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捐赠支出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选择税负差异分析
2021-06-11聂秀萍副教授
商业会计 2021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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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秀萍(副教授)
(广州工商学院会计系 广东广州 510850)
一、引言
捐赠是一种自愿的社会救助活动,对缓和社会矛盾和缩小贫富差距具有重要意义。世界各国大多采取激励手段鼓励捐赠行为的发生,其中允许税前扣除捐赠支出是最常用的方法之一。2019年新冠肺炎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为了缓解全国医疗物资及资金的压力,鼓励社会各界踊跃捐赠,国家加大了现有税收政策的扶持力度,于2020年2月7日正式发文,鼓励直接向受灾医院捐款,对企业和个人捐赠给予全额的税前扣除。这些税前扣除政策都体现了国家对公益事业鼓励和支持的力度。2019年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99号文,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更新了公益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政策,其中最大的亮点有两个:一是捐赠支出在一个所得项目中扣除不完的,可以继续在其他符合条件的所得中扣除;二是扣除捐赠支出的所得项目的顺序,由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本文将以99号文为基础,分析居民个人实际发生公益捐赠支出后,由于扣除所得项目选择顺序的不同而造成的税负差异,并找出规律,最后通过案例对各种情况进行比较,为降低个人社会公益成本提供参考。
二、公益捐赠支出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
我国针对捐赠支出的税收政策主要分为不允许和允许税前扣除两大类,其中允许税前扣除又分为限额和全额扣除两种情况。允许税前扣除一般只针对公益捐赠,它是一种间接捐赠,我国鼓励通过公正的第三方将赠款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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