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落地,病假管理须跟进
2021-04-28李伟
人力资源 2021年2期
关键词:管理
李伟

今年1月1日起,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正式实施。作为企业管理者,在关注个人受《民法典》影响的同时,可能还会关注《民法典》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其中就包括员工关系管理领域。这里我们重点谈一下《民法典》对病假管理的影响。
目前,《民法典》才刚刚实施,还没有那么多的案例来佐证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当前背景下的病假管理纠纷,也没有涉及病假管理纠纷的有关司法解释或审裁口径。但是,我们依然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合民法与劳动法的关系,对此类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探讨企业到底该如何去应对《民法典》,跟进企业自身的病假管理。
《民法典》实施前的病假核实方法
《民法典》实施前,用人单位核实员工的病假真假,一般会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1.让员工提供全套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证明、挂号记录、病历、化验报告等材料,下同),以便与病假证明比对、核实;
2.让员工到指定医院复诊,以便与病假证明比对、核实;
3.直接到医院核实病假证明的真实性;
4.到员工养病处探望,直接对病的严重程度进行核实;
5.其他可行且合法的方法。
对于这些方法,笔者认为都要注意“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样一个原则。
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是一项专业度相当高的“技术活儿”。所以,在病假管理中,有人单位可以怀疑病假单的真实性,但是不应该质疑医疗诊断的专业性。虽然实践中确实存在一些“人情病假”“被动病假”的情况,但那涉及的是社会对于医疗机构的监督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管问题,企业通过病假管理是无法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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