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中的最低免税申报额法律问题与中国方案
2021-05-11梁蓉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梁 蓉
国际贸易中的关税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已通过谈判削减,贸易便利化是贸易政策制定者目前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随着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的发展,与贸易便利化有关的最低免税申报额制度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中国致力于深入“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发展“丝路电商”,与沿线国家的双边电子商务合作也以关税减免和贸易便利化改革为核心。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数国家贸易便利化程度低,海关延误、边境成本等问题都给跨境贸易造成障碍。最低免税申报额制度(de minimis thresholds, DMT)是贸易便利化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对符合条件的货物进行海关免税处理,或通过最简化的清关手续处理,从而降低国际贸易进出口商的交易成本。因此,最低免税申报额制度的实施对“一带一路”区域跨境电商的发展至关重要。
一、跨境电商与“最低限度”理念
跨境电商为国际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能。与跨境电商密切相关的最低免税申报额制度,通过免除货物的进口关税及其他税收,简化货物在边境的清关手续,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动力。
(一)“最低限度”理念与当代发展
最低免税申报额制度源起于“最低限度”(de minimis)理念。“最低限度”意味着一个确定的限制或门槛,在该限制或门槛下,因事项(item)微不足道,从而法律不予关注。法律术语中的“最低限度”一词来自拉丁语“de
minimis
non
curatlex
”,意思是“法律不考虑琐事,比如它不会因为一件微不足道的麻烦就给予损害赔偿”。……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