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碎片化”与整合路径
2021-05-10戴卫东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戴卫东,余 洋
(1. 浙江财经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2. 华中师范大学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一、引言
根据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结果,我国60 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13.26%,其中65 岁及以上人口占比8.87%,表明我国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此后,国家开始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养老服务问题。2010 年10 月,“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首次被纳入国家战略规划。2011 年12 月,新中国第一部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五年建设的专项规划发布。特别是2013 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密集颁发了一系列关于促进养老服务政策的各项措施,因此,养老服务事业得到较快的发展。所谓养老服务,根据国务院国办发〔2006〕6 号文件,其含义是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
然而,总体上我国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仍存在不少困境:第一,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口逐年增多。据全国老龄委统计,2010 年大约3300 万人,2015 年上升到4063 万,估计到2050 年达6600 万,占全人口需要照护总人数(1.105 亿) 的60%,可见,失能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新风险。失能者所需要的长期护理已经是战后工业社会的一个普遍风险(Morgan,2018)。[1]何谓长期护理,世界卫生组织(WHO) 认为,它包括非正规(家庭、朋友或邻居) 与正规(卫生和社会服务) 两类支持性服务体系,后者包括广泛的社区服务、私人疗养院以及临终关怀机构,也指那些暂停或逆转疾病以及残疾状况的治疗。由此可见我国的养老服务与国际上长期护理之间的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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