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化学教科书中“醇类”内容的百年变迁
2021-05-20郭震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2021年5期
摘 要
以清末至今我国化学教科书中的醇类物质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课程文件和各时期的代表性教科书,结合2020年版教科书中醇类物质的变化,呈现了相关内容在化学教科书中的变迁过程与特点。
关键词
化学 教科书 醇类物质 内容变迁
醇类尤其是乙醇,人类很早便认识其存在并开始人工制取,是最为常见、用途广泛的有机物之一。因此,自清末我国近代化学教育诞生至今,醇类物质一直作为代表性有机物存在于化学教科书中。近年来,学术界对化学教科书的出版[1]和知识体系呈现[2]等领域从宏观角度进行了研究,但较少在微观层面涉及具体知识点的内容变迁。本文将对我国近代以来中学化学教科书中有机化学的醇类内容进行初步梳理,探求其内容的变迁过程和影响因素,以期为教科书修订和中学教学提供参考。
一、课程文件对“醇类”的内容要求
我国20世纪20年代以前的化学课程文件对教学内容的规定比较笼统,直至“壬戌学制”(也称“六三三”学制)实行后的1929年,《初级中学理化暂行课程标准》对教学内容的规定相对详细,要求学生知道“酒的制造和酿酒的原料,酒精,酒精的性状和用途,分子式和构造式,由葡萄糖化为酒精的实验”,以及“酒变为醋”。三四十年代的初中课程标准对醇的规定仅限于“酒及酒精”“酒精与变性酒精、酿酒、甘油”等寥寥数语。1954年、1956年、1963年和1986年版中学化学教学大纲在初中则没有安排醇的教学内容。1988年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化学教学大纲(初审稿)》、2001年版《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和2011年版《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均只要求学生了解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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