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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湿地的生态补偿与绿色减贫协同机制

2021-04-30欧阳海龙

决策与信息 2021年5期

欧阳海龙

[摘   要] 在长江流域湖泊湿地开展生态补偿扶贫,对于协同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和解决相对贫困,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目前我国湿地生态补偿还存在力度不够、模式单一、相关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实现生态补偿与绿色减贫的协同发展,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提高标准,加大生态补偿资金投入力度;提供生态劳务,提升转产就业安置工作实效;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等生态产业,合理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丰富形式,开展多种不同类型的生态补偿;实施“城管革命进农村”活动,建立新农村建设补偿机制;拓宽渠道,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资金投入;扩大试点,探索跨市跨区湖泊湿地的生态补偿路径;加快立法,适时出台生态补偿和生态扶贫政策法规;科学评估湖泊湿地生态服务价值,调动生态补偿积极性;加强全社会宣传教育,增强生态补偿意识、认知和参与度。

[关键词] 长江经济带;湖泊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绿色减贫;协同治理;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21)05-0071-10

一、引言

许多曾经的贫困县、贫困村都处于我国的生态资源匮乏区、生态环境脆弱区、生态功能保护区,贫困问题与生态问题在地理空间上存在较高程度的重合性[1],这些地区通常也是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瞄准和聚焦发力的攻坚对象。因此,如何兼顾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的双赢,通过探索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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