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下财政应急机制纾困路径的法治研究
2021-04-17李楠楠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监督
李楠楠
(北京物资学院 法学院,北京 101149)
一、问题的提出
近二十年来各种突发事件频发,①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对中国的应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经历了2003 年“非典”疫情和2008 年汶川地震,国内对建立应急管理体系的实践工作更加重视。相应地,学术领域关于应急财政的研究也开始增多,总结归纳主要聚焦以下方面:一是应急财政资金保障的研究(冯俏彬等,2011)。[1]基于重大自然灾害视角,提出应急财政资金管理应建立三级应急准备金;主张对应急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全过程实行长效保障机制(孙开,2013)。[2]二是政府间应急财政责任分担的研究(贾康和刘尚希,2004)。[3]提出应构建纵向应急协作机制,促进应急财政资金责任在央地之间合理分担;结合国际经验探讨政府间应急财政责任分担的具体对策(崔军和杨琪,2013)。[4]三是应急财政机制建设的研究(刘尚希和陈少强,2003)。[5]基于公共风险理论提出在公共财政框架中构建应急反应机制的基本思路(周克清和李霞,2020);[6]探讨新时代财政应急保障的新机遇与新机制。四是应急财政制度化的研究(姚小林,2008)。[7]指出国内公共财政应急立法存在缺陷,有必要重构公共财政应急立法体系(滕宏庆,2011)。[8]重点关注中央与地方政府应急预算相关的法制问题。总体上,国内应急财政相关研究已经产出一定有益成果,但是应急财政的长效化、制度化研究较为分散,尚未形成系统和规模,尤其是有关应急财政的制度保障和法治回应相对欠缺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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