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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唐时期云贵高原的山地社会及其政治体系
——兼论西南边疆华夏化演进的区域特性

2021-04-17尹建东汤成玉

关键词:山地族群政治

尹建东 汤成玉

[提要]云贵高原特殊的地理生态环境,造就了汉唐时期山地族群的分布格局及经济文化类型的多样性,并深刻影响了山地人群社会结构和政治组织的复杂程度及其类型。氏族部落与酋邦组织的长期存在,不仅制约了中原王朝的开发经营活动,而且也延缓了区域内部的社会分化与政治体演进。与同期南方山地社会相比,云贵高原地区一直没有形成相对完整的地方层级控制体系,山地人群长期游离于王朝的政治体制之外,使得西南疆域的华夏化进程较南方山地社会更为曲折,表现出独特的发展逻辑和历史文化延续性。从更为宏观的视野来看,汉唐时期云贵高原山地社会演进的复杂性和多重性,实际上也是西南边疆社会逐步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曲折发展历程的一个缩影。

一、问题的提出

在中国民族史与边疆史研究领域,南方及西南地区的“山地社会”如同北方地区的“游牧社会”一样,已成为近年来学术界关注的重要议题,有的研究甚至将山地文明与农耕文明、游牧文明并置,将其视为中国古代另一种类型的文明。[1](P.23)在有关“山地”的认知及概念表述当中,山地不仅是拥有一定海拔高度、相对高度和坡度的高地及相伴谷地、山岭所形成的地域[2],而且也是特定地理生态环境下形成的一种自然—人文综合体。因此,山地的自然属性及其被赋予的文化属性也就成为了“山地社会”研究的出发点。研究者除了从地质、地形和地势等地理学的角度来认识山地和山地人群外,更多的是从文化视角来阐释山地自然地理环境对族群、社会、文化的型塑和影响,尤其是人类学者多从权力、结构及社会关系入手,把山地视为边缘的“隐喻”,国家权力的边缘地带[3]或族群游离结构的重要样本[4]。

历史学视域下的山地社会研究有着长期的学术积淀,自二十世纪初以来中外学者就开始对山地社会史展开探讨。其中涉及汉唐时期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对“山越”及“南方诸蛮”问题的讨论上[5],研究区域也主要是围绕着以长江中游为中心的南方山区展开的。南方山区的自然环境与资源开发、居民类别与社会组织、历史发展与文化变迁等始终是研究者关注的重点,并且在相关问题的讨论中保持着相当的学术惯性,一直影响着当下学者的研究取向和问题意识。在此背景下,南方山区社会开发以及山地人群的华夏化过程,也自然成为近年来研究的主要内容。其中,鲁西奇从历史地理角度出发,指出历史时期山地的垂直地带性不仅表现在农业形态和社会形态的差别,也表现在纳入华夏体系的难易程度上。[6]罗新从南方山地社会变迁的视角,探讨了中古时期南方诸蛮被纳入华夏政治秩序之中的历史动因,认为南方土著族群的华夏化主要是一个与华夏政权国家意志和利益紧密相关的政治过程。[5]胡鸿则以华夏网络体系变动为切入点,对六朝时期南方山地社会内部分化及其政治体的演进特点进行阐释。[7]上述研究虽各有侧重,但均立足于区域社会变迁的宏观背景,较为清晰地反映出汉唐间南方山地族群社会演变与“华夏网络”形成的历史发展轨迹。

相形之下,有关汉唐时期云贵高原山地社会的研究还显得相对薄弱,基本上停留在对历史演变线索与族群社会文化变迁的初步描述阶段,尚未达到对山地社会进行整体性理解的深度。究其原因:一是受文献及考古材料所限。相对于内地,云贵地区的传世文献不仅数量稀少,而且记载零散、内容简单。文献对土著人群的记述,所反映的主要是华夏的自我意象与“非我族类”的意象,特别是通过强调异族的“奇风异俗”来肯定华夏人群之间的“相似性”以及华夏主观的、文化上的族群边界。[8](P.49-50)而作为史料补证的考古材料,由于材料本身的缺失以及考古信息的“碎片”化,也很难复原其研究对象的历史面貌。二是受传统“单线历史”叙事思维的影响。研究者通常将云贵高原山地社会置于“开发治理史”或“民族关系史”的语境下加以考察,关注的问题也多集中于族源、族属、族际关系、政区设置等领域。于是在一些研究当中,要么把云贵高原社会变迁看作中央王朝“自上而下”对其进行“开发治理”整体过程的表现;要么把土著社会的历史完全纳入相对单一的“民族关系史”当中。[9]这些认识都不同程度地忽略了山地社会空间结构的差异性以及历史演进的复杂性,尤其是各族群之间、族群与国家之间、区域之间如何彼此互动,及其与复杂地形相匹配的多样分类系统与文化认同[3],进而影响了研究过程中问题意识的发掘和理论探讨的进一步深化。

有鉴于此,本文尝试以历史人类学的“多线历史”研究视角和区域比较分析方法,对汉唐时期云贵高原山地社会及其政治体系展开讨论,以期为这一时期西南边疆的空间结构、族群互动、疆域开发以及华夏化等问题的研究提供另外一种思考途径。首先,在方法论上,“多线历史”的研究取向不是孤立地考察作为历史要素的个别“事件”,而是透过多维度的历史书写来反映历史内容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同时注重从不同层面对研究对象进行整体观照,并将之作为理解和建构历史的一种方式。尤其是对于历史上无文字山地社会的人类学研究,将有助于重建山地人群的社会结构,而这也恰恰是能够在历史认识论方面获得新进展的地方。实际上,二十世纪初以来国内学者较早关注历史上“西南传统”的正是人类学。在研究方法上,“这个传统解构的是历史学传统中那种文化的同质性,强调的是文化的多样性”[10](P.7)。因此,人类学所关注的空间、结构、文化生态等内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史学研究的某些不足,形成两个互补的参照系,使我们可以“在空间中理解时间”[11](P.65),进而获得对研究对象的整体性理解。近年来,连瑞枝、温春来、乔荷曼等中外学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西南本土出发,进一步呈现出西南地区的内在特性与主体性。从他们的研究中可以看到西南山地社会独特的区域空间特质及其延续边缘性所蕴含的机理与机制。[12]另外,埃德蒙·利奇与詹姆斯·斯科特有关山地社会的研究成果在国内学术界也有着广泛影响。不论是关于缅北高地政治体系的研究[13],还是对包括西南地区在内的“赞米亚”高地的研究[14],都已成为山地文明研究的重要样本和理论来源,这对于深入理解云贵高原山地社会的封闭性、流动性以及多种复杂历史因素交织而成的族群关系、文化结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其次,在研究路径上,通过区域比较分析有助于从宏观视域审视云贵高原山地社会与南方山地社会在演进路径及结果上存在的差异性。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云贵高原山地社会因地理、文化、族群、经济等要素的差异而构成的多元政治结构及其变动;考察山地人群的生存策略和交往方式,以及国家—地方—族群之间的相互关系对王朝边疆建构的影响。可以说,以山地地理空间及其所连接的社会关系与文化意义为研究切入点,将有利于深化我们对汉唐时期云贵高原山地社会多元结构的本质属性与发展逻辑的认识。更进一步讲,探讨汉唐时期云贵高原山地社会的发展特点——特别是华夏化演进的区域特性,也就一定程度上成为西南边疆社会、历史、地理认识论层面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

二、多元性与延续性:山地社会的空间、生计与族际互动

云贵高原虽然被视为一个整体性的地理、文化单元,但区域本身的“非均质性”特征却十分明显。[9]该区域地形地貌复杂、生态环境多样、垂直变化明显。自古以来,生活在这里的族群或居于高山之上,或分布于河谷、平坝之间,形成了以山地为主要特征的多样性族群社会及其文化类型。早在西汉时期,司马迁就对云贵高原一带的土著人群进行了分类描述:“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其西靡莫之属以什数,滇最大;自滇以北君长以什数,邛都最大:此皆椎结,耕田,有邑聚。其外西自同师以东,北至楪榆,名为嶲、昆明,皆编发,随畜迁徙,毋常处,毋君长,地方可数千里。……此皆巴蜀西南外蛮夷也。”[15](P.2991)受地理生态环境的影响,这些土著人群很早就聚合在不同的生态区中,并以血缘或地缘关系为基础发展出若干类型,构成了连续或不连续的空间分布形态。

司马迁的记述,让人们第一次了解到秦汉时期西南夷土著人群的类别及其所处的“生境”(habitat)。因此,《史记·西南夷列传》也被奉为古代西南民族志的经典文献。自民国以来,西南民族研究者在其著述中,无一不加以引述。[16]如民族学家马长寿曾根据司马迁的记载,将西南夷族群分为“耕田”民族、“随畜”民族、半耕半猎民族三种类型,并认为“其分类以经济、政治与习俗为标准,简言之,以文化为标准”[17]。这一区分虽然略显简单,但将研究对象纳入到近代民族学的分类体系当中,大大突破了“夷夏之别”的传统认识局限。当然,如果按照当代文化生态学的观点,我们还可将西南夷的生计类型进一步划分为采集—狩猎型、刀耕火种型、畜牧型、定居农耕型等几大类。

第一,采集—狩猎型。这种生计方式对自然生态环境有着极强的依赖性,是西汉以来多数“或土著,或移徙”[15](P.2991)的人群主要采取的生计类型。东汉时期滇西永昌郡一带“山川阻深”“散在溪谷”的哀牢夷[18](P.2848),滇东北朱提郡境内“分布山谷间,食肉衣皮”的夷人[19](P.3509),都是长期生活在封闭的高山溪谷地带,以采集渔猎为生的族群。唐人樊绰在《云南志》中也记载了滇西及滇西南山地人群的这类生计方式,如“善用泊箕竹弓”的扑子蛮[20](P.58),“持弓挟矢”“生食其肉”的寻传蛮[20](P.58-59),“无农田,无衣服”“采拾鱼菜螺虫”的裸形蛮,[20](P.59-69)等等。一般来说,在采集—狩猎型社会中,小规模的群体就是一个生产和消费的单元,生产以性别和年龄为基础,生产的进程完全受自然环境中动植物的生长周期左右,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21](P.261)

第二,刀耕火种型。这种生计方式的特点是:人们有目的地选择一定的地段,然后把树木或灌木砍倒后放火焚烧,直接在烧荒的土地上掘穴播种,不翻地、不施肥,即等待收获。待烧荒的土地失去自然肥力后,又重新选择地块,砍林、烧荒、播种。[21](P.270)“刀耕火种”的记载最早见于东晋常璩所撰《华阳国志·南中志》,书中提到牂牁郡夷人“畲山为田,无蚕桑”[22](P.378)。“畲山为田”即为焚烧山林耕种之意。①刀耕火种也常见诸唐代史籍,如黔西一带的东谢蛮,“不以牛耕,但为畲田,没岁易”[23](P.5274);西赵蛮,“其风俗物产与东谢同”[24](P.5275);牂牁蛮,“无城壁,散为部落而居。……风俗物产,略与东谢同”[24](P.5276)。这种生计方式在云贵高原地区从古代一直延续到近代,直到民国时期,生活在云南山区的部分彝、独龙、傈僳、景颇、佤、布朗、拉祜、基诺、苗、瑶等民族,仍以刀耕火种农业为其主要的谋生手段。

第三,畜牧型。在《史记》中记载的“随畜迁徙,毋常处,毋君长”的嶲、昆明等族群即以游牧为主。[15](P.2991)到唐代,分布在滇西一带的“昆明蛮”仍然过着“随水草畜牧,夏处高山,冬入深谷”的游牧生活。[24](P.6318)《云南志》说:东爨乌蛮,“土多牛羊,无布帛,男女悉披牛羊皮”[20](P.12-13);“磨蛮,亦乌蛮种类也。……土多牛羊,一家即有羊群”[20](P.57-58)。由于滇东北、黔西高原一带的山地人群分布较多,以至于天宝年间,“东北自曲、靖州,西南至宣城,邑落相望,牛马被野”[20](P.47)。在山地生态环境下,畜牧人群既无适宜的土地可耕作,也没有经营手工业的传统,但他们可以充分利用山间河谷的气候特征及动植物垂直分布的特点,从事季节性的畜牧活动,因此具有高度移动性的特点。

第四,定居农耕型。这类人群主要生活在地势相对平坦、灌溉便利的低地或坝区。汉代滇池地区“方三百里,旁平地,肥饶数十里”,“有盐池田渔之饶”[18](P.2846)。建宁郡“郡土平敞,有原田”,永昌郡“土地沃美,宜五谷、蚕桑”[20](P.2849),这些地区很早就出现了稻作农业。另外,在西南夷号称“最大”的夜郎及其“旁小邑”且兰、同并、谈指,以及“聚邑而居,能耕田”的滇、劳浸、靡莫等均是以锄耕农业为主的土著人群。魏晋时期,朱提郡“川中纵广五六十里,……以灌溉种稻”[25](P.20)。此外,从《云南志》所载“自曲靖州以南,滇池以西,土俗唯业水田”[26](P.96)来看,生活在滇中坝区的族群,延续了当地农耕经济传统,而其渊源或可上溯到两晋南北朝之世甚至更早,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累,进入唐代以后,“土俗惟业水田”已成为常见的生计方式。

可见,历史上“不同群体对其生存环境的不同‘适应’模式则是不同区域在历史出发点上即形成差异的根本原因”[27](P.95)。地理生态环境决定了汉唐时期云贵高原山地族群生计类型的多样性及其分布格局,而生计方式的差异性也可以看作是山地族群的分类基础和身份标识。在不同的生计方式下,人们使用的工具不同、获取的食物不同、对环境的利用和依赖不同,由此构成了不同族群间社会文化差异的核心内容。

需要强调的是,云贵高原族群的经济文化类型及其空间分布的差异性,成为不同人群之间交往互动的基础。其中,基于“生态区位”(ecological niche)形成的山区(高地)与其周边坝区(低地)既联系又分割的地域结构——“山坝结构”,一直是族际交往互动的主要模式。作为这类地理生态环境影响下形成的多元族群“接触地带”(multi-ethnic contact zone)或地域性社会结构,既是不同族群不断适应自然环境形成的族群地理分布格局,也是不同生计方式下相邻族群在资源利用、交换、争夺过程中双向互动的结果。

“山坝结构”下族际互动关系的建立,一方面取决于各自区域在整个交通体系中的位置及资源分布状况,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山区与周边坝区之间资源的互补性。如在《华阳国志·南中志》中提到的“上方、下方夷”,所反映的正是这种关系格局。所谓“上方夷”主要是指居住在山地从事畜牧与采集狩猎的人群;“下方夷”指的是居住在坝区从事农耕的人群。他们之间的空间关系与动态平衡的关系,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彼此间的“位置”、流动与生计差异形成的,并且在长期交往互动过程中,族群的边界也不断得到型塑。另外,在《北史·獠传》的记载中,东晋以来宁州北部的獠人“与夏人参居者,颇输租赋,在深山者,仍不为编户”[28](P.3115)。“与夏人参居”意味着部分山地人群开始进入到平坝地区生产、生活,并且与内地移民逐渐融合,而山居人群则依旧保持流动性较强的畜牧、采集、狩猎生计方式。

一般而言,生活于山区的族群主要出产牛、马、羊等牲畜以及丹漆、金银、毡、麻布等产品,而坝区的族群则主要从事粮食、盐、铁、冶铸以及生活用品的生产。由于经济互补的需要,族群间通常会建立起区域性的经济联系及交往空间。《云南志》曾记述了吐蕃从大雪山到南诏大赕城交易的过程。其文云:“大赕周回百余里,……三面皆是大雪山,其高处造天。往往有吐蕃至大赕货易,云此山有路,去赞普牙帐不远。”[29](P.21-22)同书亦载,“大羊多从西羌、铁桥接吐蕃界三千二千口将来博易”。木芹补注说:“自古以来滇西北及康、藏地区牧业很盛,当地居民经常到洱海地区以羊等来贸易,换回盐、茶、糖、布等货,至近代也如此。”[26](P.111)另外,“崇魔蛮,去安南管内林西原十二日程。溪洞而居,俗养牛马。比年与汉博易”;“自大中八年经略使苛暴,令人将盐往林西原博牛马,每一头匹只许盐一斗”[30](P.66)。林西原在今越南老街一带,而崇魔蛮地境约在下步,为生僚部落所居之地。[31](P.587-588)上述记载反映出族际贸易一直是山区和坝区之间不同族群交往互动的重要内容,并在很多时候呈现出跨区域流动的特点。就像“赞米亚”高地河谷和山地之间的经济联系[14](P.123-129),以及缅甸高地族群与平地族群间所建立的共生关系一样[13](P.32-33),从不同侧面反映了高地与低地之间在诸多方面存在复杂的互动关系;而这种互动关系的“物质性”本质,又充分体现在流动与松散的族际交往、交换过程当中。

总之,云贵高原的自然地理条件不仅限定了区域之间自然资源和物产的类型,而且也深刻影响了族群的生计方式及其在交往互动过程中生存、发展的策略性选择。多元生计类型下的族群共生互补关系,成为汉唐时期云贵高原族际间交往互动的基础。在这个意义上,山地人群多样性的社会结构,正是在这种有差异的生计和文化特质中形成的;而族群共生关系及其表现出来的交互性与流动性,则又构成了空间意义上的共生生态。

三、氏族部落与酋邦组织:山地社会的多元政治体系

从长时段来看,多样性的自然生态环境,一方面造就了云贵高原山地族群的分布格局与经济文化类型,另一方面也深刻影响了山地人群在适应自然环境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结构及其政治组织的复杂程度。在《史记·西南夷列传》中,司马迁将西南夷土著人群区分为“毋君长”和有“君长”两大类型,而且这两大类型长期并存,“构成了西南地区延续至中华帝国晚期土著人群社会组织的一种最为重要的基本特征”[12]。

首先,“毋君长”的社会组织通常是人口规模相对较小、社会组织结构分散、社会阶序化不发达的政治体。《史记》《汉书》中提到的昆明、劳浸、靡莫、且兰、同并、谈指、僰、滇越等族群即属于此类。其中,劳浸、靡莫与滇人尽管存在着“同姓相扶”的血缘关系,但考古材料表明,劳浸、靡莫的青铜文化发展水平远不如滇人;在劳浸、靡莫故地不仅没有发现大型墓葬,而且多数墓葬十分密集,存在着叠压打破关系,反映出其社会发展水平还处在社会成员之间尚未出现重大差别的氏族部落阶段。[32]到隋末唐初,云贵高原大多数族群仍以氏族部落的形式存在,与秦汉时期相比并无大的变化。如当时西洱河,“有数十百部落,大者五六百户,小者二三百户,无大君长,有数十姓,以杨、李、赵、董为名家,各据山川,不相役属”[33](P.5057)。永昌西部的“野蛮”(裸形蛮),“其男女遍满山野,亦无君长”,“阁罗凤既定寻传,而令野蛮散居山谷”[30](P.59)。这些族群的政治组织发育程度较低,与南方山地人群政治体有着诸多相似之处。其中的原因,除了受地理环境与生计方式影响之外,“过度稀疏的文化关联以及相当封闭的古老传统”,也极大地阻碍了土著民族政治体的出现,限制了土著族群的政治发育,使土著社会长期处于零碎分散的状态。[5]

其次,有“君长”的社会组织则是人口规模较大、社会阶序化程度较高、政治结构相对复杂的政治体,其首领(“君长”)的权力、地位明显高于其他社会成员,是典型的权力阶层。在汉唐时期的史籍中,常见有“夷帅”“叟帅”“耆帅”“夷王”“僚帅”等称谓。如西汉时期的夜郎、滇、邛都、徙、筰都等族群大都是“君长以什数”。东汉时哀牢夷“其渠帅皆曰王”[22](P.428),“哀牢王柳貌遣子率种人内属,其称邑王者七十七人”[34](P.2849)。蜀汉时,诸葛亮出兵南中,“皆即其渠率(帅)而用之”[35](P.921)。西晋时期,宁州地区“夷帅”的统治区域多达“五十八部”[22](P.363)。东晋南北朝时,“僚帅”作为夷人部落的首领,仍在当地发挥着重要作用。到唐代,西洱河蒙舍诏在统一六诏前,“代居蒙舍州为渠帅”[23](P.5280)。

对于上述阶序化程度不同的社会组织,过去学术界常采用摩尔根等人的古典进化理论,一概将其视为原始社会氏族部落形态或前国家发展阶段,研究的主要论点也是围绕着“单线进化论”的框架(即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发展序列)展开的。然而,随着研究不断深入,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云贵高原山地社会政治体系的复杂性及其结构特征并不能有效支撑上述观点。换句话说,西南地区不仅有着丰富的“族类”,而且还有阶序化程度较高的政治体,有的甚至长期保持着“地方王权传统”[36](P.267-324)。这类人群与大多数阶序化程度不发达、“毋君长”的氏族部落组织截然不同,而是存在内生性的社会等级与权力秩序。如果按照当代人类学关于“早期国家演进”理论加以分析的话,那些有“君长”的社会组织,实际上更接近于“酋邦”(chiefdom)类型。②

酋邦理论最早由海外学者张光直系统引述并介绍到大陆。他在《青铜时代》一书中提出使用人类学酋邦概念研究夏、商、周三代王朝起源的可能性。[37]之后,一些学者陆续运用酋邦理论探索中国早期国家起源问题并取得相当成果。其中,童恩正首先采用这一研究范式讨论西南夷社会性质问题,得出“滇族社会组织”处于酋邦发展阶段的结论,并且着重强调了地理生态环境对滇人早期社会组织形成、发展的影响。[38]后来,段渝等人对西南酋邦问题进行了更为全面的探讨,指出中国西南地区的古代酋邦社会,并不是由某个单一民族所构成的整体社会,也不是以几个族群联合形成的统一的政治经济实体,而是具有复杂多元的时空结构特征。[39]比如与滇同一时代的夜郎,其青铜文化呈现出的多元性与历史文献记载中其旁多“邑君”是一致的。在文献中所谓“夜郎最大”“精兵可得十余万”[15](P.2994)“旁二十二邑”[40](P.3845)等,不仅指其族群最大、地域最大、权威最高,而且在文化演进中也同样处于较高的位置,是酋邦联盟的核心。在夜郎墓葬中普遍可见以长短兵器配合随葬,显示出武装化程度一直非常高。结合文献和考古材料,不难得出夜郎是一个由武士精英主导的酋邦社会的结论,其政治组织的复杂程度绝不在滇之下。[39](P.154-161)西汉征服西南夷地区之后,在以百数的君长中,“独夜郎、滇受王印”[15](P.2997),也意味着夜郎、滇的政治体规模和复杂性高于其他族群,在阶序化程度方面更接近于集权性质的“华夏式”政治体。[41]

酋邦概念作为一种方法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认识维度,在某种程度上对云贵高原早期族群演进的单线进化观点做了有益的补充和完善。如果按照酋邦“社会分层”理论进行分类的话,汉代的滇、夜郎、哀牢、句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叟、僰、昆明,唐代的南诏等阶序化发育程度较高的族群可能已经进入酋邦社会,而其他阶序化程度较低的人群则还处于氏族部落阶段。至于那些在史籍中失载而不为人们所知的小规模采集狩猎人群,可能还处在社会分层现象尚不明显的游团(队群)阶段。因此,汉唐时期云贵高原山地社会组织,除了部分人群在酋邦社会阶段徘徊之外,更多的则是以氏族、部落的形式存在。

需要指出的是,云贵高原山地社会组织的形成发展,与其所处的地理环境及经济文化类型有着直接关系,这也使得相同类型政治体的空间分布有着很大程度的相似性。其中,酋邦所在的核心区域大多是自然条件优越、交通条件便利、适宜农耕的平坝地区。相比于自然环境复杂、人口分散的山区,坝区社会经济发展相对稳定,具有更大的人口密度和区位优势,因而较容易产生一个阶序化、组织化、权力高度集中的社会。这类区域也可以称作是云贵高原的“文化生长点”,“这些生长点的特点是能容纳一定数量的人类群体,生态环境方面能提供不再外求的能量资源,同时又与外界其他生长点保持一定的间隔距离”[42](P.136)。不论是魏晋时期的“大姓”“大族”,还是后来的土官、土司,在分布上都有明显的规律,即总是聚合在相对稳定的某一点上。而这类“文化生长点”,绝大多数都是人口及资源富集的农耕区域。即使到今天,规模化灌溉农业仍然是“坝子社会”最重要的经济基础,“它使得坝子具备比山坡和河谷更高的人口承载能力;就社会政治层面而言,坝子往往成为当地的政治中心,城镇、周期性的集市贸易更多地集中在坝子中”[43](P.4)。从这个角度来说,正是由于云贵高原各地错落分布的坝子所产生的辐射和凝聚功能,才可能在秦汉之前出现滇、夜郎,在唐宋时期形成南诏、大理这样的区域性的政治文化中心。

相比之下,坝子周围“山川阻隔”“至险难行”的地理环境,使山区族群在空间上很难形成高度统一的社会结构,多数族群的规模相对较小,呈现出小生态文化的空间分布格局。加之山区农耕资源匮乏,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资源获取能力有限,导致社会政治演进的动力不足,难以形成较大规模的政治体。因而在文献与考古材料中反映出来的主要是多元、分散的结构特征,并且在不同地域有着明显的差异性,表现出氏族部落组织一贯的多元性和复杂性特征。

总体而言,汉唐时期云贵高原地区氏族部落与酋邦社会不仅长期共存,有的甚至是伴生关系,这种情形实际上与“山坝结构”下的族群共生关系是一致的。另外,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山地社会组织也会随着族群的流动、外部力量的介入、华夏边缘的伸缩而发生变化。如在汉代影响力较大的滇、夜郎等酋邦解体消亡后,进入滇中、滇东一带的昆明族群在与当地人群融合过程中,不仅脱离了“毋君长”的阶段,而且还出现了酋邦社会特有的阶序化发展特征,原来的社会结构由此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种社会组织形态多元性与动态性的长期存在,构成了云贵高原山地社会政治体系的基本格局,并直接影响到汉唐时期云贵高原政治生态的发展走向。

四、政治过程与传统延续:西南边疆开发与山地社会的华夏化演进特点

从宏观视角来看,汉唐时期中原王朝的边疆开发治理活动,始终影响着山地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不论是南方山区还是云贵高原,当地的土著人群都不同程度经历了以华夏化为主导的“政治过程”,而且“这个政治过程通常都与华夏政权的国家意志和利益密切相关”[5]。其中,南方山地社会组织虽然在特定历史阶段“依阻山险”游离于王朝政治体系之外,但发展的总体趋势则是华夏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政治演进都是朝着华夏政体的方向进行的,并最终在隋唐时期被完全整合到华夏王朝的政治体系当中。③相形之下,云贵高原山地社会与中央王朝之间的政治互动关系则呈现出另外一种面貌,表现出独特的历史发展轨迹和传统延续性。

如前所述,在汉武帝经略西南夷之前,云贵高原地区并不存在能与中央王朝高度整合的地方行政体制。土著人群的社会组织既不相统属又相对分散,其中既有少数滇、夜郎、哀牢这类人口较多、类似于“华夏式”政治体的酋邦,又有较为松散的、阶序化不发达的政治体,甚至是无稳定政治体的松散人群。[41]在此背景下,汉王朝在云贵部分地区设置“边郡”进行管理的同时,亦对当地人群采取间接统治的策略——“羁縻之治”。“羁縻之治”的核心内容是“以其故俗治”,即在不改变原有族群社会组织的前提下,把各大小“夷帅”封为王、侯、邑长等,使其相互统属。通过授予官号和印绶,逐步将分布在坝区及郡县周边的酋邦、部落纳入到王朝地方政治体系当中。汉王朝先后封了滇王、夜郎王、句町王、漏卧侯、哀牢王、破虏旁邑侯、邛谷王等王侯,从而形成“郡夷并存”“郡依部族”的政治格局,方国瑜将其称作“土流两重的政治形式”[31](P.32)。至于在华夏影响微弱的边远山区,大量阶序化不发达的政治体仍得以长期保持。

在羁縻体制下,西南夷虽然一度被纳入王朝国家的政治秩序当中,但统治基础极不稳定。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郡县长官的作用主要侧重于军事掌控和地方治理,官吏士卒所需多由内地及邻郡(主要是巴蜀地区)供给,而供给常常难以保障。另一方面是山地人群时叛时降,反复无常,使得汉王朝多次下决心放弃西南诸郡,所谓“宜罢郡,放弃其民,绝其王侯勿复通”[40](P.3844)。反映出王朝国家统治还难以覆盖整个区域,只能通过控制郡县核心区域的方法控制西南夷。边郡的设置和废罢,“昭示着汉帝国势力的扩张与收缩,此势力线的消长隐约勾勒出汉帝国扩张的极限所在”[41]。

两汉时期云贵高原地区形成的以郡县为中心控制、辐射周边地区的政治格局,可以视为“华夏网络”在西南边疆初步建立的重要标志。但到魏晋时期,这一网络体系却没有像在南方山区那样得以不断扩张,而是逐渐趋于萎缩和断裂。三国时期中原板荡,西南边疆经营乏力,以夷帅、大姓为首的地方势力的崛起及其对南中地区的争夺,造成西南边疆社会长期动荡和不安。蜀汉平定南中后,除了设立“南中七郡”之外,还根据南中夷帅、大姓掌控地方权力的现状,“即其渠帅而用之”[35](P.921)。这实际上是承认了土著社会的传统势力,反映出中央王朝对西南边疆的政治主导权开始发生逆转。

鉴于这种情况,西晋王朝建立后即在南中原来政区的基础上设置了宁州,试图将南中变成一个独立的行政单元,像内地一样直接由行政官员进行管辖。然而,由于南中社会政治生态复杂,经济文化发展程度与内地存在着巨大差异,宁州设立后不久,晋廷就不得不将其罢废,增设南夷校尉从军事上加以管控。史称:“持节统兵镇南中,统五十八部夷族,都监行事。每夷供贡南夷府,入牛、金、旃、马,动以万计,皆预作忿恚致校尉官属,其供郡县亦然。”[22](P.363)之后,西晋又撤销宁州的政区设置,在原宁州地区设置南夷府,尝试通过军事高压的手段改变南中“晋弱夷强”的局面。然而以夷帅、大姓为代表的地方势力在当时已得到长足发展,这些无视统治区域内部社会经济结构差异性的做法,必然会损害夷帅、大姓的地方利益,因而整个西晋时期当地土著人群的反抗不绝如缕。在此之后,晋廷虽不断调整统治策略,但战乱仍持续不断,所谓“外逼李雄,内有夷寇,吏士散没,城邑丘墟”[44](P.2109)。到东晋时期,“南土频岁饥疫,死者十万计”[45](P.3037),统治难以为继,中央王朝基本丧失了对西南疆域的实际控制权。

此后,不论是南北朝时期的“遥领”“遥授”,还是唐代“羁縻府州”的设立,都反映出王朝政治势力在云贵高原地区出现大范围退缩,遂造成该地区长时间疏离于中央王朝统治的局面。这一时期,山地族群虽然在物质文化和生产技术方面已不同程度上受到华夏文化的影响,但是在社会习俗、精神观念等方面却无明显变化。据《云南志》记载,乌蛮语“三译四译乃与华通”[46](P.12),“蒙舍及诸乌蛮不墓葬,凡死后三日焚尸,其余灰烬,掩以土壤,唯收两耳”[47](P.118),施蛮“男女终身并跣足披羊皮”,“磨蛮,亦乌蛮种类也。……终身不洗手面,男女皆披羊皮”[30](P.56-57)。反映出山地族群长期保持着自身的社会组织结构和文化传统,始终没有出现像南方山地社会那样与华夏人群大规模的融合情形。

中央王朝统治力量的全面回缩,不仅意味着西南边疆的开发进程出现阶段性停滞,而且也直接导致被山地社会围绕、分割下的内地移民、大姓开始出现“夷化”的倾向。《华阳国志·南中志》载:“夷中有桀黠能言议屈服种人者,谓之‘耆老’,便为主。论议好譬喻物,谓之‘夷经’。今南人言论,虽学者亦半引‘夷经’。”[22](P.364)除了语言表达趋向“夷化”外,移民、大姓还借助夷人中流行的巫鬼教以及与夷人建立“遑耶”关系(联宗、联姻关系)来维系其社会势力。到东晋南朝时期,内地移民的“夷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南齐书·州郡志》说宁州“蛮夷众多,齐民甚少”[48](P.303),《梁书·徐文盛传》云“州在僻远,所管群蛮不识教义”[49](P.640)。在考古遗存中,除了在贵州清镇平坝发现较为集中的汉文化遗物外,其他地区则零星出土,说明六朝时期云贵地区汉文化遗存无论数量还是分布范围明显呈现出衰退之势。[50](P.235-236)到隋唐时期,内地移民后裔基本上与当地土著族群融合了。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如南中大姓爨氏,在魏晋时期还保持着一定汉文化特征,但南北朝以降,爨氏族人已不同程度地融入周边土著人群当中,实现了以“夷化”为主要特征的文化涵化过程。在官方文献中,爨氏首领常被称为“土民”“爨蛮”“酋帅”“渠帅”等,爨氏大姓与土著夷帅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中央王朝也逐渐“以蛮夷视之”。由于这个缘故,“西爨白蛮”“东爨乌蛮”等族类称谓,也成为当时人们描述该地区族群、文化的常用名词。与此同时,生活在黔西(原牂牁郡)地区被称为“东谢蛮”“西赵蛮”等山地人群也经历了类似的发展过程。他们的先世本是内地移民,但东晋以后由于牂牁脱离了中央王朝的统治,“于是这些汉族进入了独立发展的时期,和内地汉文化的交流完全断绝,在少数民族文化的包围下,他们完全夷化了”[51](P.356)。这类情况的出现,反映出云贵地区由于失去了王朝国家主导下的持续性移民与内地经济文化的注入,原先以华夏文化为主要特征的移民群体,逐渐被打上了非华夏族群的符号印迹。王朝统治力量的衰退与内地移民及其文化的“夷化”发展,意味着西南边疆相对脆弱的“华夏网络”在这一时期逐渐发生了断裂。

华夏网络的断裂以及断裂地带的局势有利于非华夏人群的政治体发育[7],故而山地社会组织亦得以按照自己的方式传承。如唐代扑子蛮“部落首领谓酋为上”[30](P.58),粟栗两姓蛮“别立鬼主,以总其部落,共推为蛮长”[30](P.66)。这些族群多以部落、酋邦为其社会组织形式,酋长、“蛮长”长期保持着对地方社会的支配权。南诏时期,云贵地区酋邦、部落分治体系仍然如故,就连南诏首领异牟寻都曾感叹,其地“地卑夷杂,礼仪不通,隔跃中华,杜绝声教”[52](P.39)。唐高祖时曾遣韦仁寿进兵洱海区域,置八州十七县,“授其豪帅为牧宰”[53](P.4782);唐太宗时遣梁建方击松外蛮,“署其酋长蒙和为县令,各统所部”[54](P.6255),但由于“羁縻”体制本身结构松散,缺乏约束力,所以当吐蕃南下后,当地豪帅、酋长随即反戈,唐王朝在西南的统治呈土崩之势,西南边疆在历史上首次出现了由地方政权(南诏)控制大部分区域的局面。至此,自汉代以来历代王朝在西南边疆建立的郡县体制基本废弃,直到元朝重新统一全国后,郡县制在西南边疆地区才得以完全恢复,时间间隔长达五百年之久。

综上所述,汉唐时期中央王朝力量始终无法均质性地推进到西南边疆全境,使得该地区原有的族群结构和文化异质性得以延续,以至于王朝力量一旦回缩,以土著族群为主导的社会力量就会重新笼罩原先已开发的经济文化中心地带,形成新的区域性力量。因此,这一时期云贵高原大多数地区始终没有出现像内地那样完整的郡、县、乡、里层级控制体系,山地族群内部社会分化及政治体的演进异常缓慢,边缘性特征明显,从而深刻影响了西南边疆的社会面貌及华夏化进程,奠定了该区域“西南传统”的基本格局。

五、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初步勾勒出汉唐时期云贵高原山地社会的结构特征及其历史发展脉络。与同期南方山区相比,云贵高原山地社会的政治组织形态复杂多样,不仅影响了区域内部的社会分化与政治体演进,而且也制约了中原王朝的开发经营活动,使之长期处于华夏政治与文化的边缘地带、华夏化进程也显得较为曲折,表现出鲜明的区域特性。

首先,特定地理环境对山地多元社会组织的型塑和影响。云贵高原有着比南方山区更为复杂的地形地貌及生态环境,为在此生长居住的族类划定了若干彼此隔离的空间。由于“地形阻力”(friction of terrains),不同空间人群彼此间的联系较为困难。因此,该区域内的绝大多数族群都没有出现过像北方农耕或畜牧人群那样相对集中的聚居区,而是分散居住在众多的小型聚落中,甚至在同一区域内部也会因为地形地貌和自然生态的差异性而存在平坝、高原、山地等垂直分布的群落及其多样化的生计和文化类型。这种情况直接影响了山地人群的经济与社会组织的构成特点,使山地社会在发展演进过程中具有明显的不同步性与非均衡性。从长时段来看,云贵高原山地社会历史发展变迁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本质上就是地理环境下“人地关系”的集中体现,凸显出文化与环境的互动关系以及环境因素在山地社会建构中的作用和意义。

其次,山地社会的封闭性与内生性发展特点明显。如果说南方山地人群政治体的演进从一开始“就依赖华夏帝国从外部输入的政治、经济资源”,即使是六朝时期华夏网络的断裂,其政治体演进也是在华夏帝国的官爵框架下进行的话[7],那么云贵高原山地社会组织的演进路径则与之大相径庭。由于后者并不太依赖与内地的经济联系,因此在经济文化方面的交流并不十分迫切。经济上对外界特别是华夏人群的从属性和依赖性较低,生产、生活资料的获取和交换均在较小的空间范围内展开。在这种情形下,云贵高原山地社会政治体演进的方向,基本上脱离了华夏官僚体系的范围,并且由于地域、族属、文化边界的阻隔,山地人群对内地政治、文化接触较少且接受程度较低,各自保持着自己古老的社会组织和文化传统而鲜有改变。不仅如此,内地移民在坝区形成的汉文化区,亦被崎岖的山地和周边的土著人群分割为一个个“孤岛”,彼此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华夏网络”呈孤悬状态而且十分脆弱,无法形成内地那样从“核心”到“边缘”的多层次控制网络,遂造成山地社会长期游离于王朝国家统治的边缘状态。

再次,“华夏化”演进过程中的起伏性与滞后性。云贵高原地区的边缘特性,决定了汉唐历代王朝对它的开发经营,基本上都停留在政治“羁縻”与军事征服等传统意义上。受中央王朝统治力量强弱及统治区域伸缩变化的影响,西南边疆的华夏化进程在时间上呈波浪式起伏发展态势,在空间上呈点状或线状分布格局。甚至在较长时期内,西南疆域空间及华夏“文化圈”在整体上经历了从扩张到收缩的转变过程。在此背景下,西南边疆的华夏化进程自然就不会是全局性和整体性的,只可能表现为局部范围内的渐进变化,并且变迁过程也呈现出起伏波动的不稳定状态。这一特点在西南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主导着历代王朝对西南边疆的统治策略,而且由此形成的华夷观念也长期影响着内地人士对西南地区族群及其社会文化的认识。

总体而言,剖析汉唐时期云贵高原山地社会政治体系的结构与变迁,实际上也是在透视西南疆域形成与华夏化演进的内在逻辑。如果从更为宏观的视野加以考察,汉唐时期西南边疆的华夏化进程可以看作是云贵高原山地社会逐步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曲折发展历程的一个缩影——既具有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同时也会在特定历史阶段呈现出某种断裂状态。通过上述研究,使我们得以从“边疆视角”来观察边缘地区如何逐步建立并强化与中心地区间的联系,进而了解山地社会政治体系的发展特点以及边疆地区“进入”中华文明体系的“非线性”发展历程,特别是透过边疆社会长期、复杂的历史变动过程,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的动力机制及其所表现出来的不同层次的多元关系。[55]

注释:

①刀耕火种在宋代之前称作“畲”。“畲田”除较早见于《华阳国志·南中志》外,还多见于唐代诗歌之中,如杜甫《秋日夔府咏怀奉寄郑监李宾客一百韵》:“煮井为盐速,烧畲度地偏。”王禹偁《谪居感事》:“畲烟浓似瘴,松雪白如梨。”温庭筠《烧歌》:“自信焚越谷,烧畲为旱田。”宋代范成大在《劳畲耕并序》中讲得更清楚:“畲田,峡中刀耕火种之地也。”宋代之后,“畲田”一词逐渐为“刀耕火种”所取代。

②“酋邦”概念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人类学家埃尔曼·塞维斯提出来的,他认为人类社会自其产生至国家形成所经历的社会组织有四种类型,分别为游团(队群)、部落、酋邦、国家。其中,游团是地域性的狩猎采集群体,是一种小规模、结构简单且具有“平均主义”特征的流动性社会组织;部落与游团相似,也是一种非集权的社会,不过部落已经进化到种植作物与驯养家畜的阶段。在部落社会中没有阶级存在,权威分散在许多小规模的团体中,社会整合建立在个人和团体之间的关系网络之上;酋邦是一个不平等的社会组织,从社会整合程度来说,酋邦超过了部落。酋邦最大的特点是出现了新社会分层——阶级分层,其社会组织已发展成为一个金字塔型的分层的社会系统。作为社会演进的一个阶段,酋邦涵盖了形态差异和社会复杂化层次极大的等级社会。参见[美]埃尔曼·塞维斯著《国家与文明的起源:文明演进的过程》,龚辛等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

③参见罗新《王化与山险——中古时期南方诸蛮历史命运之概观》,2009年第2期;胡鸿《六朝时期的华夏网络与山地族群——以长江中游地区为中心》,《历史研究》,201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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