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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诉源治理 创新“枫桥经验”

2021-06-08

浙江人大 2021年3期
关键词:枫桥经验

傅  芸:“人民法庭在参与社会诉源治理过程中要结合自身特色,找到合适的路径,让司法服务的触角更深更广,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全省法院收案下降7.2%。”“人民法庭增设至316个……化解全省近40%的民商事案件。”翻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几组数据让省人大代表、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天和社区党总支书记傅芸感到尤为振奋。

“2019年,全省法院收案下降4.6%,浙江也是全国唯一收案出现负增长省区;2020年这个数值上升到7.2%。”傅芸说,浙江法院探索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成效在不断凸显。

诉源治理就是对诉讼的源头治理,即通过多种治理手段,预防潜在纠纷、化解已有矛盾、减少进入诉讼环节案件数量或有效分流诉讼中的案件。近两年来,浙江法院创新探索新形势下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方法路径,持续总结推广永康“龙山经验”、舟山“普陀模式”、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积极助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县级矛调中心建设,92家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入驻矛调中心。

“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绍兴在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方面也有诸多探索。”傅芸介绍,目前,绍兴全市法院已成建制入驻县(市、区)矛调中心。此外,绍兴在全省率先开展天平调解试点工作,现已在县级矛调中心设立了“天平调解工作室”,选任已退休的专业法官、检察官等专业人士“坐堂问诊”,老百姓化解矛盾纠纷有了“专家门诊”,为纠纷多元化解凝聚起强大合力。

数字赋能,是实现诉源治理的有效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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