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实践与思考
2021-06-08杨劲松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1年4期
杨劲松
摘 要:党的建设是做好包括检察工作在内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基础和保证。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培育特色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互促共进方面积极探索。实践中,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用力不均、结合不实、融合不深的情况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对此,应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制度体系、创新工作载体和激发内生动力等方式,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关键词:党建 业务 融合 政治建设
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1]这是新形势下提高党建质量的根本遵循。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强调,要深刻认识到党的建设是做好包括检察工作在内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基础和保证。[2]面对检察机关系统性、重塑性变革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如何破解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党建和检察业务“两张皮”现象,推动党建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需要我们认真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原因,探索解决对策。
一、推进机关党建和业务融合的地方实践
近年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嘉兴市院”)机关党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在“严”字上下功夫,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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