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龄评估公式对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适用性分析
2021-05-08姜晨宇罗旭平王芳董泉明陈芳
浙江临床医学 2021年4期
关键词:功能
姜晨宇 罗旭平 王芳 董泉明 陈芳
肺年龄(Lung age)的概念由美国学者Morris和Temple第一次提出[1],指与受试者肺功能测定结果相对应的健康人群的年龄,旨在更直观地反映肺功能的损害情况,数值差越大则程度越严重。全球已公布多个肺龄评估公式,其规范性通过实验验证,取得了比较满意的结果[2]。我国目前只有王英保等[3]于2003年根据北京大学人民医院1990年肺功能标准公式提出了肺龄评估公式,随着人口、环境、社会等因素的改变,我国人群的肺功能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4],因此需要一个更加准确的肺龄评估公式来指导临床。由于肺功能具有明显的种族特异性[5],本研究选取日本2012年[6]和2015年[7]公布的肺龄评估公式,计算健康人群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简称慢阻肺)人群的肺年龄,探讨该评估公式是否适用于中国人群。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搜集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在浙江省中医院肺功能室体检的健康人群及慢阻肺人群的病例资料。(1)纳入标准:健康组:①无吸烟史;②既往体健,无心血管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内科病史;③无咳嗽咳痰、胸闷、喘息、气急等呼吸系统症状;④肺部体征及肺部CT等无明显异常;⑤肺功能指标(FVC,FVC% pred,FEV1,FEV1/FVC,PEF,FEF50%)均正常。慢阻肺组:①年龄≥35岁;②除外慢性咳嗽等其他已知病因,咳嗽、咳痰、胸闷、喘息、气急等呼吸系统症状>3个月/年,连续2年以上;③肺气肿体征,肺容量指标或肺部CT证实患者终末细支气管远端气腔出现异常持久扩张,并伴有肺泡壁和细支气管破坏,无明显肺纤维化;④吸入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FVC<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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