促进学术的进步和发展。然而,“中心者”和“边缘者”之间的竞争并非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阶级斗争,因此,他们之间还会相互妥协的“联合”。“边缘者”为了获得更多的文化资本,如申报课题、发表论文和“考博”以提升自身的声誉等形式文化资本,在挑战“中心者”不力的情况下,则可能会屈从于“中心者”,而“中心者”可能会让渡一部分文化资本,以稳固自身在场域位置中的优先性,尤其当高校“中心者”占据“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定聘任委员会”时,“边缘者”的“人身依附”就更为加强。在这种情况下,“中心者”不但通过产出文化而巩固自身,还通过产出支持者、信仰者以及崇拜者而巩固自身,由此,学术界就形成了基于利益的“学术集团”。“学术集团”由于是基于利益的倾向,而非学术发展的倾向,虽然有助于调和和缓解集团内部的利益矛盾,但卻阻碍了学术的进步和发展。这种现象从当前的现实中似乎到处可以找到痕迹。布尔迪厄注意到了文化资本与经济资本之间的转换,但遗憾的是这种“转换”质变成现实中大量存在的“交换”。比如,为了获得文化资本,以金钱发表论文、获得课题和项目;一方帮助另一方获得课题,而另一方则帮助这一方发表论文等。场域“中心者”还通过符号暴力的策略统治“边缘者”,以利于自己的方式塑造场域合法性,并将赤裸裸的统治转化为“边缘者”易于接受的形式。“象征性暴力的一个效果,就是将统治和顺从的关系改换成情感关系,将权力改换成神秘的‘克里斯玛(charisma,韦伯语,意为屏障),或者改换成能够在情感上引起神秘魅力的关系。”CD7EF3D2-B1D4-4D01-8108-E78A8FB3E887

高宣扬:《当代法国思想五十年》(下),第539页。

三、高等教育系统学术权力异化的解决对策

(一)以反思性保持学术权力运行的客观性和规律性

由于按照布尔迪厄的观点,研究者的行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产生并保持一种客观的学术权力行为必须要反思性地“参与客观化”。反思性意味着意识性,要清楚地意识到主要影响因素对于客观性的威胁,并通过自我批判自身行为,尽量降低这种对客观性的威胁。由于无论是科学研究,还是学术争鸣,其主体都是具有价值性的人,价值性是根本无法彻底消除的,所以不存在绝对的“价值中立”。或许是因为这种原因,布尔迪厄认为反思性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

Pierre Bourdieu.Homo Academicus.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p6.按照公式“[(习性)(资本)(信仰)]+场域=学术权力行为”,反思的主要内容包括 “习性”“利益”“信仰”和“场域位置”,再加上布尔迪厄“使客观性成为可能的认识论与社会的条件”

[美]戴维·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陶东风译,第308页。。对于“习性”,要深入反思研究者由于所处的社会背景和自身的社会地位等所塑造的价值、倾向等对于研究对象的投射。对于利益和信仰而言,要确立“知识处理逻辑”信仰在利益与其它信仰中的优先性,要警惕为了获得观点的合法性和优先性而“误识”功利性的行为。要深入反思“场域位置”分析及其与其相适应的思想经验对于研究客观性的影响。对于“使客观性成为可能的认识论与社会的条件”而言,布尔迪厄认为一方面要把自己置身实践之外以“旁观者”的身份观察和研究实践,另一方面要使自己的学术视野与实际知识的认识论决裂,确立学术视野中“认识论的至高无上性”,以避免“理论实践的认识论假设投射到日常的实践中而错误地再现实践的实际特征与倾向特征”。

[美]戴维·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陶东风译,第308页。

(二)增强学术权力对外来场域渗透的选择性和自主性

社会其它场域应该为高等教育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精神支持,但却不能将这种支持作为渗透甚至指挥高等教育理所当然的筹码,要让高等教育权力系统与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而这个距离的划定理应由高等教育权力行为者集体划定,因为高等教育“高深学问”并非人人都懂,只有学者才能理解和把握高深学问

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王承绪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1页。。“政治权力”和“政府权力”应该仅仅发挥对高等教育的宏观引导和调控作用,尽量降低对高等教育的“实质”和“程序”自治的干预。外来场域渗透的内容和渗透的程度等决定着这种渗透对于学术权力场域作用的性质——积极或消极。凡是促进“知识处理逻辑”运行的渗透都是积极渗透;反之,则是消极渗透。要通过颁布政策法令和成立各类委员会的方式,增强学术权力场域选择外来渗透的选择性。高校必须要根据政策法令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政策法令,使得一切权力行为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由于学术权力的重心在基层,所以在纵向上要将学术权力向基层倾斜,必须要下放相应的权力给基层,在法令中明确这些权力的范围和界限,确保基层行使权利的自治性和自主性。层级化的学术权力梯级模式,易于滋生科层式的行政化,要改学术权力梯级式为扁平式模式。在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上,必须明确两者的权力界限——学术权力处理学术事物,行政权力处理除学术以外的日常工作管理事宜,相互借鉴和相互制衡——学术权力借鉴行政权力的效率,行政权力借鉴学术权力的民主和科学。要建立学术权力的举报、信访和诉讼制度,确立法律制度对学术权力的援助救济制度,畅通学术权力行为者维护自身学术权力的渠道。

(三)确立“知识处理”对利益诉求的优先性

布鲁贝克曾说:“为了保证知识的准确和正确,学者的活动必须只能服从真理的标准,而不受任何外界压力,如教会、国家或经济利益的影响。”

约翰·S·布鲁贝克著:《高等教育哲学》,王承绪等译,第46页。由于权力本身具有“自我扩张性”和“无限延伸性”,又因为“学者们是他们自己的道德的唯一评判者”

约翰·S·布鲁贝克著:《高等教育哲学》,王承绪等译,第120页。,使得学术权力行为的规制必须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布尔迪厄基于资本构成的差异,划分出了基于经济资本的“资产阶级享乐主义”和“贵族禁欲主义”两种生活方式。

Pierre Bourdieu.Distinction:A Social Critique of the judgment of Taste.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4,p176.作为学术权力行为者无疑应该培育和践行“贵族禁欲主义”生活方式,否则,就会产生学术权力行为为利益的极端功利倾向,而扭曲学术道德。实际上,信仰是“人类的一种自我超越性”

荆学民:《现代信仰学导引》,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1页。,而超越自身必须“节制”自身的欲望,“节制”是学术信仰产生的基础。必须从价值哲学的高度,加强学术良知的价值教育,塑造学术权力信仰;必须严守“知识处理逻辑”,“顺应”和“调整”学术权力观点符合信仰的要求;必须以“知识处理逻辑”为准,配置学术资源;必须以“实质文化资本”为依据,分配学术利益。“在不同研究机构、不同学科专业、不同学者总想着如何争取更多、更优学术资源的竞争环境下,特别需要学术权力者从宏观上统揽全局,在遵循学术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理性配置学术資源。”

胡志斌:《学术精神缘何被异化——基于学术权力和学术权利不当行使的法理解析》,《学术界》2012年第11期。要在由“个人权力”向“政府权力”的横向上,从“个人”向“国家政府、部局及立法机构”的纵向上,确立上位和下放“实质文化资本”的主导性,降低“形式文化资本”以及经济资本向文化资本转换和交换的影响,为学术权力场域营造“知识处理逻辑”至上的氛围。要举行社会人员和高校其他专业人员的听证会、咨询会,让学术权力运行暴露在社会其它场域之中,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学术权力的监督。要构建学术权力联动处罚机制,建立学术权力实施电子档案。要加强《大学章程》和《学术委员会规程》等对学术权力的制约,增加学术权力违规的成本。

(四)降低学术资本的继承性和形式性

资本的继承性扭曲了学术权力行为策略,使其悖反“知识处理逻辑”,而走向“学术资本主义”的道路。要借鉴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来降低资本继承性带来的这种不利影响。应该全力规制“老子英雄儿好汉”,看出身、看师门的学术现象。追求文化资本的形式性而相对忽略实质性导致学术权力行为策略向“符号暴力”的方向发展。要大力推动“破五唯”,降低身份和虚名等对学术资源的影响力。在评优评奖、职称晋升和论文发表等涉及学术人员核心权益的地方,要避免只看职称、学历、帽子和身份等做法,引导学界把成果和作品的实际水平作为主要评判依据。要加强学术发表和出版规范,加强编审人员的学术道德教育,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发表和出版优秀学术产品,完善学术投诉机制,约束学术发表和出版权力,切实保障学术生产者的学术权力。

权力异化是权力运行到一定程度而未能有效规约的一种必然现象。高等教育系统学术权力异化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它是学术权力失去约束的必然产物。只要能正确认识学术权力异化的逻辑可能和经验表现,积极探寻学术权力异化问题解决对策,就一定能够促进高等教育系统学术权力健康发展。CD7EF3D2-B1D4-4D01-8108-E78A8FB3E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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