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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层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编研报送工作的思考

2021-06-08张杰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1年4期

张杰

摘 要:基层人民检察院编研报送备选指导性案例,应当熟悉指导性案例要求,选择确立类案适用规则或者总结相关检察工作方法的案例予以报送。基层人民检察院应当具备案例意识,善于发现、乐于总结、勤于思考,夯实案例指导工作基础。案例撰写应当体例规范,行文简明、准确。针对存在的问题,基层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拓宽渠道、加强制度建设、业绩评价引导等方式,加强指导性案例编研报送工作。

关键词:基层人民检察院 指导性案例素材 案例意识 编研报送

基层人民检察院案例研究是案例指导工作的基础和重心,是发掘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的源头活水所在。构建中国特色的检察案例指导制度,需要基层人民检察院办案一线检察官在办好案件的同时,不断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报送好的案例。上级人民检察院结合法律、司法解释精神及实践办案需要,对案例进行编研后,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反馈办案一线,供办理类似案件参照适用或者参考。上下级人民检察院共同努力,形成“案件办理——案例发现——案例编研——案例发布——案例应用”的良性循环工作机制。为了推动这一工作,笔者试对如何加强和改进基层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编研报送工作提出若干思考和建言。

一、什么样的案例可以作为指导性案例素材开展研究

基层人民检察院每年办理大量案件,但显然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对每个案件都以指导性案例的标准开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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