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匠培育对农民工迁移决策的影响和作用机制研究
2021-05-21冯喜良
山东工会论坛 2021年3期
赵 越,詹 婧,冯喜良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劳动经济学院,北京 100070)
我国农民工的大规模流动始于20世纪90年代前后,受制于二元社会和二元劳动力市场等因素的限制,农民工很难且很少在城市稳定地居留下来,他们或者在城市居留一段时间后,选择“回流”农村这一负向迁移模式[1],或者多次往返于城乡之间形成特殊的循环迁移模式[2]。在这两种迁移模式下,农民工都没有永久改变原居住地的意愿,并不导致根本归属的转移和重新定位[3]。而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工市民化和高质量城镇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实现农民工向城市的永久性迁移[4]。农民工的迁移决策对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劳动力市场与社会经济发展均产生重要的影响,尤其是自2004年中国首次出现大规模用工短缺以来,如何吸引和保留农民工成为地方与企业的用人难题,社会对农民工永久迁移的期许日渐提高。在这一背景下,《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出,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从一定程度上讲,农民工的市民化成长是由其职业发展所决定的[5],因此,从农民工在城市的职业发展着手,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是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手段。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提出要强化工匠精神、培育职业素质,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和高素质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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