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责任制立规的生成逻辑及其规范进路
2021-04-30刘梦菲
决策与信息 2021年5期
刘梦菲

[摘 要] 从党的领导视域出发,“党政责任制立规”是党的领导法规中一类特殊规范的制定过程,即党政联合开展的、在特定国家治理领域内建构专项党政责任制度的立规活动。立规主体的党政二元性、立规领域的关键性与复杂性、立规模式的相对稳定性是党政责任制立规的主要形式特征,是将党政主体统合于一部规范之中,介入由政府直接行使管理权的国家治理领域,并且形成了“责任制”的稳定立规模式。党政责任制立规的生成,得益于党政体制所赋予的立规基础、现实治理诉求与党长期执政需求所带来的立规动力、法治中国建设所形塑的规范形态,是政治逻辑、实践逻辑、法治逻辑统合后的制度创新。为充分发挥立规制度优势,应当进一步明晰立规行为性质、夯实规范基础,进一步明确立规领域介入标准和职责设定,以避免立规泛化,防止权责失衡,从而在规范层面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全面领导。
[关键词] 党政责任制立规;党政关系;党内法规;法治中国建设;国家治理
[中图分类号] D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21)05-0033-12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有效依规治党是衡量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标”[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2],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伴随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驶入“快车道”,近年来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也逐步深入,不仅有着眼整体的恢宏蓝图式研究,也有立足局部的精细化研究;不仅有制度现象研究,更有基础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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