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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村低收入人口共同富裕实现路径分析

2021-05-05金昭

台湾农业探索 2021年6期

金昭

关键词:福建省;低收入人口;共同富裕;分配制度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37?5617(2021)06?0001?05

2020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议上宣布: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随着我国历史性的绝对贫困问题的解决,共同富裕问题被放到了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党中央就把实现共同富裕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上,提出:“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2020年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1],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推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已成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战略安排。至2019年底,福建省已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2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摘帽,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退出[2]。福建在全国率先实施造福工程扶贫搬迁、率先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率先推出科技特派员制度、率先开展山海协作联动发展等[2?3]诸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扶贫事件和创新举措,直接影响着全国脱贫攻坚的进程。如何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中继续发挥福建优势值得探讨。

国内关于共同富裕的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方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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