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导向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构创新研究
2021-04-26万良杰万铭师
广西社会科学 2021年3期
万良杰,万铭师
(1.盐城师范学院 商学院,江苏 盐城 224007;2.北京理工大学 管理与经济学院,北京 100081)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1]。乡村振兴首要是产业兴旺,农村产业发展需要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断激活集体经济运行的“人、财、地”等资源要素,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的运作机制、模式和管理方式,在确保粮食稳产保供的基本功能下,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和脱贫致富目标。从实践看,无论是东部发达地区还是西部欠发达地区,但凡村集体经济发达,有充裕的物质基础保障,村容村貌建设及相关精神文明工作也会得到更好的开展与推进。因此,建立村集体经济良性运行的组织体系,有助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一、文献综述及问题的提出
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国内众多学者围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形态、组织内部管理主体构成等多角度探讨组织运行体系,并取得颇丰成果。
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形态看,中国农村经济组织主要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人民公社的组织体制改革,涌现出种田、养殖、加工大户,以及兴起承包荒山、水面、林场等专业户,在此基础上,又发育出小而专的农户经营组织和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经济联合体[2],这为后续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打下基础。卢萍认为,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最可能和最重要的组织形式是农民合作社[3]。马彦丽和李勇认为,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合作社是现代农业组织运行形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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