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动产登记机关赔偿责任问题探究
2021-04-18钟湘东
中国房地产业·上旬 2021年3期
关键词:不动产
钟湘东
【摘要】不动产登记机关的作用是记录各项不动产交易,责任重大,一旦出现登记错误的状况会严重影响物权所有人和担保人的利益,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稳步发展。因此,若不动产登记机关出现登记错误,损害他人利益,影响物权所有人的切身利益时必须要进行赔偿。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赔偿责任缺乏明确的赔偿界限和守则,不够细致,应当对赔偿责任的定责标准采用有错制,以此更好地保护物权所有人的利益。本文将会对不动产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问题进行深入探究,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机关;赔偿责任
不动产登记是将土地和土地上定着物的所有权进行获取、消失或改变等变更。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这一错误的责任性质是民事责任还是行政责任,不动产登记错误的应对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还是行政诉讼程序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一问题在学界一直争议不断。很多民法学者认为不动产登记错误应应该是民事责任,应采用民事诉讼程序,但对此的意见并未统一。且在目前的实际状况中,物权所有人对于登记错误的状况向登记机关申请民事诉讼赔偿时常会被驳回诉讼。
1、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概念
定义不动产登记错误应该排除由事后因素造成的登记错误,是因为由事后原因造成的登记结果与事实不同,故也將其看作不动产登记错误,这就扩大了登记错误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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