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精神是体育文化建设的应有之义:依据、维度与实现
2021-05-10张丽军
南京体育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张丽军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上海200241)
什么是人文精神?人文精神一般来说以追求真善美等崇高价值理想为核心,是整个人类文化生活的内在灵魂,其要义就是将人的文化置于核心位置,把人作为主体存在的一种文化思想体现。人文精神的核心要义为体育文化的建设提供了文化上的基本依据,使体育文化获得了最初的人文精神定位,即体育人文精神必须以人为核心[1],恰当地把握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人与社会的关系,以维护人的健康权力、满足人的健康需求,让其能够真正体验运动和自身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不同民族都会形成自己独特的人文精神;中国文化中的人文精神主要体现在以人为本、关注人本身的发展。
体育文化的建设创造者、设计者、管理者一般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可以说是参与体育锻炼的“边缘主体”,他们与体育文化不断地进行融合和碰撞,虽然这类活动无法直接影响体育文化的发展方向,但可以通过不同的传播渠道间接地影响体育文化的发展空间和生存环境。另一部分是直接参与体育活动的参与主体,他们是体育文化发展的灵魂、动力、内核和生命力,突出地表现为参与运动主体实践活动的各种需求、导向、教育、权益、价值、期望和反馈等。体育文化如何体现人文精神?就是需要以体育运动主体为出发点,关注参与体育运动主体精神世界的自由发展,并通过体育运动主体的意识、思想和行动表现出来,构建体育活动—实践主体—社会群体一致贯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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