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特征及原因分析
2021-04-29王振羽北京联合大学
营销界 2021年18期
王振羽(北京联合大学)
■ 样本选择说明
2001年1月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公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凸显时效性,本文以2010-2019年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作为筛选对象,共10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上市公司披露报告时间晚于公司会计信息形成时间,证监会需利用各种方式发现其舞弊行为,最后才做出处罚并公告。由于处罚决定的滞后性,加上一家公司往往会连续多年舞弊,因此本文后续研究搜集了1999-2019年的数据,以实际发生舞弊时间为分析期间。
■ 上市公司舞弊数量及原因分析
由表1可知,我国上市公司从1031家发展到3777家(2019年),总数量上有质的飞跃。从绝对值来说,可看出舞弊趋势主要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9-2004年上市公司总数量和舞弊数量均呈递增趋势,第二阶段是2005-2019年上市公司总数量虽不断增加,但舞弊数量整体呈递减趋势。由于基数逐年增加,因此从上市公司舞弊数量占其总量的比例来分析会更具科学性。从占比角度看,1999-2019年整体呈递减趋势。除此之外,2004年以前舞弊情况比较严重,尤其2003、2004两年揭露的舞弊案例较多。这主要是因为早年我国出台的关于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另外,2001年美国安然事件揭开了企业造假的序幕,重创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信心,引起了美国和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强烈呼吁政府拿出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公司造假行为。2002年,美国证券市场开始实施近10年来最严厉的针对上市公司财务和公司治理的Sarbanes-Ox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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