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嵌入体育治理的主要障碍与突破路径
2021-06-09夏漫辉李乐虎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夏漫辉,李乐虎
(1.贵州民族大学 体育与健康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2.华中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完善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实现我国政府职能转型和体育“善治”的重要途径。据考究,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提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制度设想,并明确强调“提倡国民体育”,引领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事业走出艰难的第一步[1]。随着我国公共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公共体育服务早已成为全国各级政府体育治理的常态化手段。在一系列重大公共体育战略实施以及政府职能深入转型过程中,公共体育服务政策与体育治理实践的演化态势逐渐呈现出“嵌入性”特征。政策所包含的目标、内容、方法、测评等手段以一种工具理性影响着具体的治理实践。治理实践中所蕴含的政治因素、社会形态、经济形势、价值观念等也会对政策产生价值判断的反作用。此二者在公共体育发展过程中的价值判断与工具理性之间所形成的特殊张力,可称其为“嵌入性”(embeddedness)。追溯之,“嵌入性”一词来源于波兰尼(Karl Polanyi)的《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是社会学与经济学相互遏制的理论,核心观点认为所有的客观主体都嵌入社会体系之中,不存在独立的组织体系[2]。也就是说,政府制定的公共体育服务政策以及体育治理实践不可能仅依靠政府或者市场单个主体,必然受到其他社会主体或者社会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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