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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宗教工作的百年演进: 历程、经验与启示

2021-04-21刘福军张如旭

统一战线学研究 2021年6期
关键词: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群众

刘福军 张如旭

做好党的宗教工作,必须处理好马克思主义经典宗教理论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与宗教有神论、依靠政策管理与依法管理、外来宗教与宗教中国化等“四大关系”。党的宗教工作百年演进的主题历程,是党处理“四大关系”取得重大成就的创新历程。其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建立和巩固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领导宗教界开展宗教制度民主改革和反帝爱国运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党的宗教工作百年演进的历史经验,是党处理“四大关系”的规律反映。其包括:必须把党的思想路线贯彻到宗教工作领域,自觉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必须把党的政治路线贯彻到宗教工作领域,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必须把党的组织路线贯彻到宗教工作领域,大力加强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必须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宗教工作领域,全面做好信教群众工作。党的宗教工作百年演进的现实启示,是党进一步处理“四大关系”的实践遵循。其包括:在党的领导下,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指导党的宗教工作;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大原则,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在人民群众思想中占据主导地位;要善于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全面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不断提高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

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宗教关系;宗教工作;宗教中国化

D635 A2096-3378(2021)06-0021-10

宗教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国家安全和前途命运。百年来,党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经历了不断深化的过程,在革命和建设时期均把宗教工作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内容。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時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提出,“党对宗教的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做好宗教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和四化建设都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提出:“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地位。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关系和国际形象。”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提出“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这些文件与重要论述体现了党对宗教工作特殊重要性和全局性的深刻认识。

近年来,学界从实践、经验、理论、政策等多角度研究了党的宗教工作。其一,基于实践视角,黎田论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党的宗教工作,王作安论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宗教工作篇”,蒲长春探析了党的百年宗教工作创新推进的历程与经验,张新鹰阐述了宗教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其二,基于经验视角,谢添探究了民主革命时期党的宗教工作基本经验,张训谋阐述了改革开放40年宗教工作的重要经验。其三,基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视角,何虎生等指出党的初心使命是宗教工作理论与实践的落脚点、出发点、生长点,蒲长春研究了改革开放以来宗教工作的理论创新,卓新平阐述了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宗教工作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引的重大意义,濮灵等探究了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其四,基于宗教政策视角,郑筱筠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角度研究了宗教治理体系建设,张志刚论述了中国特色宗教治理体系,何虎生等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的基本内涵,黄菊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百年探索的历史经验,胡竞方等从基本经验、思想指引和实践支撑三个方面探析了如何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政策,黄超等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拨乱反正阶段、新时期、新时代等五个阶段梳理了党的宗教政策的百年创新与发展历程,王珍等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角度探究了新时代宗教工作,等等。

但是,学界立足特定范畴,从党的整个宗教工作史演进视角探究宗教工作的成果比较少。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精神,系统梳理和总结宗教工作的百年成就、经验及启示,对继续推进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创新、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认为,中国共产党宗教工作百年演进的实践证明,做好党的宗教工作,必须处理好宗教工作领域的“四大关系”,即必须处理好马克思主义经典宗教理论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关系,必须处理好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与宗教有神论的关系,必须处理好依靠政策管理与依法管理的关系,必须处理好外来宗教与宗教中国化的关系。党的宗教工作百年演进的主题历程,是党处理“四大关系”取得重大成就的创新历程;党的宗教工作百年演进的历史经验,是党处理“四大关系”的规律反映;党的宗教工作百年演进的现实启示,是党进一步处理“四大关系”的实践遵循。为此,本文以宗教工作领域“四大关系”为范畴,探析党的宗教工作百年演进的主题历程、历史经验和现实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百年来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四个伟大成就”阐明了百年党史的“四个历史分期”,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百年演进的历程,可按党史的四个时期进行总结。党的宗教工作的百年演进,是党妥善处理宗教工作领域“四大关系”并取得重大成就的主题历程。

从1921年党的成立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党的宗教工作的主题是建立和巩固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和信教群众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奋斗。党在成立初期,就提出了要随时“与基督教合作”的策略。长征时期,党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宗教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实行了团结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政策。例如,贺龙团结云南中甸归化寺的八大老僧,并把书有“兴盛番族”的锦幛和其他礼品赠给活佛,以实际行动表明党和红军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这一时期,党同宗教界的合作尚未形成固定的统一战线组织形式。随着中日民族矛盾的上升和全民族抗战的到来,毛泽东提出了“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的主张,为党同宗教界建立统一战线、团结抗日救国提供了思想基础。这一时期,党在抗日民主根据地同宗教界的合作有了比较固定的组织形式,陕甘宁边区信教群众依法享有参加各级参议会与参政议政的权利,“信宗教的,都一样有权利,谁也不能限制谁”。解放战争时期,党进一步团结宗教界民主人士,引导他们为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为建立新中国作出了应有贡献。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正式代表和候补代表共计662人,其中宗教界就有7名正式代表和1名候補代表,有些宗教界代表还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宗教工作实践中,不仅在意识形态领域妥善处理了无神论与有神论的关系,也在政治行动上妥善处理了无神论者与有神论者的关系,建立和巩固了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党的宗教工作的主题是领导和支持我国宗教界开展宗教制度民主改革和反帝爱国运动,迈出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关键一步。在旧中国,我国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的组织领导权主要被国内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势力控制和利用,天主教、基督教的教会主要被帝国主义势力和外国传教士控制和利用,这些势力“起过重大的消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支持下,经过宗教制度民主改革和反帝爱国运动,我国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废除了其中的封建剥削压迫制度,我国天主教、基督教肃清了内部的帝国主义分子,我国宗教开始成为广大信教群众独立自主自办的宗教事业,实现了“中国的宗教应该由中国人来办”。在此基础上,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等全国性宗教团体及其地方性宗教团体相继成立。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宗教界人士可以通过参加人大和政协进行参政议政,信教群众同其他公民一样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积极参加新中国、新社会的建设。宗教制度民主改革和反帝爱国运动,是近代以来我国宗教界发生的最深刻变革,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宗教工作实践中,通过领导我国宗教界开展宗教制度民主改革和反帝爱国运动,为党妥善处理外来宗教与宗教中国化的关系,积极引导宗教与新中国、新社会相适应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八大,党的宗教工作的主题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实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始了党在思想、政治、组织等领域的全面拨乱反正,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同时,随着党对宗教问题的正确方针和政策的恢复和落实,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举办了生产、服务和公益事业,“各民族的不同宗教的爱国人士有了很大的进步”。在确立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基本政策、基本法律的过程中,在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处理宗教问题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在认识我国宗教还与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不相适应问题的前提下,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基本原理同中国宗教实际相结合,创造性提出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科学论断,并强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国宗教在历史过程中的正确方向”。在党和政府的积极引导和依法管理下,我国各宗教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宗教思想建设和社会服务,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政策,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开展国际友好往来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工作,“在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养老、支教、义诊等方面”也发挥了有益作用。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宗教工作实践中,通过依法管理、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等途径,不仅有效引导我国宗教走上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也创新了党的宗教工作理论,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进程。

黨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创新集中体现在坚持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再次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这些重要论述明确了新时代宗教工作的重大任务和着力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把“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作为党的宗教工作必须坚持的重大战略方针。近年来,我国各宗教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不断提高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理论和规律的认识,深刻总结宗教中国化的历史经验,明确了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重要保障,开展了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增强了宗教界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要论述,揭示了我国宗教健康有序传承的规律,创新发展了党的宗教工作理论,为提高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路线是指党为完成一定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而确定的基本方针、指导原则和奋斗目标。具体而言,党的路线又可分为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百年来党的宗教工作实践证明,宗教工作是党的整个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把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贯彻到宗教工作领域,全面做好党的宗教工作。党的宗教工作百年演进的历史经验,也是党妥善处理宗教工作领域“四大关系”的规律反映。

党的思想路线,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这是党认识宗教属性、处理宗教问题和做好宗教工作的思想基础。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就要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宗教实际出发,坚持“以科学的历史的观点看待宗教”和宗教工作,不断推进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创新。一方面,要遵循宗教作用的双重性规律。宗教是一种积极性和消极性共生共存的社会现象,其社会作用具有积极的一面和消极的一面。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两重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过程,应该是调动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的过程。既不能只注重抑制消极因素、忽视调动积极因素,也不能只注重调动积极因素、忽视抑制消极因素。”这就为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提高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指明了方向。另一方面,必须坚持“导”的宗教工作理念。对待宗教问题,不能采取简单的“放”或“收”这种脱离宗教工作实际的态度和做法,而是要通过管理、服务、引导等途径,采取“导”的态度和做法,“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党的政治路线,就是在思想路线指导下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政治目标而规定的基本路线。这是指导党的宗教工作的总路线、总方针、总政策。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就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列宁指出,只有团结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参加自觉的革命的社会实践,才能真正把被压迫的群众从宗教的压迫下解放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党团结带领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浴血奋战、百折不挠,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这一革命任务,使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在政治经济上翻了身并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的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团结带领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自力更生、发愤图强,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推动我国宗教的社会性质和政治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并引导宗教活动有益于新社会和“服务于中国人民”。改革开放以后,党团结带领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创、坚持、捍卫、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极引导宗教走上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团结宗教界“为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为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这三大历史任务而奋斗。进入新时代,党团结带领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自信自强、守正创新,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组织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党的组织路线,就是在思想路线、政治路线指导下而规定的关于党的组织工作的根本方针。这是做好党的宗教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组织保证。在宗教工作领域,贯彻党的组织路线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大力加强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首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素质作为做好宗教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毛泽东1961年在同班禅的一次谈话中就指出,宗教问题“是个群众问题,群众中有那样多人信教,我们要做群众工作,我们却不懂得宗教,只红不专,是不行的”。做好宗教工作,离不开一支又红又专的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其次,各级领导干部要有较高的宗教理论政策水平和丰富的宗教基本知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宗教基本知识的学习,把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使各级干部尽可能多地掌握。”只有掌握好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和丰富的宗教基本知识,才能避免宗教工作中出现“左”或右的错误倾向。再次,宗教工作部门的广大干部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做好宗教工作的大政方针的系统学习,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最后,党员应当团结信教群众,但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的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做一名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和彻底的唯物论者。

党的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过程,也是贯彻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过程。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在创造历史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要求在宗教工作中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正确处理好无神论与有神论、无神论者与有神论者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党就指出,“马克思主义者是彻底的无神论者,认为宗教有害于人民的觉悟,但是马克思主义者对待群众性的宗教问题,从来是当作一种有历史必然性的社会问题和群众问题来处理的,从来是反对单纯地依靠行政命令简单急躁的办法来处理宗教问题的”,强调了宗教问题的群众性特点。改革开放以后,党多次强调,“宗教是群众性的思想信仰问题”,宗教问题上的矛盾主要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对待宗教问题就是正确对待群众问题,广大信教群众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力量。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宗教工作最根本的任务是做信教群众的工作”。2007年,胡锦涛在主持第十七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可以看出,把宗教工作定性为群众工作,体现了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体现了党在宗教工作中一以贯之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中国共产党宗教工作百年演进的现实启示是在党的领导下,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指导党的宗教工作;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大原则,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在人民群众思想中占据主导地位;要善于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全面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不断提高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这些启示也是党进一步妥善处理宗教工作领域“四大关系”的实践遵循。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并为后继者所不断发展的科学的宗教理论政策体系,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宗教问题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就发展形态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既包括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马克思主义经典宗教理论,也包括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中国共产党人对待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态度,同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态度一样,也是坚持与发展、继承与创新。2001年,江泽民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我们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基本原理,“又要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的具体实际,不断总结宗教工作取得的新的实践经验,努力完善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体系”。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这一重大理论,强调要“结合我国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用以更好指导我国宗教工作实践”。新时代,做好宗教工作必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立场观点方法同新时代中国宗教实际相结合,进一步总结宗教工作的鲜活经验,构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体系、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体系,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指导党的宗教工作。

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世界观是唯物主义世界观,宗教有神论世界观是唯心主义世界观,二者是根本不同的,在哲学上也是不可调和的。在我国,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大原则,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各方面都要予以坚持。马克思主义主张,宗教对国家而言是私人的事情,但对工人阶级政党而言绝不是私人的事情。这就要求党要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实际生活各个方面的事实,说明有神论的真正根源,使人民群众科学认识宗教、自觉批判有神论。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大力发展科学文化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才能逐渐消除宗教的根源,才能把人民群众从有神论中解放出来。毛泽东指出,要批判宗教神学,意识形态上“要用唯物论代替唯心论,用无神论代替有神论”[38],同时要注意无神论宣传教育的策略。邓小平指出,我们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同时,“也进行无神论的宣传”。宣传无神论和弘扬科学,目的是“帮助和引导人们划清唯物论与唯心论、无神论与有神论、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限,增强识别和抵制唯心主义、封建迷信及各种伪科学的能力”,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在人民群众思想中占据主导地位。在认识和处理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与宗教有神论的关系上,还要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与宗教有神论者的关系,即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共产党员应当团结信教群众,但不得信仰宗教”,巩固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主要依靠政策来管理宗教事务。《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提出,“为了保证宗教活动的进一步正常化,国家今后将按照法律程序,经过同宗教界面代表人士充分协商,制订切实可行的宗教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提出“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的科学论断,强调“要加快宗教立法工作”。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这标志着我国宗教工作开始走上法治化道路。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宗教工作开始全面走上法治化轨道。2017年,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这标志着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进入新阶段,“是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既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的根本需要。目前,我国宗教事务管理基本实现了由主要依靠政策管理向主要依法管理的转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依靠政策管理与依法管理,都是管理宗教事务的重要方式,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要注重宗教政策与宗教事务管理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及时把宗教工作实践证明管用的宗教政策通过合法程序上升为法律法规;对那些急需解决但又尚无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宗教问题,可以按法定程序先制定政策进行管理,然后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在我国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五大宗教中,除道教外,其他宗教都是外来宗教。在历史上,这些外来宗教都经历了传入中国、变革调整、逐渐适应、不断融入中国社会的历程。外来宗教与宗教中国化的关系,本质上就是传入与融入、变革与适应的关系。我国的任何宗教都要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都要服务于中国人民和中国社会。2014年,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中指出:“佛教产生于古代印度,但传入中国后,经过长期演化,佛教同中国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融合发展,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历史地看,宗教同所在社会相适应是宗教生存发展的趋势和规律。无论本土宗教还是外来宗教,都要不断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充实时代内涵。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我国各种宗教,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思想、教规教义进行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坚决防范西方意识形态渗透,自觉抵御极端主义思潮影响。”这些论断揭示了宗教发展规律,也为新时代正确认识和处理外来宗教与宗教中国化的关系,全面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是要积极引导我国各宗教在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积极适应当代中国,这也是我国各宗教健康有序传承的内在要求。

百年来,党建立和巩固了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领导宗教界开展了宗教制度民主改革和反帝爱国运动,积极引导宗教走上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不断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推动我国宗教的社会性质和发展方向发生了根本变化。党的宗教工作实践表明,必须把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贯彻到宗教工作领域,自觉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大力加强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做好信教群众工作。党的宗教工作的百年演进对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也有重要启示,即要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指导党的宗教工作,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大原则,要善于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要坚持和全面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这些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现实启示,是百年来党在正确认识和处理马克思主义经典宗教理论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关系、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与宗教有神论的关系、依靠政策管理与依法管理的关系、外来宗教与宗教中国化的关系这“四大关系”基础上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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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387.

[30]  胡锦涛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23.

[31]  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  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  俞正声出席会议并讲话[N].人民日报,2015-05-21(1).

[32]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28.

[33]  胡锦涛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478.

[34]  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48.

[35]  習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  李克强主持  张德江刘云山王岐山出席  俞正声讲话[N].人民日报,2016-04-24(1).

[36]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藏学出版社,2008:222.

[37]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408-409.

[38]  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31.

[3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思想年编(1975—1997)[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267.

[40]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G].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041.

[41]  中共中央印发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N].人民日报,2021-01-06(1).

[42]  冯玉军.《宗教事务条例》修改的意义与主要内容[J].统一战线学研究,2018(1):71-77.

[43]  习近平.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2014年3月27日)[N].人民日报,2014-03-28(3).

责任编辑:林华山

刘福军,北京联合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张如旭,北京联合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发展历程及历史经验研究”(17BZJ013);北京政治文明建设研究基地项目“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基本文献研究”(21ZZWM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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