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号检察指导性案例的生成及对检察办案的指导作用
2021-06-08孙晴谢莉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1年4期
孙晴 谢莉
摘 要:“张凯闵等 52 人电信网络诈骗案”系我国首例将台湾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大陆进行司法审判的案件,案件入选最高检“2017 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立足于检察指导性案例“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定位,2019 年下半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张凯闵等 52 人电信网络诈骗案”办案团队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体例要求撰写案例文本并积极报送,后通过严格的程序筛选,入选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第 67号)并公开发布。案例对于检察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境外证据审查转换、电子数据审查、犯罪事实审查认定以及犯罪集团的认定具有指导作用。
关键词:检察指导性案例 生成 指导性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已经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和社会安全[1]。为进一步依法惩治网络犯罪,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和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有效解决网络犯罪专业性强、争议焦点多、查处认定难等问题,2019 年下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面向地方各级检察院征集网络犯罪案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张凯闵等 52 人电信网络诈骗案”办案团队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针对办案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梳理总结案件办理经验,积极探索具有检察特色的网络空间治理模式,按照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体例要求撰写案例文本并积极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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