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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语名词性短语的指称特点*

2021-04-22赫如意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赫如意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北京 100081)

一、引言

名词性短语的指称是语言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陈平提出名词性短语可以根据是否指称实体分为有指(referential)和无指(non-referential);有指名词性短语可以根据听话人能否辨别出说话人所指称的人或物体,进一步分为定指(definite)和不定指(indefinite);不定指名词性成分还可以根据说话人所指称的是否为某个在语境中实际存在的人或物体,从而分为实指(specific)和虚指(non-specific);此外,名词性成分可以根据说话人所指称的是一类事物还是某个具体的个体分为类指(generic)和单指(individual)[1]。

不同语言使用不同的方式表示指称义。英语是冠词发达型语言,使用冠词表示名词性成分的指称。汉语中的一些方言,如粤语和吴语是量词发达型语言,可以通过量词表达指称。蒙古语是阿尔泰语系语言,既没有冠词,量词也不发达,它的名词性短语是如何表达各类指称的?本文考察蒙古语①(1)①本文所指的蒙古语为传统蒙古语书面语,文中的例句均采用蒙古文拉丁转写。的光杆名词(bare noun)、数量短语(number phrase)以及指示词短语(demonstrative phrase)等三类名词性短语的指称特点,试图为其他语言的指称研究提供一些材料和证据。

二、光杆名词的指称

光杆名词是不带任何数词、量词、指示词等限定成分的名词。在不同的语言和方言中,光杆名词的指称和句法功能具有不同的特点。英语中,光杆名词在一定的句法和语义限制下可以充当论元,如光杆名词不可数可独立充当论元表示类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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