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与单行制度,谁予优先
2021-04-28徐行杨吉吉
人力资源 2021年2期
关键词:管理
徐行 杨吉吉
员工手册作为企业内部的人事制度管理规范,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系统的规制,涵盖了企业文化、企业规章制度、企业发展战略等方方面面。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可以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一系列单行制度,以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体系。但当员工手册与单行制度中对于同类规范有不同规定的时候,究竟应当以员工手册为准还是以单行制度优先呢。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12年与M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随合同同时向张某发放《员工手册》。2017年5月11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审议并通过《劳动纪律管理补充规定》。同日,公司作出《关于印发<劳动纪律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每一位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张某及其他员工均在该通知上签字。2017年6月3日晚,张某工作时间离岗1小时20分钟,未履行请假手续,仅告知班组长请假。2017年6月6日,M公司作出《关于员工违纪处理情况的通报》,依据《劳动纪律管理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认定张某未履行请假手续脱岗达半小时以上,属严重违纪,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
张某认为,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而且《劳动纪律管理补充规定》与《员工手册》的规定相冲突。对于脱岗属于违纪的界定,前者规定半小时以上,后者规定两小时以上。《劳动纪律管理补充规定》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身法定责任、排除员工权利的行为,依法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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