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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分享意愿”的产生到“读者意识”的建构

2021-05-30金长宝唐彩云

七彩语文·教师论坛 2021年9期
关键词:习作教师学生

金长宝 唐彩云

现代教育家夏丏尊认为:“诸君执笔为文的时候,第一,不要忘记有读者。”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也曾说:“离开了读者,作者就无法写作,也无心写作。”学者大家无不强调写作时要有“读者意识”。因此,在小学习作教学中,教师要有意识地去培养学生的“读者意识”。

所谓“读者意识”,是指写作主体在从事具体写作行为的整个写作过程中,为追求理想的信息传播和精神交流效果而充分考虑读者,预先设想的读者的意识。但是,良好的“读者意识”培养并非一蹴而就。在习作过程中,相互交流、相互分享等举措是培养“读者意识”的基础条件。

统编版教材六年级上册的各单元习作课程中,都提出了在习作过程中“相互分享”这一活动。但有了这样的“作品分享”的意愿,是不是就意味着学生具备了真正意义上的读者意识呢?自然不是。纯粹的作品分享活动并不是在一定的交际语境中的真实对话。在这样的分享中,学生并不是以一定的角色去进行交流,就连接受作品分享的对象也不够明确。这种单纯的分享活动不但难以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读者意识”,更无法促进学生真实写作能力的提升。

在实际的作文教学中,教师可以从引导学生产生“分享意愿”开始,逐步推进学生的“读者意识”的构建。

一、定目标,要分享

写作作为一种交际方式,其实质就是一种书面形式的相互交流。如果学生完成一篇作文后完全没有机会与他人分享,或者只是与批阅作文的教师进行分享,这样写成的作文也只是为了应试,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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