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中心治理视角下的城市社区广场舞治理模式探析
2021-06-03邹蒙陈玲闵连星李军燕桂福圆罗莉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21年14期
邹蒙,陈玲,闵连星,李军燕,桂福圆,罗莉
(成都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四川成都 611137)
1 问题的提出
2015年,文化部等四部委共同发布《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提出要完善广场舞管理规范,鼓励群众自我管理,将广场舞活动纳入基层治理体系,使广场舞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的重要议题。从当前基层的广场舞治理实践来看,还存在对多个中心定位不清、权责不明确等情况,治理效果欠佳。目前我国对治理理论的研究已经较为成熟,许多学者也将治理理论应用到广场舞治理中。邱建钢等将广场舞治理整合归为发展方式治理、文化治理、公共空间治理、公共管理治理、公民权利治理、法律保障治理、媒介形象宣传治理、群体健身行为治理8 个方面[1]。盛丽君和葛文静通过调查指出“广场舞之争”的根本原因是城市公共空间缺失,如果提供充足的城市公共空间,就不会出现舞者与居民的冲突,广场舞噪声污染、影响交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2]。由于广场舞活动的自发性、参与人数众多等特点,传统的以政府为单核的行政性规制难以对广场舞活动进行全面的有效治理。由于广场舞活动所面临的治理问题是个人、组织、社会三者交错影响的综合性问题,需要内外结合进行治理,需要对外强调规范化管理、对内重视团队自治,提高广场舞参与者协商、合作、参与的能力[3]。在胡学荣的研究中初步提出了应加大广场舞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政府、协会、群众多方参与服务能力, 建立广场舞文化服务的保障机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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