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中的医疗保障立法研究*
——基于国际比较视角
2021-04-18李东奇张欲晓毛宗福3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21年3期
李东奇,张欲晓,毛宗福3
(1.武汉大学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湖北 武汉 430072;2.武汉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 ;3.武汉大学健康学院)
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直接关乎群众生命健康与国家安全,是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涵盖依法防控、监测预警、决策咨询、技术支持、协调管理等覆盖法律、公共卫生、公共管理多领域的系统工程。新冠疫情现阶段呈现中国总体遏制、低位运行,国际性蔓延发展的态势,疫情的暴发既体现了我国面对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时对人民生命负责、不遗余力投入的制度优越性,也体现出我国在公共卫生领域法治建设存在的短板。国家、省市部门也以此次公共卫生应急事件为契机,在实践与经验中升华思考与探索。2020年4月7日,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强调要坚持依法防控、系统治理,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指挥、联防联控,指出完善医保患者重大疫情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性,此《意见》将法律保障、系统治理放到了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整体健全和治理的首要位置。
本文通过疫情相关国家医疗保障历史成果回顾比较、疫情发生阶段应急法案调整及产出分析,立足于我国公共卫生应急法律建设的薄弱处,认为现阶段正是推进《基本医疗保障法》立法工作的最佳契机,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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