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非)限定性范畴的形态句法表现及其中介语处理机制*
2021-04-28马志刚
外语与翻译 2021年1期
马志刚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康建东
兰州理工大学
【提 要】英语非限定结构中存在可理解的隐性主语(an understood but covert subject),而该主语隶属于何种空语类则标示着其所在句式具有何种非限定结构。针对非限定结构和虚指主语的不同类型(组内变量),采用中介语水平为组间变量的三因素混合设计方案的中介语实证研究显示,主语控制结构与there 虚主语结构之间的交叉单元、宾语提升结构与虚主语it 结构之间的交叉单元对高水平中介语组而言均属于较易习得的水平组合,而对低水平中介语组而言,具有虚指主语it 的宾语控制结构和具有生命性主语的提升结构都有一定的可接受度。该研究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两类非限定结构的中介语发展过程中,结构类型与主语生命度具有较为显著的交互影响,而语言水平则在其中起调节作用。研究结论的进一步拓展即可认为,形式和意义匹配的鲍灵杰原则(Bolinger's Principle)也适用于中介语语法的理论构建。
1.研究背景
英语中的子句补语(clausal complements)采用何种非限定形式完全取决于主句动词,即补语由动词允准(Poole 2011)。限定性(finiteness)是依据动词形态标记的有无区分动词类别的一种语法范畴。传统语法区分限定和非限定谓词(Quirk et al.1985:149):限定形式要求谓词与主语保持时态、性、数等语法范畴的一致,而非限定动词,如不定式、动名词和现在(过去)分词等,必须借助于助动词(或情态动词)等才可以承载时间、数等语法信息。英语复合句结构通常具有主句(super-ordinate clause)和从句(sub-ordinate clause)。……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